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无敌大搬运:流浪仙人(作者:癸变泉)
作者:癸变泉校对:若存若亡
作品相关 关于本作的必要说明
很多读者朋友反映,本作在开头游离于猪脚之外的时间太长。
的确有这个问题,而且后面也有很多部分不是在写东郃子,而是把不少的笔墨放到了帕力克、格林姆甚至艾莎他们身上。这主要与我的写作思路有关。
首先,这个小说是我的处女作,我并不想把它写成一个地球人在异世怎么称王称霸乃至成神的故事。因为在起点这么写的人很多,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所以故事的名字叫“流浪仙人”而不是“流浪神人”。
于是我改变了思路,我想写一段异世的历史,就是简介里说的:“这是一个绵延三百年的故事。”准确的说,我是想写“在环境剧变下的众生相”。从大国的英明君主到边缘的老弱领主、从翻云覆雨的高等法师到街头卖艺为生的低等法师、从富比国王且玩弄政治的大富豪到苦苦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小商人、从追求爱情的激情少年到追求成神的传奇法师、从高高在上的卓尔主母到垂垂老矣的半兽人祭司、从生活绝望的大法师到开心快乐的奴隶、从忿怒的阴影武士到追求理想的圣武士、从无人问津的孤儿到传说中的飞龙领主、从美艳动人的交际花到靠出卖肉体求生的游吟诗人、从疯狂的鬼婆到被病痛折磨的雏妓、从不屈的亡灵到冷酷的神祗、从治国有方的秩序邪恶神灵到受上层精英欢迎的贵族魔鬼、从睿智的恶魔领主到顽固不化的骑士~~~~这种种的人物(非人物)在环境剧变下的命运、抉择、挣扎和结局。这是一部正剧,不仅是猪脚一个人的正剧,还是其他所有配角的正剧。事实上我的确希望大家能欣赏各种配角和他们的命运,而不是把所有的光辉都集中到猪脚身上。
这些才是真正想写的东西,至于猪脚,他自然会不断发展、不断变强。但不会让他太强,只需要“足够强”就行了。至于最后会强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反正到了最后没有谁动得了他。如果说本作是串珍珠项链的话。嗯,他就像一根漂亮的绳子,但真正美丽的则是串在这条绳子上的珍珠!这里其实借鉴了罗森大大的一个思路——猪脚只是用来引出配角的,真正需要表现的其实是配角。
这也是开头很拖沓的原因吧。在这里先要感谢大家的指正。我会再仔细考虑你们的意见。
当然猪脚也会参与到其中,他的命运与不断的成长是与其他人物的命运精密交织的。从根本上说他是观察者、参与者、辅助者、乃至引导者。但决不是掌控者。他就像一只盘旋在空中的兀鹫,俯瞰着大地上万物的生死循环,而他自己也参与到这个循环中,最终一步一步的化为凤凰;他就像一只乌鸦,偷偷潜进他人的房间,窃取了一些重要的东西、改变了一些重要的事情,但即使没有他,一些重大事件还是会发生。在众多的强者面前,他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也没有什么天生的不败特权!不但他没有,任何人、妖魔、神祗都没有。因为这种环境的剧变是影响到所有人物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想写的是“仙人”。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我心目中的仙人?我也想在这个作品中进行一下探讨。反正我是很不习惯把仙人当凡人甚至当地痞强盗来写的。我觉得仙人,即便是半仙(东郃子来异世之前)在世界观、人生观、行为方式上应该与普通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不同于凡夫又不离于凡夫。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东郃子这个人物的性格被设定成是四平八稳、不紧不慢、不慌不忙的样子。这既与他的个人历史有关,也与他的半仙身份有关。不过他也是有脾气的、有欲望的、有原则的,在今后的故事中将会慢慢展现出来。
而且我也不想写成“某人依靠仙术击败异世人”的套路,仙术只是给了他一个不同的起点和发展角度而已,虽然有一定的优势(比如有很多是超自然力,可以无视法术抗力,那些习惯使用法术抗力保护自己的人就会吃亏),但没有绝对的特权。我们必须牢记——他手里的仙经大都是不全的!如何补全这些?就要看他与这个宇宙中其他物种、奇能异术的互动了。
至于他会的那些半调子的武术就更不用提了,我可以透露一下——本作没有斗气!武技就是武技,就是身体肌肉和器官的能力!没有什么喷来喷去、五颜六色的“斗气”!不过当故事发展到吉芬城的时候,关于武技将会有出人意料的情节和设定。这是根据九剑来的,但没有它那么离谱和花哨。反正会让大家觉得既新鲜又熟悉,既不可思议又说得通。
总之我真正想让大家欣赏的恰恰是配角,他们的梦想与命运、挣扎与选择。比如乐琳及其丈夫的结局、卡奎纳组织的发展及其对历史的影响、兰丝卡后来怎么样了、吉瑞夫后来又有什么遭遇、格林姆最终的选择以及子孙在历史中的作用、芙立克及其教会在多元宇宙中的作用、普雷格在环境剧变下的命运、穆库拉的结局等等等等。而猪脚的作用,就是把所有所有人的命运串在了一起,成为这个重大历史转折点的众生相。而且这个历史不是数年、数十年,而是绵延了三百年。
同时我还试图探讨一些东西:为什么秩序的魔鬼却无法战胜混乱的恶魔、亡灵出现的必然性及其社会作用、亡灵法术的历史及其发展变化、魔鬼与恶魔降临主物质位面与人类社会内部矛盾之间的关系、人类在这个世界的演化地位及其未来的命运、秩序双蛇与这个多元宇宙的关系、上古邪物与九转玄功的内在联系等等。这些都与“流浪”有关,也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展示出来。
如果要写猪脚如何如何屠魔杀神、建功立业,那就太简单了——升级,遇阻,再升级,再遇阻,继续升级,继续遇阻~~~~要猪脚变强那还不简单吗?大笔一挥,单细胞的白痴都可以领悟“宇宙法则”啊!这样的文章太多了,我自己都看腻了(当然不是说这样写不对,而是说太多了、太过了)。更何况让我去写?
我想为大家展示的是一个长长的历史画卷,一幅纷繁多彩的众生相。
而不是一个“地球人称霸史”。
因为他是仙人,不是神人。
当然以上都是我个人的初步想法,最终出来的效果好不好我也没把握,希望能在今后的写作中,获得大家的支持与意见。
谢谢大家。
后记:我准备不定期的在读者中招募大量配角,配角既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一个想象中的人物。招募目前还未展开,要等到情节进入吉芬城后再开始招募第一批配角。
当然龙套也可以。不过待遇就差些了。
作品相关 关于本作的近期说明(必看)
一、关于本作与DND的关系
原本我的设想构架不是DND类,而是类似洪荒的仙侠类。但后来发现DND的框架更好,经过深思熟虑后才改为“伪DND”。
本作借鉴了很多DND的构架,但为了照顾阅读快感、情节发展、人物表现力,不得不调整很多细节的内容(比如细心的读者就可以发现,我已经把一些技能的效果、数据改变了)。因此本作不是费伦、不是灰鹰、不是艾伯伦,不能硬套里面的数据和规定。诸如经济状况、政治构架、文明交流、乃至一些怪物的等级都不能以它们的标准来硬套,毕竟我写的不是费伦历史、不是灰鹰历史、也不是艾伯伦历史,我写的是穹鸿多元宇宙的历史。
要是硬套手册里、游戏里的数据,那就写成跑团战报了,试问有多少人会来看跑团战报?
二、关于帕力克
有读者提出帕力克描写过多或过强。对于前者我在《关于本作的必要说明》中已经做了相关的陈述。关于过强的问题,我只能说“一切都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鉴于有不少读者反应这个问题,那我就预先透露一下:帕力克的事情将按照原定写作计划在吉芬城作出陈述,而且这件事情也只是大漩涡开始前的几个小泡泡罢了。不止是帕力克,在今后的故事中还将出现更离奇、更怪异、更强大的对手或朋友,请大家不要奇怪,我还是那句话“一切都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三、关于武技
有读者反映我似乎是在贬低武技。
NO,我没有贬低武技的意思,只是按照自己的认识在写。武技有其天生固有的、难以克服的缺陷。一些作品用“斗气”来弥补,但本作没有“斗气”,不会做出为了职业平衡而随意提升职业技能的事情。毕竟故事不是游戏,不平衡才是正常的。有人说武者面对施法者很渣,那谁愿意去当武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看到:1、帕力克是中等牧师且带了一身好装备,这条件不是人人都有的;2、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施法者,更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中、高等施法者,即便成了,也有装备的差距。装备在本作中非常关键,要是一身好装备的帕力克还打不赢一个没装备的乐琳那才是笑话;3、有条件的施法者天然是强于武者的。这就好比在生活中有的行业天生就优于其他行业,那些其他行业的人也没去死啊。施法者与武者的分工是不同的,不能强求一对一PK的时候对等。事实上在主物质位面本来就是法师处于最高的社会地位,而且是不可撼动的地位。
另外乐琳的武技水平也就在卡斯卡城算得上档次而已,在整个主物质位面中,她的武技只是介于不入流与入流之间。更高的武技将在有关“至高武道”的内容中写出来。而至高武道与施法者职业的对抗也会在今后描述。至于胜负那就是要看装备、环境、关系网等等。没人会跟你一对一插旗PK!
