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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8-13 2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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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enbing100 于 2011-8-13 16:1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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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充个数,应该没时间,淹死算了。
对于规则,本来想详细点提意见的。不过后来发现网络太慢就不多说了,随便讨论一下。
1、说不能互通信息,应该是包括QQ和站内信息吧。但我觉得杀手和警察在用权利到投票这 ...
我做几点解释:
1..杀手和警察在行使特殊权利前的沟通,是有必要,也必须的,但必须是在保守游戏秘密的前提下,商议要杀或是要指认的人,而不是在那讨论局势,或者说要商量如何发言,如何投票!!
2..有且仅有一次机会发言,是我力顶的,这一点,无论什么原因,我比较固执,都不会改变!!..我只说一下我的原因!..因为有刁民的存在,就会大大增加的假跳警察,乱指认的机会!..如果是2次以上的发言,那么势必会造成对话式的辩论,这是不允许的!!..所以每个人在发言之前,必须考虑清楚自己要说什么,要怎么说,慎言!..这样也能非常好的体现一个人的推理,是否严密,是否能够取信于大家!!..容我固执,在这一点上,我不会做任何的更改和变动,抱歉!
3..所有人员的角色安排是随机,与法官个人的喜好无关!!在还没有报名前,我就已经随机拟好了每个人的身份!!..另外,有看过我当法官的都知道,我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有任何的明示暗示..剧情还不知道会不会写,就算写,按我的风格也是恶搞型的,跟剧情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你们放胆发挥吧...
4..警察爱怎么说,怎么说,杀手也一样,刁民也一样...就算你想冤死谁都可以,那是你发言的权利...你甚至可以质疑法官,没问题...这只是发言的技巧和心理游戏...我再顺便说一句,发言权利归你们,想说什么随意,但没发言的,你就算冤死,也不能参与一句,包括我,嗯,就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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