此外穹鸿多元宇宙的肉体是大异于地球的,不能用地球人的身体上限去推导他们。毕竟这是小说,不是纪实文学。
四、关于更新
正月十五将过,今后便是俗务缠身,无法达到每日一更的水平。我将竭尽全力保证两日一更的速度。因此这是我的处女作,我不想为了速度而放弃质量。因此一日一更是不可能的,唯有退而求次了。
希望今后大家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用你们的实际行动来鼓励我。
谢谢大家。
五、修改的打油诗一首,祝大家节日快乐
览河千万里,与尔共银杯。
冬雪随风去,春风不觉归。
九州新乐奏,阳春古诗回。
来日牧童遇,青牛向花催。
外传(选看)
第一章 背叛
由千万个通道与洞窟构筑而成的无边地下世界,就像一座庞大无比的牢房,关押了地底的无数生灵。贫瘠的岩石上连顽强的苔藓都无法生长,只有在极少数地区——偶尔有地下河流经过的巨大洞窟内,才有一些菌类和其他地底植物靠着微薄的营养慢慢生长着。地下世界其实就是沙漠的孪生兄弟,它们都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和贫瘠单薄。在它们的怀抱中,劫掠、杀戮和奴役总是那么的频繁,而且千万年都不变。
卡斯卡城就座落在这样一个超巨大的洞窟内。一千五百多尺高的洞窟顶部宛如黑色的天幕,低低地压在这座中型城池的上方,宽达6英里的巨大洞穴总算能给一些智慧生物们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栖身之地。流经城市的那条“德瑞辛尼河”则提供了基本的食物和水源。
但是想要养活数量不断增多的卓尔精灵们那是远远不够的。幸好这个超巨大的洞窟还与十几条通道相连,它们贯穿到其他“较小”的超巨大洞窟内。通过这些通道,卓尔精灵们经过长年累月制度化的掠夺,总算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当然,只是卓尔们的生活。于是她们在这里定居下来,沿着斜坡式的山壁修建防御工事、狭窄的居住区、宽大而血腥的格斗训练场、庞大而阴森的祭祀学院城堡,以及那万年必在的菲穆莉卡女神雕像。
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卡斯卡城。
乐琳站在远离卡斯卡城的一个洞窟通道入口,从这里她可以看到前方的卡斯卡城,还有斜上方的菲穆莉卡女神巨像。那高大惊人的巨像雕刻在比卡斯卡城还大的整块钟乳石上,从岩石天穹上垂下150多尺(约50米)。
卓尔祭祀们总是热衷于雕刻这种恐吓人的巨大女神雕像,她们说只有这样才能获取女神的欢心,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长久的稳定和繁荣。因此她们便使用法术逼迫那些弱小的奴隶仅带着简陋的工具爬上岩石天穹,将150多尺高的钟乳石一寸一寸地凿开。不知花了多少个年月,不知摔死、累死了多少奴隶,他们终于凿出一个剖面。那时正下方的地面上已经堆积起4层楼高的尸骨。
但恶梦尚未结束,那些各族各类的奴隶们又被强迫着雕刻女神雕像的雏形。虽然祭司们可以用塑石术等法术直接塑造雕像,但她们说:“制作这座雕像是为了向女神表达我们的敬畏!一切法术都是菲穆莉卡赐予的,如果用法术来塑造,那就等于是让女神自己给自己做雕像,我们的敬畏何在?唯有将这些奴隶作为成就雕像的祭品,才能向女神表达我们的无上敬畏之情。”因此当整个女神雕像完工时,地面上的尸骸已经有7层楼高了。
现在,菲穆莉卡女神的雕像正持鞭站立在一座威严的拱门内,那上扬的、瀑布般的秀发,那饱满而坚挺的完美丰胸,那紧窄的腰肢,那曲线动人的腰臀和垂及腿部的飘逸纱裙,都是精雕细凿、栩栩如生。当然那条恶毒的蛇鞭也不会被忘记,它被非常仔细地雕刻出来,连上面的鳞片都一丝不苟地整齐排列着。而菲穆莉卡女神雕像则手握着这条象征神灵权威的毒鞭,面容艳丽而冷峻地站立在拱门型的石龛里。她脸上的表情被暗紫色的光影涂抹得模糊不清,却让脸上的刻毒表情,越发阴沉凝固。
“菲穆莉卡、菲穆莉卡。”乐琳喃喃自语着,美丽的大眼睛出神地望着那巨大的雕像,秀美的细眉微微皱起,诱人俏鼻下的性感红唇正说道:“你这虚伪而恶毒的神祗啊,今天,我终于可以永远地离开你了。哼,突然有那么一点点儿不舍。不过一想到那些女祭司气急败坏的模样,我就恨不得立刻远走高飞,让她们气恼一辈子!哦,也许格斗学院的那些男教官们知道我要离开后,会很高兴吧。虽然在他们眼中我只是个任人欺负的混血卓尔,但我毕竟是女性,在格斗学院里他们也要低我一等。”她靓丽的俏脸上带上了一丝笑意,继续自言自语道:“但他们总是败在我手下,想来对我的怨恨一定是深入骨髓了吧。那几次我抢在他们前面获取了战功,这些男教官们就已经是一副要杀人的样子了。没准他们现在就正在一边喝酒,一边密谋着把我赶出格斗学院呢。真想再戏弄他们几次,到了地表世界恐怕就没有这种机会了。听说外面的男性都是很强势的。”
她握了握左右腰间那一长一短两柄钢剑——那柄长剑原本是贾卡罗教官的,但他在背后制造卑鄙的流言中伤自己。于是二人进行了一场决斗,这把长剑正是从他那里获取的“战利品”。有些好笑的是,从此以后他对自己老老实实的,而且还非常崇拜呢。
想到这里,乐琳不禁开心地笑了笑,继续张望了一会儿后,终于在黑暗视觉的帮助下,她已经看见6个身影正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他们借着大小石笋的掩护,曲折地前进着,时不时停下来四处张望,生怕碰到了任何活物。
她微笑着心道:“数目不错,正好是他们6个。不过我还是先藏起来,等他们过来后再确认一下。要是有人假扮他们可就糟了。”然后她翻身藏到一块大石的后面,静静地等待着。
兰丝卡走在6个人最前面,她是菲穆莉卡女神的一个初级牧师,在这2女4男的卓尔队伍中,她的地位最高,准确地说是“暂时最高”。一旦脱离了卓尔的地下世界,背叛了菲穆莉卡女神,她的地位就不保了。但她必须这么做!她必须离开卓尔、必须背叛菲穆莉卡女神!因为她可不愿意被菲穆莉卡变成一个上半身卓尔、下半身蜘蛛、神智不清的怪物!
她在心中默默地对自己一遍又一遍地说:“我必须离开了,我的母亲、我的两个姐姐都被你变成了那可憎的蛛化精灵怪物,现在你又给了我那么难的考验,我怎么可能完成?我是不会束手就擒的!而乐琳正好给了我机会!”
她看到了那根两人高的大石笋,那是她们和乐琳约定好的集合地点,但是那大石笋下面没有乐琳的身影。
身边一个男性卓尔急忙赶上,焦虑地问道:“怎么没看见乐琳?是不是她丢下我们自己先走了?她说好了带我们一起离开的啊!连等一等我们的时间都没有吗?”
兰丝卡有些恼怒地回头低喝道:“住嘴!也许她是来晚了!不要总是疑神疑鬼的!”言毕,她对所有男性卓尔的鄙视又增加了几分,心中暗想:“都是些没出息的家伙!像他们这个样子,出去也是给人当奴仆的料。让这些家伙跟着简直就是拖累!也不知乐琳是怎么想的。不过,到了地表世界我应该改为信奉哪位神明呢?幽暗少女伊莉丝翠吗?不行,她太多愁善感了,而且太弱了!估计其他精灵神很难接纳我这个卓尔,他们肯定会用很多令人厌烦的方法来考验我,我讨厌这些无休止的考验。也许可以直接信奉兽神马拉?或者天灾之神瑟烙塔更好点儿?”她一边暗自盘算着,一边带着几个人慢慢来到了那两人高的大石笋下。
那个男性卓尔左右张望了一会儿,还是没看到人影,不禁微微颤抖着说道:“真的没人!要是在乐琳来之前碰到巡逻队怎么办?我们会被拿去生祭的!”
兰丝卡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他骂道:“给我闭嘴!你这胆小如鼠的家伙!简直就像那些住在垃圾堆里的地精一样!我已经想好了应付巡逻队的说辞,但是你他妈的最好镇定点儿!被巡逻队看到你这哆哆嗦嗦的样子,我们才真的会完蛋!”她以前并不认识这个没出息的家伙,但这家伙这一路上的表现实在是让她很厌烦!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卑贱的男人!无论到哪里、无论干什么都是这个窝囊样!到了外面的世界也是给人舔脚趾头的料!”
那男性卓尔有些愤怒地握紧了拳头——在卡斯卡城、在所有卓尔精灵的地盘里,男性经常被迫给高位的女性卓尔舔脚趾头,这是女性卓尔维护自己权威的方式。即使是在即将背叛菲穆莉卡、脱离卓尔社会的现在,这个婊子养的女牧师仍旧在侮辱自己!但现在还在地底,还没有脱离菲穆莉卡的掌控,他还不能翻脸。于是他又扯了扯嘴角,强扯出一个笑容掩盖自己的怒气,心中暗想:“好吧,让你最后猖狂猖狂!等我们到了外面的世界、等你背叛了菲穆莉卡女神,被剥夺了神术后,看你这婊子还剩下什么?到时候我就要把你当作那些失败家族的妓女,扔在床上干上一百遍啊一百遍!”
他不停地意淫着,兰丝卡则拿出一块石头开始有规律地敲击大石笋。“咚、咚、咚”的十几声断断续续的声响在通道内清晰地回响着,一个修长而曼妙的身影像一只轻灵的蹬羚般,从一块一人半高的大岩石后轻松地一跃而过,两个轻快的大步远跳就落到他们6人身边。
这正是乐琳,她嘴角翘起美丽的弧线,眉眼之间显出动人的丽色,说道:“真高兴你们能准时到这里,我还担心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呢。”
四个男性卓尔的眼中都显出一丝难以察觉的迷恋之意——的确,乐琳同其他女性卓尔太不一样了。除了皮肤比她们“白”一些,面容柔和、温婉动人外,她的性格也比较平易近人,比那些高高在上、冷酷虚伪的正统女卓尔们可爱几十倍,让人忍不住想打她的主意。
兰丝卡则一脸谨慎地问道:“乐琳,你真的能肯定,那些半精灵们会接受我们的加入?”她自己就是菲穆莉卡的牧师,曾经间接参与过几次针对其他精灵的虐杀活动。虽然马上就会背叛那冷酷的神后了,但外面的精灵会宽恕她吗?那些仇恨真的能一笔勾销吗?
事到临头兰丝卡却又踌躇起来,因为在她的词典里面从来没有“宽恕”或“信任”这些词。卓尔们往自己“同伴”背后捅刀子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乐琳脸上的笑容依然迷人:“兰丝卡,不要再担忧了。和我接头的那位半精灵就曾经带着一名60多岁的女性卓尔,也是从地下世界叛逃出去的。此事是我亲眼所见,绝对不假!卡奎纳组织不是某类精灵的组织,而是我们整个精灵种族的联合团体。在那里只要不触犯规定,你就可以抛下一切负担,开始新的生活。组织绝对不允许将以前的恩恩怨怨带到里面,所以你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
那个胆怯的男性突然走上前插嘴道:“乐琳,我总觉得卡奎纳组织有些靠不住啊。你别生气,我不是说他们的信用,而是说他们的实力。他们想再建立一个由精灵和半精灵组成的国度,但所有适于居住的地盘都被人类和矮人瓜分了,想要建国就要跟他们抢地盘,这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万一有一天失败了,我们的下场比呆在这个地底世界还要惨十倍啊。”
乐琳的表情变得很严肃,她非常认真地盯着那男卓尔的双眼问道:“吉瑞夫,我不知道卡奎纳组织的想法能不能实现,但我知道,如果现在不去努力实现它,那我们就要永远过着囚徒般的日子。卡奎纳给予我们的最大礼物就是‘希望’,有了希望我们才能摆脱苦难与恐惧,才有机会获得真正的自由。而且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如果现在你们决定退出的话,那我只能不客气了!”说着将手按在一双钢剑上,随时准备电射而出。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各人都在暗自盘算着,任凭钟乳石上的滴水声将时间慢慢地带走。
乐琳心平气和地等待着。她知道卓尔们都喜欢算计,算计敌人、算计盟友、算计同伴,甚至算计亲人,这实在是太司空见惯的事儿了。指望他们现在就改过来是不可能的,所以自己只有尽量地容忍,希望出现完美的结局。
乐琳看了看兰丝卡,这个神后的初级牧师一直在垂目沉思——其实在这6人中她才是最关键的人,如果她不同意离去,那自己就必须立刻杀死她!否则一旦让她逃脱,以卓尔们一向背信弃义的传统,她必然会向卡斯卡城通风报信!
一念至此,乐琳的手下意识地紧了紧,一长一短两柄剑随时准备出鞘了。
良久,兰丝卡率先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好,我决定跟你走!”
另一个男性卓尔赞许道:“乐琳说得不错,我们不能一辈子都过着炮灰般的生活。这种尔虞我诈的日子我已经受够了!我克斯迦不会再向自己的懦弱投降!我要坚决地离开地底世界,离开这个无形的大监狱,结束囚徒般的日子!”
乐琳赞许地看了一眼勇敢的克斯迦,而其余的人则相互看了看,纷纷表态道:“对!我们也跟你走,离开这个无形的大监狱!”
笑容重新在乐琳脸上绽放,她指了指这六人脖子上的项链说:“首先,你们要把这串项链丢掉。这个东西上面有菲穆莉卡的印记,佩戴它的人会被菲穆莉卡的牧师在很远的距离上侦测到。”
六人纷纷解下自己的项链,迅速扔在地上,就像扔掉一个烫手的栗子——他们再也不想与菲穆莉卡有任何联系了。
乐琳满意地招手道:“我们出发吧,只要两天的时间我们就能与卡奎纳组织的人会合。如果不出差错的话,一周后就可以到达地表世界,彻底逃出这个大囚笼了。”
她们在这个可以并行六辆豪华马车的巨大通道内机警地前进着,或紧紧按住钢剑、或牢牢提着法杖、或死死拽住包裹,生怕发出稍大点儿的声音。好在卓尔天赋的潜行本能以及多年来的训练使她们脚步无声,行动极为安静,空旷的通道内只有洞顶的巨大钟石乳群不断滴下的水声。
但她们依旧不能大意。虽然这种通道只能算是中小型的,但依旧是卡斯卡城的卓尔巡逻队经常光顾的地方。只有到了十余里外的岔路口,才有几个四五人宽的小通道。那里是巡逻队很少前去的,也唯有在那里才可以放心地快速前进。 第二章 被背叛
终于一路无事地到了岔路口,巨大的通道在这里分为了4个约有四五人宽的小通道,乐琳带着她们转向其中一个最小的。这种小通道内由于没有巡逻队和奴隶们清理道路,因此处处是石笋林立,七人在其间穿行很是不便。
突然,前方二十步外,一个身影从石笋后猛窜出来。只见他一身黝黑,体型修长,身上的锁环甲略有破损,左右腰间各有一柄尖刀,腿脚与手臂的皮甲上编上了几个标志性的饰物——那正是卡斯卡城竞技学院教官的标志!
众人一惊,全都倒退了两步。乐琳仔细一看——居然是那个讨厌的贾卡罗武技教官,一个卑劣的男性卓尔!他来这里干什么?
对面的贾卡罗口气中带着一丝嘲弄,抱着胳臂冷笑道:“怎么了?乐琳,你们这是去巡逻?怎么没有骑上那些蜥蜴坐骑?这样走可是很累的啊。”
兰丝卡迅速凑到乐琳耳边轻轻而狠声地说道:“不要废话,快杀了他!看他气定神闲的样子,附近肯定还有其他人!说不定我们的事情已经败露了!现在趁着其他人还没出现,杀一个少一个,这样我们逃出去的机会才更大!”
乐琳犹豫着,美丽的双眸不安地转动了几下,说道:“先别慌,也许他是因为其他原因才在这里,我们可以试试蒙混过关……”
正说着,贾卡罗“呛”的一声拔出那双尖刀,锋利的刀尖直指乐琳,冷哼道:“不用试了!你们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今天我就要把……”
他话未说完,却见乐琳突然身形一动,如黑色猎豹般猛然飞窜而来。她左右腰间那一长一短的两柄剑如同变戏法般出现在那修长的手臂中,右手长剑一晃,宛如厉电直刺自己的咽喉,左手短剑则化为一团银色旋风,牢牢封住所有的破绽。
一招之间,长剑主攻,晃动之时仿佛可以刺到自己身上所有的要害;而短剑主守,飞旋之际,隐隐挡住了自己所有的进攻路线。这个乐琳,武技之精妙果然不同凡响。
“武技精妙?”贾卡罗心中一片悲凉,他为乐琳感到悲凉:“武技精妙又能如何?乐琳,你可知道神祗的威能不是精妙的武技可以抵挡的!”这念头一闪而过,眨眼间他双臂交错,两柄尖刀宛如两道水银般的流光飞舞而出,带着惊人的气势、划出两条靓丽的弧线迎上了双剑!
刀剑相交,刀如流水藏着狡诈的变化缠上剑势、剑如风雷带着凌厉的气势撞上刀锋!
“乒、乒、乒……”瞬息之间,刀剑硬拼十余下。
贾卡罗猛地倒飞回去——刚才一交手,自己双刀的变化完全被那一长一短两柄钢剑克制得死死的,长剑就像突入敌阵的骑兵,将自己流畅严谨的刀法绞得混乱不堪。而短剑就像一面轻巧的铜盾,将自己的刀势封得死死的,招招阴毒的刀法尽数被半途截住,再也施展不开。
虽然他强行发动狠招也可以破开那短剑的防御,但势必使自己遭受长剑更猛烈的袭击,一个不好就是两败俱伤!那感觉就像是撞上一块焊满了大棘刺的铁盾,若攻则自己反而会受伤害,若守则不知防守那一点更好。自己如不早退,一旦对方剑势再展,将自己的刀势裹住,那自己必是败亡无疑!
此时双方交手才四五个呼吸的时间。
兰丝卡最先从双方精湛的武技带来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她猛喊道:“他发现我们的事了!大家一起上!快杀了他,别让他回去报信!”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拔出自己的刀与剑,提步欲冲。
恰在此时,一个冰冷而威严的女声从刚才的石笋后面传来:“背叛神后的卑贱之徒们!就是放干你们的鲜血,把你们扔进无底的深渊当幼虫,也不足以平息神后的怒火!”
一个高大的女性卓尔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性感、清凉的灰色单袍,一双健美的大腿在两侧开缝的下摆间若隐若现;细软的腰肢上,衣领开了一个深V字口,露出小半的饱满胸脯,坚挺的双峰将那乳沟衬托得完美动人;一双丰润的长臂骨肉匀称,让人生出永远轻抚下去的冲动。
而她面容也算是清晰秀丽,但眉眼之间却有天生的刻毒之态,使人难以生出亲近之念。那原本光洁柔顺的银色长发上,却戴着一个狰狞的金色蜘蛛状头饰。它展开的尖锐爪肢和闪着幽紫色妖光的六目,将那刻毒的面容映衬得愈发显得诡异,让人生出远离之意。
此时,她右手持了一条卷起的长鞭,左手抬起一柄不过半臂长的蛇形匕首,遥指乐琳大声喝道:“威严的神后啊!将你的怒火降临到这个懦弱卑劣的叛徒身上吧!让我们的战士将这个伊莉丝翠的贱人撕成碎片啊!”话音未落,早已准备好的“降咒术”携带着愤怒的诅咒之力降临到乐琳身上!
乐琳正准备飞身追击贾卡罗,勿使其拉开距离重组攻势,突然浑身一麻,一股诡异的力量瞬间贯穿了自己的身躯。一时间,仿佛全身肌肉都失去了控制,一个趔趄几乎摔倒在地,连自己的头脑都忽然变得麻木起来,一剑刺出后竟然忘记了下招应当如何变化!
贾卡罗双刀一展,化为两条配合无间的银狼,猛力突入乐琳双剑的破绽中,伺机发动致命一击!
兰丝卡心已经沉到了谷底——来者是卡斯卡城祭祀学院的初级教官莫蒂亚,虽然她只是个会3阶神术的牧师,但已经属于城市的统治阶层,真正参与统治的卓尔!
3阶法术是一切施法者初级与中级的分水岭。更重要的是,无论法师还是牧师,只有学到了3阶法术,哪怕只是一个法术,才被人承认是真正的法师、牧师。一个只会2阶奥术的人,即使他把所有八个体系的奥术魔法全部学会,并为自己的主人、组织立下汗马功劳,也不会被那些高级法师们承认其地位,客气点的会说你是个“会法术的勇士”,不客气的就直接称其为“运气好的高级学徒”或者“人形药水”,甚至“廉价的魔法道具”。
神术也是如此,只有达到3阶法术的水平,才能施展诸如“移除疾病”、“移除诅咒”、“治疗重伤”等法术,此时一个标准的牧师才算成形!否则,仅凭那些1阶、2阶的低等辅助法术,也只不过被人当作是魔法药水的廉价替代品罢了。
兰丝卡自己就是个只会2阶神术的“初级牧师”,一个“高级学徒”阶位的牧师,而她在这个位置上已经呆了三十多年了!很小的时候她被认为有学习神术、获得菲穆莉卡恩宠的天赋,于是便在祭祀学院学习了十余年,终于获得了2阶神术,但在此后的三十多年里却是毫无寸进。虽然她很认真地学习每一个教条、每一句祈祷词,很努力地用一次又一次的杀戮和阴谋来证明自己对菲穆莉卡神后的崇敬与服从,但神后从来就没有赐予她更高的神术。
四十多年了,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她已经看到一个又一个人获得3阶神术,荣升为正式牧师。而她自己却不知道究竟还要等几个四十年才能获得菲穆莉卡的垂青,才能脱离“学徒”的层次,成为一个真正的牧师。她已经看不到希望了、她已经没有耐心了!这也是她选择背叛菲穆莉卡女神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此时中了失误诅咒的乐琳,仿佛手脚被捆上了沉重的铁块,身法、剑法变得极其凝滞,每踏出一步、劈出一剑都有摇摇欲坠之势,好似被人丢进了泥潭里面。反观贾卡罗,舞动的双刀如同两条在空中飞掠的银狼,一前一后突入乐琳散乱的剑势中,直刺中带着一丝横挑,连环三刀顿时将乐琳逼得连连后退。
见到此景,后面的兰丝卡瞳孔猛然一缩,左手摆成一个奇特的姿势,口中连珠炮般急速迸出八个有力的音节,右手一抬,指尖突然发出一束绚丽的七彩光芒照定莫蒂亚。只听莫蒂亚“啊”的一声,像是被人定住一般,双目发愣、手脚僵直,宛如雕像一样立在那里。
接着兰丝卡手势再变,十三个清晰的音节从口中飞速倾泻而出,同时一指贾卡罗,一条暗黄色的衰竭射线打了上去。
一种无形的能量笼罩了贾卡罗,但却无法破开这个正统卓尔的强大法术抗力,瞬间又溃散于无形。贾卡罗双刀如急风飞转,连斩四刀,荡开乐琳的长剑,却未追击,反而前进之势一缓,提声大喝道:“你竟学会了奥术?!”
这一声大喝,顿时惊醒了还在发愣的莫蒂亚,她尖叫一声,清醒过来,双目燃起滔天怒焰,对兰丝卡大吼:“你这狗娘养的!居然学会了奥术!什么时候偷学的?!居然瞒过了我们!”到后面几个字,几乎成了声嘶力竭的尖叫,那声音是如此的尖锐,使人觉得似乎通道顶部的石钟乳都快要被震落了。她身为一个正牌牧师,同时也身兼初级牧师的教导者,居然被一个初级牧师给偷袭了!而且还是用1阶奥术偷袭了!居然还被她击穿了自己天生的强大抗性,这怎不让她又急又恼?
兰丝卡却顺手抽出一根半臂长的魔法杖,冷声道:“当菲穆莉卡不再恩宠我的时候!”
然后她回头对着身后五个还在面面相觑的人喝道:“还不快动手!我们已经背叛菲穆莉卡了,还怕她的牧师么?!杀了她们才有活路!”言毕口中咒音再吐,手中魔法棒上连环射出两颗淡紫色的魔法弹,大如头颅,划出美丽的飞行弧线,直撞贾卡罗!
而那五人这才急急挥舞着武器扑上前去——方才他们先是被莫蒂亚的出现镇住,因为长久以来卓尔牧师在他们心中确立的威势不是一天就能消解的。接着又突生变故,初级牧师兰丝卡忽然变成了初级法师,还非常熟练地在四五个呼吸间连放两道奥术,一时间大感惊奇。直到几人被她这一喝,方才醒悟过来!
五柄刀剑势如飞箭,从数个方位向贾卡罗电射而来!
两颗魔法弹宛如飞腾的小蛇,在空中划出灵活的轨迹,轻巧地插入五人进攻路线的空隙中,封死了贾卡罗所有闪避的空间!
他身后的莫蒂亚高呼着:“神后的威能!”猛地将一道牛之力量贯注进他的身体。刹那间,他的全身骨骼暴涨两分,精干的肌肉略微膨鼓而起,身形忽然变得异常高大。
他暴喝一声,沉腰坐马,左手尖刀一荡,竟将乐琳的两柄剑同时架住,接着身形向前一晃,直撞到乐琳身上,间不容发地避开其余几把刀剑和一颗魔法弹,右肩一顶,硬扛了另一颗魔法弹。
砰砰两下,乐琳身形飞退——对方一撞宛如沉重的撞锤轰在自己身上!若是那些地精受此一撞,定然倒地昏厥。若非自己及时扭动身形借力后撤,也会被这一猛撞击倒在地。
贾卡罗身形只是晃了一晃,那一颗魔法弹并未击穿他的抗性,作为一个教官,他的身体在长期的锻炼中已经慢慢改变,法术抗力远比普通的卓尔强上不少,根本不是一个初级法师的低等法术能击穿的。
兰丝卡急了——自己的法术接连对贾卡罗无效,而莫蒂亚又在一旁飞速念咒,为贾卡罗加持了一道熊之坚韧。如此下去贾卡罗越打越强,怎么了得!
便急急对他们大吼道:“不要都攻贾卡罗,快去几个人杀掉莫蒂亚!”
那五人却充耳不闻,又挥剑冲向贾卡罗——他们只是几个下位的战士,对上贾卡罗还能搏上一搏,对上莫蒂亚这个女神的牧师,他们连拼杀的勇气都没有了。对菲穆莉卡女神的恐惧已经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
眼见莫蒂亚又有一道神术就要发出,兰丝卡急怒交加地大骂:“都是没种的窝囊废!跟着你们,我算是瞎了眼!”
就在此时,乐琳高叫一声:“截住贾卡罗,我去对付莫蒂亚!”话音未落,人如飞影,掠过贾卡罗他们,如急箭驾风,直射莫蒂亚而去。
剑光如电,扑入莫蒂亚六尺以内。
莫蒂亚厉吼一声:“神后庇佑!”瞬间一个无形的“圣域术”能量场散发开来。
乐琳只觉脑袋“嗡”的一下,身形不由自主地停下,对面的莫蒂亚身上正散发出一种难以抵挡的无形神威冲进了自己的意识中,自己的长剑明明距莫蒂亚柔媚的颈项不到两尺,却怎么都刺不下去!好似身体根本不听使唤,而又有一个意识在拼命地拉扯着自己:“不要抵抗,不要抵抗,收手吧。那是神的威能!那是不能抵御的!”
莫蒂亚轻笑着嘲弄乐琳:“怎么了?你这混血的狗杂种!身体里卓尔的血脉还没有遗忘它真正的主人啊。每个卓尔都会在女神的圣域术面前低头,即使你这个混血的贱种也不能例外!你以为你能逃出女神的掌控吗?做梦!现在连你的身体都背叛了你,真是死有余辜!”
言毕口吐十余个咒音,身旁忽然现出一团半人高的暗红色光华,瞬间化为一条狰狞的炼狱大毒蛇。
这大蛇是被她用三阶怪物召唤术从下层位面召唤而来,它的大小如同一条未成年的蟒蛇,躯干粗如壮男的手臂,一身盔甲般的黑色大鳞片上布满了形如骷髅头、扭曲可怖的赤红色斑点,头上的眼尾处还生出一对小角,魔怪的血裔昭然若揭。此时它高昂着大如婴儿脑袋的头颅,下身盘起、上身立起、颈脖反复弯曲如数个串连的S形,如同弹簧般立刻就要弹射而出!
乐琳挣扎着,此时她对自己那半卓尔的血脉痛恨到了极点!如果能把它剜出来,那即使要剜出自己的骨头,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动手!
“仁慈的伊莉丝翠啊!”她祈祷着:“快让我摆脱这恶梦吧!”
她的头脑剧烈地挣扎着,两股意志如水火般激烈的对抗,让她感觉自己的脑袋仿佛要被撕裂了。但圣域术的力量是如此的顽固,她根本无法驱散那潜在的意识,急怒之下,剑光一转,直劈那炼狱大毒蛇。
圣域术使她不能攻击莫蒂亚,但却可以攻击别的目标。她悲愤的怒火全部倾泻到炼狱大毒蛇的身上,剑光如银色暴雨般倾泻而下。
剑如急风就要斩上,莫蒂亚手中变魔术般出现一个哨子,放在嘴边猛地一吹。
尖锐的声音猛然爆起,“音鸣爆”的力量如同无形的巨锤,捶打得整个通道轰然欲塌。
乐琳惨哼一声,那声音携带着巨大的能量轰击了她身体的每个角落,仿佛无数把锤子从四面八方拼命地捶打着她,尤其是双耳处,尖利的能量从那里刺穿了自己的大脑,痛得她几乎昏过去。她鼓起残力向后飞退十尺(约3米),方才脱离了威力最强的区域。
连那炼狱大毒蛇也猝不及防,音鸣爆的力量依然把它轰得软倒在地。虽然它没有听觉,只是靠震动感知声音,因此只受部分伤害,但它离莫蒂亚实在太近了,顿时受伤不轻。
莫蒂亚却得意地冷笑着,又一串呼唤“虔心武器”的咒音飞速迸念而出,一柄手臂长的大链枷带着长约半臂的链锤凭空出现。它通体半透明,宛如毛玻璃铸成,在空中自行飞扑过来,链锤高速飞旋着,如同一卷旋风夹杂着闷雷轰然击下。
同时莫蒂亚再一指那炼狱大毒蛇,一道轻微的治疗术将它唤醒,然后高呼着菲穆莉卡神后的圣名,驱赶那愤怒的毒蛇上前围攻乐琳。
虔心武器自动飞舞着,好似被一个轻功绝顶的人手持着,从各个方向强攻过来。那飞转的链锤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完全无迹可寻,让人根本不知如何抵挡!
炼狱大毒蛇则阴险地弓身藏在后面,微微抬起前半身,依靠后半身慢慢蠕动着凑了过来,如同上弦的毒箭,随时准备给乐琳致命的一咬!
乐琳边战边退,一连退开十余尺。她现在身中失误诅咒,举手投足之间总是略有失误,一身高超武技只发挥得出五成,只能堪堪抵挡住那虔心链枷的进攻。若不后退,迟早会暴露破绽,给炼狱大毒蛇下口的机会。
忽然,两团头颅大小的魔法弹从她身后飞跃而出,一颗把虔心链枷打歪到一侧,另一颗正打在炼狱大毒蛇身上,打得它身躯连连扭动。饶是它黑鳞硬如铁甲,也被这突然一击打得伤上加伤。
却是兰丝卡正在后面挥舞着魔法棒,连连催动几颗魔法飞弹,继续飞击那虔心武器,把它打得摇摇欲坠。
乐琳暗道一声“机会”,身形向前一冲,直掠那条痛得来回扭动的炼狱大毒蛇而去,长剑飞舞,护住自身,短剑一抖,化为数道狭长的银辉,直奔毒蛇脑袋。莫蒂亚还在十余尺外,来不及救援,此时若能一击毙蛇,便可少一个威胁!
异变突生!
围攻贾卡罗的几人忽然纷纷惨叫,眨眼间相继软倒在地。
兰丝卡一看,顿时目眦欲裂。
那个“勇敢的”克斯迦一剑刺死了几个同伴,正与贾卡罗站在一起,狞笑着看着自己!
兰丝卡急喊:“克斯迦!你疯了?贾卡罗!你也会惑控法术?”
“他当然不会。”克斯迦“亲口”答道,脸上堆满了嘲弄的神情。
一股绝望的情绪霎时间充塞了兰丝卡的胸膛。她颓然道:“克斯迦,你为什么又要背叛我们?” 第三章 法术抗力
剑光如飘逸的飞雪,飞临炼狱大毒蛇4尺以内。
莫蒂亚猛地大喝:“快逃!”那个“逃”字宛如惊雷般响亮!
乐琳浑身一震,竟不由自主地想到此时似乎确实应当逃跑——如今已是二打三的局面,兰丝卡的一阶法术根本打不穿卓尔的法术抗力,而对方还有个难缠的牧师,继续打下去必输无疑。不如……不如自己先杀出去?
正想着,顿时剑法一滞,忽然诅咒之力再次发作起来,竟未刺中那大毒蛇。
“哎呀!”乐琳大叫一声,瞬间猛醒过来——这“逃”字定是莫蒂亚施展的“命令术”,自己竟不知不觉间中了招,连那么简单的一剑都刺偏了!焦急间,剑势再变,斜削蛇头而去。猛地背后风声响起,那虔心武器——力能链枷,又凌空飞砸下来,仓促间只得身形一晃,变攻为闪。
克斯迦轻藐地微微笑着,对一脸绝望的兰丝卡道:“为什么?因为我没你们那么傻。在这里我是个低下的男性,但在我下面还有无数的奴隶,在他们面前我依然是上位者,依然有比他们高的权力,依然能在战斗中获得比他们更多的利益!但到了地上世界我还有什么?地位?金钱?权力?什么都没有!”
他的声音猛然拉高,大叫道:“到时候我是什么?一个最普通的战士!没有奴隶可以供他们驱使,他们会驱使谁?我!就是我这样最最普通的卓尔!那时候我就是替代地精、巨魔之类的炮灰!那才是真正的炮灰!”
他顿了一下,继续喋喋不休地说道:“你也许可以换个神祗继续做你的牧师,运气好还能得到那些神的垂青,恩赐你3阶法术,这样你就能步步高升了!”他冷哼一声接着道:“但是我没那个机会!我才不相信什么‘人人都是平等’的鬼话,部众可以成千上万,但首领只有一个。我自问没那个才能当首领,所以我不会选择去给人当炮灰!卡斯卡城也许不是好地方,但对我来说,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我没有背叛你们,因为一开始我就没打算离开这个地底世界。从头到尾我都是个内应!”
通道的远处传来一阵阵脚步声,看来更多的卓尔部队已经赶来了。他摆了摆手中的剑,呵呵笑道:“你是自己投降?还是让我们上来‘干倒你’?你现在可不是神后牧师了哦。跟那些妓院里面的家伙比起来,现在的你确实很诱人,哈哈哈~~”说着二人便一起淫笑起来。
兰丝卡一咬牙,大喝道:“给你便是!”手一扬,一个鹅蛋大小的事物朝克斯迦二人劈面掷来。
贾卡罗看她如此顽固,心中暗怒,便抢先一步向前跨出,弯刀划出流光般的动人痕迹,正中那东西。
“砰”的一声玻璃碎裂之声,灼目的光辉猛然爆发!强烈的光芒如同正午的太阳,带着一阵热浪横扫黑暗的通道,贾卡罗二人大叫两声,不退反进,急急先前冲去,手中刀剑乱舞,直劈兰丝卡刚才所站之处。
卓尔天生厌恶阳光,双目尤其如此。那耀眼的光辉就在他们面前爆发,立刻将双眼灼伤,不能视物。倒是二人反应迅速,当即双双前扑,意图乱剑砍死兰丝卡,免得她再施法术。
但到底迟了一步!刀剑劈了个空,兰丝卡的声音却从他们的右前方响起!三个咒音瞬间从她口中迸出,瞬间引导奥术力量完成了“法师护盾”——一面车轮大小的半透明圆盾凌空立在她身前,恰好将她牢牢遮住。她借着法师护盾的遮挡飞步向前猛冲,意图冲破二人的阻截。
贾卡罗二人虽然双目失明,但也会听音辨位之法,一听那咒音,当即飞掠过去,手中兵器凌空乱舞。
“乒、乒”几声响,刀剑散乱,那力能构成的法术护盾却好似活物,紧紧跟在兰丝卡身侧,左摇右晃飞舞之间将刀剑攻势尽数挡住,贾卡罗二人急得连连呼喝,却终究拦不住。
两三个呼吸间,兰丝卡已冲破二人阻截,奔向更前方的莫蒂亚。
她也算是心智坚定之辈,身处劣势也不慌乱,先用一个储存了“灼热光耀”的玻璃球耀伤了贾卡罗二人的眼睛,接着趁二人目盲、武技大降,用“护盾术”挡住攻击,一举冲破二人防线。此刻她脚下飞奔、手作秘法之势、口中咒音再起,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眨眼间又一个“七彩喷射”就要照向前方的莫蒂亚。
莫蒂亚已给自己加持了神恩,又开启了20尺宽的反善良法阵,将炼狱大毒蛇笼罩在其中。那毒蛇得了法阵之力,立即精神抖擞地飞窜向前,连连弹颈飞咬敌人,浑然忘了全身的伤痛。而莫蒂亚则呼喝着菲穆莉卡的圣名,手中挥舞三首蛇鞭。一时间,上有虔心链枷劈头盖脸地飞砸、中有蛇鞭上的三条毒蛇伸缩进退、下有炼狱大毒蛇伺机连环攻击,将乐琳逼得险象环生。
兰丝卡手指一伸,“七彩喷射”即将发出。
莫蒂亚忽然回头大喝一声:“我也会!”也是手一指,一束金色的烈芒从指尖爆射而出,正打到兰丝卡脸上。
兰丝卡惨叫一声,几欲跌倒——那光线正是3阶神术“灼热光辉”!与自己刚才使用的魔法道具“灼热光耀”效果相似,只是前者照向一个锥形的发散区域,后者则照耀四方。本来这种法术都是对付亡灵的,奈何其光耀非常强烈,因此厌恶阳光的卓尔们往往会被其灼伤眼睛。
兰丝卡暗骂一声,现在自己也是目不能视了。而前有莫蒂亚、后有贾卡罗,对方后继人员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听声音只怕不少于十余人。当即将心一横,手中摸索着口袋,迅速掏出一个卷轴。卷轴的做工很是粗糙,用的是最便宜的羊皮纸,厚薄不均;四边连一般的花边饰纹都没有,还开了些小口,可见质量之差。卷轴的最上面一行用通用语写道:“奥术研究共享会出品。”这是市面上流行的最廉价的卷轴,事实上“奥术研究共享会”出品的一切魔法道具、装备、药水、卷轴等等都非常廉价,但质量就不敢恭维了,反正对于绝大多数冒险者而言,魔法物品能用就行。为了搞到这东西,她擅自放走了一个人类俘虏,算起来这还是自己身上最值钱的财产呢,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把自己准确传送出去,但总是有一丝生的希望!
她急速念动咒语,一股魔法能量已经汇聚起来,
传送就要发动!
猛地又有一股魔法能量贯穿了自己的身体!
但是,好像没有任何痛苦和不良反应……不管了,先逃了再说。
“传送术”发动,身上的奥术能量剧烈振荡。
兰丝卡静了静。
怎么还听得到莫蒂亚的声音?还有贾卡罗的怒骂声?
她如坠冰窟!
一个傲慢而冷酷的中年女声响起:“幸好及时赶到,总算逮住了这个神后的叛逆。这混蛋真是卡斯卡城的耻辱!一个初级牧师居然自愿背叛神后?!卡斯卡城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人!她可真算是‘空前’啊!”
兰丝卡颓然坐倒在地——狄姆尼来了,祭司学院的中级教官来了。她获得菲穆莉卡恩赐的5阶神术,一定是她用了那个4阶法术——次元锚!用这法术封住了传送术的效果!“奥术研究共享会”的产品虽说质量差,但至少都是可以使用的!原来是她来了,现在一切都完了。
另一个中年女卓尔在一旁说道:“我更希望她是‘绝后’的!出了一个这样的人,以后就会有人效仿她。因此必须在卡斯卡城所有家族、所有卓尔面前,赐予她最严厉的惩罚!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再发生了!”
言毕,数个咒音眨眼间发动,另一侧正在孤军奋战的乐琳惨哼一声,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不知中了什么法术。
十几个卓尔飞快涌进了这片通道内,将倒地的乐琳和兰丝卡扔在一起,团团围住。
狄姆尼慢慢走到她二人身边,她的服饰与莫蒂亚一样性感,而婀娜身段则更加诱人,但脸上的刻毒之色也愈加明显。周围的男性卓尔们纷纷让开一条路,不仅是因为敬畏之心,更有一丝厌恶之情!
她手持一根长长的黑木法杖,杖头却是一只头颅大小的银色蜘蛛,那八肢大大的张开,仿佛撑开无形的网等待着猎物上门。几对复眼用不同色彩的细小宝石镶嵌而成,里面“燃烧”着米粒大小的紫色火光,将那蜘蛛头映衬得宛如鬼怪的脸面,极是诡异。
她冷哼着开口道:“就你们这么几个废物可真是厉害呢。为了逮住你们,连我在内一共来了四个教官,还是马不停蹄地抄近路,才赶在你们前面到达这几个小通道处。几个战士和一个初级牧师就把我们几个祭司学院的教官‘调来调去’,这也算是卡斯卡城的奇闻呢!也许过几个月,比斯城的那些混蛋就会拿这件事来笑话我们了!说不定,今后那些像石头一样顽固的矮人会到处‘传颂’你们的惊人事迹。是不是觉得很荣幸啊?”她说着说着,语气越加狠毒,更是忍不住朝兰丝卡脸上踢了几脚。
兰丝卡口鼻上鲜血四溢,连那眼睛里都流出血泪。她却厉声道:“当然荣幸得很!至少比你们这些菲穆莉卡的狗要荣幸得多!”
“你给我闭嘴!”狄姆尼面目狰狞的怒吼道:“你这胆大包天的家伙!你知道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吗?你是想被火慢慢烤死?还是想被几百个蜘蛛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啃死你?或者让女神的仆人们亲自降临,用那些想象不到的方法来折磨死你?”
兰丝卡冷言相讥:“你以为你的下场会比我好吗?菲穆莉卡的牧师多少人死于自己人背后的暗杀?你以为那个时候菲穆莉卡会保佑你吗?等你的灵魂到了深渊,你以为你的结局比那些恶魔圈养的幼虫好多少?我们都是菲穆莉卡的‘幼虫’!你只不过比我‘肥’一些罢了!这些事情骗得了别人,但骗不了我!我什么都知道……”
狄姆尼厉声尖叫起来:“快堵住她的嘴!给我堵住!不许这个叛逆再讲一个字!把她带走!快!快啊!”她拼命地用法杖捣兰丝卡的胸腹,凶狠地打断了她的话。
几个男性卓尔战士迅速塞住兰丝卡的嘴,把拼命挣扎的她拖了下去。
狄姆尼一边叫骂着,一边看人把兰丝卡拖远了,然后回头对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乐琳讥笑起来:“哟,我们竞技学院最有天赋的学生,怎么像只死老鼠一样赖在地上不起来?啧、啧、啧、看来你那杂种的血脉虽然给你带来了过人的武技,但却阻止了你这个杂种提升法术抗力。”她又咬牙切齿地骂道:“看你那可怜的样儿!一个没有得到神后恩赐的凡人、一个没有多少法术抗力的混血战士,居然敢反叛伟大的神?杂种就是杂种,到哪里都让人不放心!”
乐琳艰难地喘息着,法术的能量几乎撕裂了她的身体,她的面容因为巨大的痛苦而变得扭曲,但她清澈的目光依然异常坚定:“真正可怜的是你们,你们就像地洞里的老鼠一样,连走出地洞的勇气都没有!你们不停地奴役别人,其实是为了来获得那短暂的成就感;你们不停地掠夺别人,其实是为了获得那短暂的安全感。你们的内心深处从来就不曾有过宁静和快乐……”
“够了!”狄姆尼的面容更加扭曲,双目几乎喷出火来。她一脚踹在乐琳胸口,凑近了冷笑道:“这么说你获得了‘宁静和快乐’?哼哼,你看看这是什么。”说着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药膏盒,里面散发出一种邪异的魔法气息。
狄姆尼的怒容变成了一种诡异的微笑:“这是断筋膏,不仅有很厉害的慢性毒药,还有加入了一种非常罕见的诅咒。只要挑断你的手脚筋,再把这个涂在伤口上,你说会怎么样?”她的笑容变得越来越“甜蜜”,眼中的恶毒之光也越来越盛!
“当然,以你10级武者的体质,估计要不了几周伤口就会痊愈。不过毒药和诅咒将会慢慢渗透进你全身的筋骨中,然后你就会慢慢、慢慢地失去力气,最后胳臂连抬起的力气都没有、手连拿起勺子的力气都没有、连大小便都会失禁哦!想想看,你就像一滩烂肉一样动弹不得,吃饭喝水都要乞求人喂给你,而且随时会有大小便失控流一地。哈哈哈哈哈,想想我都高兴!哈哈哈哈哈~~”她看到乐琳眼中出现一丝慌乱,不禁得意地说道:“你以为我们会像往常那样杀死你,然后让你的灵魂去伊莉丝翠那里?做梦!”她突然又变得狰狞无比,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们会给你涂上这断筋膏,然后把你卖给地面上的人类商人。我想外面的那些卑贱人类肯定会对你这个混血的杂种‘非常感兴趣’!呵呵呵呵,一想到你像个妓女一样,被那些恶心的人类干得半死不活,我想你一定会‘宁静和快乐’的!哈哈哈哈哈~~”
她狂笑着嘲讽道:“你唯一的希望就是碰到伊莉丝翠的牧师来解救你。不过伊莉丝翠是个弱等神,她的牧师最多只能拥有6阶神术,而6阶神术是解不了这个诅咒的。哈哈哈哈!好了,你们动手吧。”
乐琳惊悸地大骂,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几个卓尔战士将她死死地按住,贾卡罗提刀走了过来,他的眼睛已经被另一个牧师治好,整个人又精神奕奕起来。他脸上挂着一丝讥笑的神情说道:“乐琳,你还记得你几次仗着武技羞辱我的事情吗?你是个很有武学天赋的人,但你被那些人类写的冒险小说给教坏了!你知不知道,每次你学着那些无聊小说去‘扶弱惩强’的时候,是多么的可笑?你知不知道,我一次次地忍让你,不是因为怕你,而是因为无论你武技多么高超,你都只是个武者,而且是个法术抗力非常微弱的武者!一般的卓尔战士都会随着武技的提升而获得更高的抗性,可惜你却没有。你的人类血脉使你具有了很高的武技天赋,却也使你几乎没有任何法术抗力。我真的是为你感到遗憾啊,在魔法统治的世界,没有法术抗力,武技再高也只是顶屁用罢了!无论你赢我多少次,害怕魔法的你都是注定的失败者。而我只需要赢一次就可以了,比如这次!”
他的面容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如同一头愤怒的怪兽,狠声道:“这一天我等了三年了!今天我就要亲手挑断你的手脚筋、涂上断筋膏,然后慢慢欣赏你这个失败者是如何陷入绝望的,呵呵呵呵呵呵~~”他诡笑着,双刀舞动。
手脚筋瞬间挑断。
邪异的药膏带着难以描述的丑恶怪味涂抹到鲜血横流的伤口,构成了红黄交错的可怖图案。
火烧般的剧烈疼痛带锥心的诅咒之力,疯狂地刺激着她的大脑。她在心中大声呼喊着:“仁慈的伊莉丝翠啊,救救我吧,我不能成为一个废人!我还要打破这个肮脏的地牢秩序!”
她痛苦地挣扎着,而诅咒之力带来的剧痛一遍又一遍地冲击着她的大脑,好似千百只凶猛的毒虫一口一口地撕咬着她的每一寸身躯,疼得她全身不住地痉挛,直到那力量冲进了她筋骨的深处。
没有奇迹出现。
伊莉丝翠依旧毫无回应。
坠入深渊般的绝望笼罩了她,
她昏死过去。 第四章 生意
普雷格面无表情地啃着手里的面包和牛肉片,看着对面几个壮硕的战士拦住那个年轻的圣武士开始羞辱起来。几个家伙一边推着他一边哈哈大笑,污言秽语如滔滔江水般绵绵不绝。那可怜的年轻人身材瘦高,但略显单薄,他穿着一身厚重的重鳞甲,腰上是一柄标准的大剑,倒是有几分威武之态,可惜现在却是敢怒不敢言。他愤怒地握紧了拳头,却低着头不敢看那几个大家伙。他的几个同伴也躲得远远的,不敢过来。
“哼,活该!”普雷格有些幸灾乐祸地想着:“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成天看那些无聊的冒险小说,还真以为自己是主角啊!现在倒点小霉也算是个教训,免得以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继续啃着自己的牛肉,看着那几个战士慢慢离开了。几个不到20岁的年轻人跑到那个年轻的圣武士身边,一起嘀咕起来。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简易服装,有装备简单、袍子老旧的女法师,她手里拿着一根陈旧的法杖,也不知是从哪个地摊上买来的;有服饰干净、佩戴着圣徽的小牧师,看起来才17岁上下;还有一个身穿劲装的盗贼,年纪25岁上下,似乎是几人中年龄最大的了,不过普雷格看他更像个街头小混混。哪里有冒险小队的样子?
“还嘀咕个屁!”普雷格看着这支稚嫩的队伍,有点儿恨铁不成钢地暗想:“我要是你们早就跑了!惹了勃努恩的牧师,没被人打死就算走运了。现在还不走,难道还真以为自己能拆掉人家的奴隶市场啊!真是白痴到家了!勃努恩神被几十个国家供奉着,每年各国都要集合大大小小的贵族和官吏们举行非常盛大的集体祭祀。那些天天想着开疆扩土的国王们、那些天天想着巩固家族地位的大小爵爷们、那些天天想着加官进爵的大小官吏们,哪个不是恭恭敬敬地信奉他?那些人可都是手握权柄的,随便叫几个人来收拾你们,保证连个尸体都找不到!”
奴隶从古至今都有,除了天脊山脉和永绝岛上的精灵外,这世上谁能逃避当奴隶的可能?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居然敢对这千百年来的铁律指手划脚,完全是无知之极!自古男人奴役女人、人类奴役兽人、大地精奴役地精、半身人奴役狗头人,还有那些贪得无厌的矮人,只要是能被扔进矿坑挖矿的生物,全他娘的奴役!反过说来,那些高级女法师、女牧师们不也奴役男人?那些蛮荒之地的兽人不也奴役人类?那些大山深处的狗头人不也奴役落单的半身人?有什么好义愤填膺的?反对奴隶制度,那样简直是在跟整个智慧生物作对!
看着那几个年轻人慢慢离去,普雷格叹了口气:“唉!现在的年轻人啊,都被那些尽瞎扯的冒险小说教坏了,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世道。一个初级法师、一个初级牧师、一个不入流的圣武士,再加一个冒充盗贼的街头小混混,就这烂队伍也想着闯荡江湖?”他看着那个年轻女法师的背影,有些恶毒地想着:“哼,真不知道哪天自己会被别人给‘干’了。”那女孩看上去还不到20岁的样子,虽然脸蛋儿长得平平,但贵在蛮腰窄紧、丰臀挺翘,身材倒有些诱人之处的。可惜,普雷格一眼就看出她的法术只有1阶的水平。这种烂水平,放到布兰斯科、奥兰莫克这样的魔法者汇集之地,也就是个摆地摊的料罢了!这么差劲,还学小说里的人到处晃荡,真不知哪天会被人捉去当军妓!就像自己车队里面的那几十个女奴一样。
他正想着,一个伙计走过来问道:“老板,我们什么时候出发?”一边说着,眼睛一边偷偷瞟着普雷格手里的牛肉。因为他自己手里只有一个黑面包,一种用最差的麦子制成的面包,即使是对于饥饿的人来说,也是难以下咽的东西。
普雷格看见了,也不说破——小子,想吃牛肉?再奋斗几十年吧!这世上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但他脸上却挂着和蔼的笑容,亲切地说道:“怎么?急着用钱?在我的商队里有吃有喝的,干嘛那么着急?”
伙计的神情有些尴尬,老板大抵不喜欢与手下人谈“钱”的事情。他很勉强地笑了笑道:“我妻子有慢性腰痛的毛病,要定期去牧师那里治疗治疗。那些治疗费可是很贵的,家里又有几个孩子要吃饭……”
普雷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亲切,说道:“原来还是个好丈夫呢!不要紧,今天下午最后一批货到了,我们就出发。”说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就像融化的蜜汁一样甜,让伙计不由自主地感到很安心。
伙计木讷地笑了一笑——现在除了指望旅途顺利、老板按时发钱外,自己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他继续艰难地啃着自己的黑面包,忽然指着前面一个来人道:“老板,那个小偷又来了。”
衣光鲜亮的科库塔大摇大摆走了过来,他是维埃里城的十四个高级窃贼之一,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但没有人能够在被盗现场将他当场活捉,也没有人能在他居住的大屋里搜出任何赃物。有传闻说这是因为这家伙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法师,也有少数人说那是因为有一个藏在城市地底的可怕魔鬼在帮他,当然大多数人认为他可能是某位勃努恩牧师的亲戚,所以在这个城市里有人罩着他。总之这个城市里没有人能奈何得了他,所以科库塔一直逍遥法外,过着快乐的日子。
而这种日子正是普雷格难以得到的,因此他非常羡慕这个窃贼的“幸福”生活。至少不用每天风餐露宿、不用时不时地与拦路抢劫的强盗对峙、不用与同行勾心斗角、不用与雁过拔毛的矮人讨价还价、不用与残忍好杀的豺狼人拼命,每天都可以躲在安全的城市里面花天酒地、勾搭浪女贵妇。如果厌倦了糜烂的生活,可以悠闲地在自家的凉台上晒晒太阳、吹吹暖风,没事找个平静清澈的大池塘钓钓鱼,那种日子该是多么惬意啊!
当然,普雷格也很讨厌科库塔,讨厌他本人。因为这个“幸福”的窃贼每次来找自己时总是穿着一套华贵的市民服饰,头上戴着很宽大很宽大的帽子,大得几乎比得上遮阳用的女士伞了。上面插着两根半臂长的大羽毛,每根都有三种不同的艳丽颜色,极为显眼。走路的时候,那两根羽毛随着巨大的帽子微微摇动,就像一只蓬毛大公鸡蹲在他头上炫耀自己七彩的羽毛。他穿着一套淡蓝色的宽大袍子,从肩一直罩到膝盖。那袍子的袖口、两侧、下摆处都绣有银色的卷藤状条纹与瑰红色的精美花纹,在天蓝色的袍子上两相交织,构成了一幅贵气逼人的图案。而他的脚上还像模像样地穿着奶白色的紧身裤和光亮的黑色尖皮鞋,走起路来嗒嗒直响,一副趾高气扬的阔佬模样。一个小偷居然大摇大摆地打扮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生厌!
“恶心的城市自由民!装什么高贵!扒了这层‘皮’,你们什么都不是!”普雷格微笑着望着科库塔,心中却恶狠狠地咒骂起来。他最讨厌大城市的自由民,他们除了成天跑到各级官吏、大小贵族面前叫嚷“我的利益受到侵害”外,什么都干不好,而且都是贪婪、吝啬、见利忘义之徒!11年前自己作为一个雇佣兵帮助萨塔利城抵抗即将到来的绿皮兽人,但在开战前,那些“自由民”居然成群结队地跑到市政府与城主伯爵面前告状,说是给雇佣兵的钱太多了,要求砍去三分之一,并且说他们可以请几个善神的牧师发动信徒来帮忙守城。而那个女人干多了的白痴老伯爵居然答应了他们的荒唐要求!
人家为你们拼命,你们却要临阵扣饷!结果大部分雇佣兵都跑了,最后让绿皮兽人们异常轻松地攻占了萨塔利城。普雷格当年那也是个非常“热血”的战士,他同一些不愿离去的雇佣兵在几个“白痴”的号召下,继续拼死战斗,以“维护人类的尊严”。结果他在最后的巷战中被那些“自由市民城防军”出卖了,以“两个银币”的价钱被卖给绿皮们做奴隶。而那些善神的信徒自始至终连个人影儿都没看见!
也许是幸运女神太摩拉在护佑着他,在奴隶队伍穿越一条山脉时下起了暴雨,他趁机逃出队伍。紧接着山上爆发泥石流,瞬间埋葬了整个奴隶队伍,却让他在尸体堆上捡到了一些高价的武器装备。他义无反顾地卖了这些东西,改行搞起了商队的行当。因为他已经看透了,无论理想多么美好,为了别人而奋斗都是极其愚蠢的,如果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那被人背叛也是自作自受了。现在自己经营这个商队虽然很艰苦,但至少能小小地支配别人的命运了。
当然这也得感谢太摩拉女神,他一直坚持认为自己能逃得大难,是因为在绿皮们攻占萨塔利城之前,他到当地的太摩拉神庙里贡献了2个银币。有趣的是当他在为那些“无辜”的市民拼死抵抗绿皮兽人的时候,那些胆小懦弱、见利忘义的家伙们却把自己出卖给了兽人,而价格恰好也是2个银币。
那时,他就敏锐地认识到这可能是太摩拉女神在提示自己!所以当他被绿皮兽人们作为奴隶押送出城后,他就不断地祈祷女神给他一个逃走的机会。神圣的太摩拉在上,他如愿了!
从那时起,他就非常虔诚地信奉着幸运女神太摩拉,他发誓每年都会把自己十分之一的利润捐献给幸运女神的神庙,并且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他慢慢地想着:“做完这趟生意,冬天就要到了,得赶在下雪前再去一趟女神的神庙。迪迪克祭司似乎对我的虔诚很欣赏,如果这次我再多捐一点儿,他也许会亲自为我祝福?”想到这里,他心里暖暖的——在这个充满虚伪与暴力的世界上、在这个你争我夺的世界上,有时候运气比能力更重要呢。
那个窃贼科库塔居然慢慢地朝自己走来了,普雷格意识到一桩买卖来了,他抢先朝科库塔开口道:“最近生意可好?”
“哟,是你呀!”科库塔装出一副很热情的样子,笑了笑道:“最近不太好啊,城里来了几个笛而尼神的圣武士,到处惹是生非、破坏社会秩序,害得我们这些小市民整天提心吊胆,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他与普雷格是老相识了,只是“生意”上的往来不多罢了。
普雷格笑道:“是出不了‘邦洁尔’的门吧?听说最近来了些‘新鲜货’,是不是把你给迷住了?”邦洁尔是城里最高档的“交际场所”,用平民的话讲,就是最大的妓院。听说里面的墙壁贴着黄澄澄的金箔,用白玉雕刻成了整洁的廊柱,用粉红的涂料将每个房间都绘制成最靓丽的建筑,使每个进入其中的人都感到自己就是国王。在最高级的房间内还有精致丝绸制成的奇丽桌布和窗帘,用最柔软的羊毛制成的大幅挂毡和条饰,使人陷入温柔而整洁的光影中,流连忘返。步入其中就仿佛是进入了豪华而奇幻的神国。
当然,普雷格是从来没去过的,去一次那么这一年就白干了。
“哎呀呀!”科库塔一边微笑着一边叫道:“我哪有钱去那种地方呀!那里的姑娘都是吸金子的无底洞,去一次我这个月都不用吃饭了。”
普雷格打趣道:“要是你都没钱,那我们这些人都要去喝西北风了。我可是听说你的钱足够买下半个邦洁尔了,那些风骚的美女们,你还不是想要哪个就是哪个?”
两人继续这样虚伪地闲扯起来。不过来来往往几句话后,气氛倒也融洽了不少,该是谈正事的时候了。
科库塔先发话了:“朋友托我卖一个工艺品,不知道能卖多少?”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两掌长宽的雕像。
这是个精致漂亮的欢愉女神哈泽尔小雕像,银色的表面泛起柔和的光泽,使那靓丽的容颜越发神采奕奕,那俏美的笑容在成熟中蕴含着一丝诱惑、在诱惑中又显出一丝高贵,反而使人生出一股揽入怀中肆意怜爱的冲动。那如同玉碗倒扣的完美双乳和丰满浑圆的诱人肥臀在细而有力的腰肢衬托下,如同美丽的波浪撩拨着人的心弦,连步入中年的普雷格都觉得心里直痒痒,恨不得来个真人抓一抓。
科库塔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这可是纯银打造的,工艺非常好。你看表面多光滑,完全与哈泽尔女神的柔美肌肤相对应。你再看这身材比例多完美,丰满而不显半分肥腻,曲线简直是惊心动魄呀!世间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比得上!绝对没有!邦洁尔里面那些臭美的娘们跟她一比简直就是一群老母鸡。而且上面还附有多种神术呢——你知道,就是能强化男人能力的那些法术。”
普雷格很有耐心地听着窃贼没完没了地唠叨着,因为他今天有的是时间陪这家伙瞎磨。不过他很好奇——难道这个雕像是这小偷在干完了邦洁尔某位熟美艳丽的交际花后,顺手从人家床头偷来的?哎呀,这家伙进去的时候交上一大笔银币充阔气,干完人家后再偷一个价值更高的雕像出来,这不是免费嫖妓吗?一个平民一年不吃不喝攒的钱都不够进去嫖一次的,这小子还能倒赚钱?真他娘的混帐啊!但是邦洁尔里面可是聘请了不少中级法师当警卫的啊!居然没抓住这小子?而且邦洁尔又与许多显贵高官来往密切,就算是有勃努恩牧师罩着,也不能这么大胆地乱来啊?难道这家伙真的有魔鬼罩着?
“你出个价吧!”科库塔突然碰了他一下,一下子把他从思绪里“吓”了出来——当然,他其实是急着查看自己的钱包还在不在。
他假装去掏擦嘴的手帕,暗自摸了摸衣服里面的钱包——还好,鼓鼓的钱包依然静静地躺在自己的口袋里。他微微呼了一口气,拿出手帕擦了擦紧张的汗水道:“我可是个穷光蛋啊!从来不买哈泽尔女神的东西,所以我也不知道值多少钱呢。真是很抱歉。”
科库塔脸上仍然挂着生意人特有的微笑:“这种工艺品在那些边远的地方可是很难买到的呢。听说那些地方的有钱有势者们甚至愿意出7个金币购买任何加持过哈泽尔女神神术的物品。这东西还是纯银铸造,要是拿到斯利加纳城去,至少能卖10个金币吧。”
普雷格一直保持着略显机械的笑容,他心中很明白这家伙是在暗示自己买下这个雕像,因为自己商队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威尔瓦赫城,恰好这次也是。虽然这家伙说得有道理,或许一些好色贪欢的军官或贵族的确对哈泽尔女神的东西感兴趣;虽然这东西的做工和质量确实是好,再加上有神术加持,的确能值这些钱。但,价总是要砍一砍的,何况偷来的东西是不会被珍惜的。
“哎呀!”他后退了一步连连摆了摆手,装出一副难以承受的表情道:“威尔瓦赫城里的都是些成天只知道打仗、杀人的粗野之辈,一个个都像是虐待女神劳薇塔的信徒,每天不是虐待俘虏就是虐待下属,除了这些变态的习惯,简直找不出更多的嗜好了。你看哈泽尔女神最近几年对那些比较‘特殊’的娱乐很是反对,要是我拿这么高贵的货去卖,肯定没人要!还不如去卖虐待女神劳薇塔的雕像呢。”
“那你也可以把这东西卖到其他地方去啊,肯定有人愿意出这个钱。”科库塔非常“认真”地建议起来——现在已经不需要掩饰什么了:“只要6个金币,这东西就卖给你了。你至少能赚4个金币,运气好赚得更多。这么好的买卖可是很少被人撞上的。”
普雷格也很“认真”地呵呵笑了一下道:“这东西买家不好找啊,要是找不到,我可就亏大了呢。4个金币我就要。”他深知如果此物真的是邦洁尔妓院的东西,在这一带是很难出手的,搞不好会惹下大麻烦。所以科库塔才会找到他,因为只有他这种做远途买卖的人才能安全出手。
所以形势对他是有利的,他便放心大胆地唠唠叨叨海砍着。
经过一番口干舌燥的讨价还价后,最终用5个金币把它买了下来。望着远去的科库塔,他将雕像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这个窃贼会给我带来什么好东西?”他暗想:“这小子到底不会做生意,如此精美、又加持了神术的雕像要是拿到巴伊亚城去卖,至少能卖15个金币。呵呵呵呵呵,我可赚大了。”
他面含笑容地继续啃着自己的面包和牛肉,等着最后一批货物到来。
明天就是商队出发,去军事重镇威尔瓦赫的日子。 不错 楼主继续更 第一卷 人世间
第五章 豺狼人
秋天的风在阴冷天幕下,无休无止地刮走贫瘠大地上仅有的少量生气。布满天际的浓云低低地压在绵延数百里的巨大丘陵地带上,这里到处布满了或大或小的碎石,大的犹如农舍、小的犹如指节,只有在石缝中才能艰难地生长出一些零星小灌木。四下望去,天地间一派暮气沉沉的灰绿色。
普雷格的商队在碎石路上颠颠簸簸地艰难行进着,自从5天前进入这片山区,全队二十七辆车的车轮已经陆续更换了十来个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大小小的不规则石块迅速破坏着还算结实的车轮,也迅速破坏着队伍的士气,伙计们开始变得时而沉闷、时而焦躁。
普雷格正骑在一匹矮小结实的马上四处张望着——说是马,其实只比一头驴稍微大那么一丁点儿。这种马除了吃苦耐劳不挑食外简直一无是处!看它那一身暗黄的杂毛、那一副无精打采的马脸,再加上上面骑着的那个浑身罩着破旧黑披风的普雷格,活脱脱一副丧家之犬的邋遢样。
的确,普雷格的商队也算得上是丧家之犬。由于队伍太小,请不起护卫人员,普雷格只好发给手下三十多个伙计们每人一两件简陋的武器。他也知道,这样的行头除了驱散一些小群体的地精外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便捷的大道,小心翼翼地在这荒芜而颠簸的山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灰溜溜的丧家之犬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宽阔坚实的大道,因为那里布满了大小不一、种族各异的强盗队伍,大到一身厚皮坚革的山丘巨人,小到大群的地精、狗头人,聪明到会4阶奥术的中级法师、专精冰霜的食人魔大巫师,愚笨到连十个指头都数不齐的丛林巨魔,一个个都藏在山麓深林之间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越是交通便利的大路,这样的危险份子越多!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更安全。当然,“安全”也只是相对的,强盗们也会相互驱赶,那些失败者就会游荡到小路上继续打家劫舍,自己的队伍指不定就会撞上一支。
所以他依然保持着相当的警惕,不断张望四周的丘陵,看看有没有大群生物活动的痕迹。虽然他坚信幸运女神太摩拉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那也是对女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车队停了下来。
普雷格皱着眉头,骑着那匹驴子大小的矮马从队伍前面向后跑去。
队伍的末尾,四五个穿着简陋粗布衣服的伙计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奴隶。但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宛如死了一般。旁边还有十几个一同买来的女奴隶畏畏缩缩地挤成一团,不知所措。
普雷格的眉头拧得更厉害了——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他略含怒气地大声喝道:“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说道:“是这贱奴不肯走了。抽了她几十鞭子,她还赖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原本就是个农夫,三个月前被领主赶出了领地,在两个月前才加入队伍,因此身上还穿着满是补丁的农夫装,又旧又破,不但严重褪色,而且到处是灰渍和泥污,就比乞丐装好那么一丁点儿。
“是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普雷格大声斥责起来:“自从进入这片丘陵,你们就越来越不听话了!昨天还有两个人顶撞我!你们还把我这个头儿放在眼里吗?出了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个只知道拿这些女人出气,真的碰到几个强盗的时候,你们的威风跑到哪里去了?你们全都给我听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再紧急,也要去通知我一声。再像这样擅自行动,拖延了队伍的速度,或者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就要不客气了!”他一边严厉地说着,一边下马推开众人,抓着那女奴的一头黑发,把她的头拽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可怜的女奴已经昏死过去。她浑身上下骨瘦如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如同干枯的老树皮,竟与六七十岁的老妇无异!棕色的皮肤上有一种非常明显的死灰色,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刚死的干尸,但耳朵却是又长又尖,如同精灵的耳朵。
“原来是那个混血的半卓尔。”普雷格沉吟一声。这个女奴是他在城里从一个商人模样的人那里买来的,当时第一眼他就看出这个女人已经被转卖了好几次。她面容削瘦,双目无神,浑身是鞭子抽打的伤口。半卓尔的皮肤一般是棕色的,而这个女人的肤色更有一抹灰败的颜色,看样子是得了什么病。不过那时候普雷格并不关心这些,威尔瓦赫城的军官士兵们只需要女奴作为发泄的工具,至于她们以前是什么身份、有过什么悲惨的遭遇就根本不重要了,只要她们没有那些性病就行。看她身材高挑、容貌还有几分清丽,再检查了一下没有那种病,普雷格就买下了。
谁知道,现在这女奴竟很快病到这种程度!现在她从头至脚骨骼凸显,全身仅包裹着一层又皱又干的死皮,好似活尸般可怖。
这哪还卖得出去?倒贴钱都没人要啊!
买卖又要小亏一笔了!一念至此,普雷格怒火更盛,便骂了句:“妈的,浪费我这么多天的口粮!”
那农夫装的伙计立刻凑了上来,见缝插针道:“她看样子已经病得不清,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估计等不到威尔瓦赫城就死在路上了。那还不如把她扔在这里算了,也好为您省下以后的口粮。”
周围几个伙计眼中都露出一丝赞许的神情——队伍里除了老板普雷格每天能吃饱喝足,剩下的几十个伙计也就仅能把肚子填个半饱罢了。要是把这个女奴扔在这里,那剩下的粮食正好可以分给他们,虽然分到每个人头上的粮食肯定少得可怜,但总算能吃饱一回啊!
普雷格看着伙计们那眼馋的目光,这些家伙们的真实想法他一清二楚,但老板有时候是不能迁就伙计的,他必须要用一些事儿来表明自己的权威和远见,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时候。
“不!”他斩钉截铁地命令道:“把她扔上那辆装着魔法药水的车。就是拖也要拖到威尔瓦赫城去,只要她还有一口气,总会有人买的。”
几个伙计偷笑着调侃道:“会不会把她买去后剐了煮着吃?就像吃那些半人马一样?”
“多嘴!”普雷格严厉地瞪了他们一样,沉声喝道:“那些事你们知道就行,少他娘的闲扯!被外人听到了,我饶不了你们!还不快把她扔到车上去!”
伙计们忙把那躺在地上的半卓尔女奴抬到了前面一辆马车上,车上载了十几个平整的木箱,正好把她平放在上面。木箱中传来淡淡而怪异的药水气味,箱子外面都用墨水涂了十几个字——专用药剂,物美价廉,奥术研究共享会出品。
车队继续颠簸着缓慢向前进发,那个农夫打扮的伙计偷偷拉住另一个,小声问道:“你们刚才说的吃半人马是怎么回事?”
那人偷偷看了看远处的普雷格,低声道:“你也知道威尔瓦赫城是什么地方吧?”
“当然知道,那里是我们人类抵挡半人马的前线,我早就听说是克拉伦斯公国、格洛斯特公国与我们赫里福德公国联合出兵扼守此地,才阻止了潘诺尼亚平原上半人马族向内地的入侵。”
那人又小声问道:“那你也知道以前半人马在这三个国家干的事情吧?”
“知道一些,听说二十年前半人马族突然在潘诺尼亚平原大量出现,并通过威尔瓦赫山谷,绕开了周围的陡峭山脉,入侵了这三个国家。”他激动起来,有些愤怒地说道:“然后他们每到一地就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抢走富人的金银珠宝、砸毁穷人的土屋、烧毁领主和农民的庄稼、杀死所有身高超过车轮的男人、玷污所有的妇女,还喜欢刨开孕妇的肚子,掏出婴儿来吃。那几年简直是这三个国家的恶梦!”
那人接过话道:“所以,后来把这些穷凶极恶的种族赶回潘诺尼亚平原后,三个国家的国王贵族们就共同出钱构筑了现在的威尔瓦赫城,并且规定每年这三个国家都从税收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威尔瓦赫城的防务,因为那些半人马并没有放弃再次入侵的打算,每年都会在威尔瓦赫城一带发生频繁的战事。半人马俘虏了人类当然是杀掉吃了,那你说我们人类俘虏了半人马后会怎么样?”
农夫打扮的伙计有点惊异地说道:“不会是……不会也把半人马吃了吧?我可是听说威尔瓦赫城聚集了很多正义之士,他们怎么会允许这种事情?而且军队有的是钱啊!你想想三个国家每年都投钱进去,那里还不是富得流油啊,要酒有酒、要肉有肉,怎么会拿半人马下锅呢?”
那人嗤笑一声——这家伙还是刚出来混的,还没有从“其他种族是邪恶的,人类总是正义的”的思想灌输中解脱出来,根本不知道这世道有多凶残。
“这是军事需要,有时候就要靠这个来提升军队的士气,他们吃我们,我们当然也要吃他们了。半人马又从来不会与人类交换俘虏,不吃白不吃。”
“啊?半人马不跟我们交换俘虏?可是我听说的不是这样啊!”农夫打扮的伙计难以置信,因为这和他以前从游吟诗人那里听到的赞美诗歌完全不同,那些煽情诗歌里总是歌颂人类一方是多么正气凛然、多么忍辱负重、多么宽容大量。人类总是被动地承受半人马的进攻,然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反击,将领们总是非常有耐心地为了区区几个人类俘虏而同半人马头领们进行不懈的谈判,交换大量的物资来换回自己的同胞。
那人低声笑了起来:“你被那些无聊的游吟诗人骗啦!他们总是喜欢无中生有地编出一大套无比煽情的故事,这样你们才会心甘情愿地掏自己腰包里的铜板嘛。”旋即又正色道:“他们是不是还编故事说,那些人类将领们会为了某个独生子俘虏,调动数百人的军队与半人马进行正面大决斗?他们是不是还说人类总是在开头被打得抬不起头来,然后来了某个高贵英俊的贵族少爷,然后他振臂高呼一通,带着发飚的士兵们冲入半人马的大营中,在千钧一发之间把正要被杀死的俘虏完好无损地救了出来?”
“嗯,是这么说的。”
“哈哈哈哈哈~~”那人又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你被他们骗了哟!全都是扯淡!那些将领们可不会为了几个俘虏去操心,那些俘虏是死是活他们从来都不管。威尔瓦赫城的士兵们都知道,一旦被半人马俘虏了就铁定要被砍成碎块吃掉,自己的头头们是不会管他们死活的!别说一两个了,就是一次损失数百人,那些将领们眼睛也不会眨一下。反正每天都有天真的年轻人跑去那里报名入伍,去进行‘正义’的事业。”他故意把“正义”两个字加重了一下。
“不会吧……”农夫打扮的伙计一时之间还是无法接受“正义”的人类作出如此“邪恶”的行径,更无法想象“高贵”、“英明”的将军们会漠视自己的士兵。
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次正好去威尔瓦赫城,到了那里看看不就知道了?反正以后别再听信那些游吟诗人的鬼话了,他们编的那些故事啊,十个里面九个是假的!”
他们又沉默下来,随着队伍,在阴沉的天幕下艰难而缓慢地行进在荒芜的乱石山丘上。
几只秃鹫聚拢在前面的乱石中。
普雷格警惕地让队伍停了下来,然后叫上几个身强力壮的伙计,一起拿着刀剑盾牌,小心翼翼簇拥过去。
一具豺狼人的残骸散落在地面上。
完整的头骨、宽阔的胸肩部骨骼、类似人的手臂和分为三段的腿骨,散落在30尺(约10米)区域内。
“是豺狼人!”伙计们纷纷惊叫起来,一个个都抬起头,像惊恐的鸭子般把脖子伸得老长,紧张地东瞧西看,一副草木皆兵的样子,仿佛豺狼人就在附近游走。
普雷格皱着眉头鄙视了这群惊惶失措的胆小鬼们,自己则沉吟道:“是谁杀了他?”
“我看是其他豺狼人杀的?”一个伙计猜测道。
“也许是食腐虫之类的怪物杀的?”另一些人猜得更离谱。
“或者是一条龙干的?”开始出现荒唐的臆想了。
“都给我闭嘴!”普雷格恨铁不成钢地指着他们骂道:“你们都用点儿脑子!要是豺狼人干的,那这具尸体除了头骨什么都不会剩下了!豺狼人可是出了名的贪吃,除了咬不碎的头骨,其他的骨头都会被吃得点滴不剩!还有什么食腐虫、什么龙的,那连骨头都不会留下!”
“也许是哈蒙威尔镇的卫兵们干的。”一个穿着简易皮甲、手持一柄正规大剑的高大中年人说道。他整个人看上去相当精神,与周围这些面带苦色、身穿粗布脏衣的伙计们殊为不同。他是普雷格的副手马辛达,以前当过雇佣兵。比起这些农民、流民、破产市民出身的伙计,他在商队中的身份最高,是仅次于普雷格的权威,也因此在装备、食物等待遇上都是最好的。
他继续分析道:“这具尸骨比较完整,也没有犬齿啃咬的痕迹,所以肯定不是豺狼人或者一般的野兽所为。更重要的是你们看看四周,没有看到一件皮甲、武器,甚至连一片布都没有!很显然,有人杀了这豺狼人后,扒下了它身上的装备。豺狼人一般都是群体活动,少数几个人类或地精是不可能截杀成功的。而哈蒙威尔镇距这里有一天的路程,可能是他们出兵巡逻时碰上了一群豺狼人,激战中杀死了一个,然后扒走了它身上所有的东西!”
普雷格赞许地点了点头,旋即又想到一个问题:“可是四年前我们到哈蒙威尔镇时,他们还被豺狼人打得龟缩在镇子里不敢出来,才过了几年怎么就敢出来杀豺狼人了?要知道这些畜生的报复心是很重的。”
马辛达耸了耸肩道:“我也不知道,反正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如果我们行动速度快的话,明天日落前就能赶到哈蒙威尔镇了,到时候就能问个明白。老板你不用太担心了。”
“嗯!”普雷格点了点头,对伙计们说道:“但是今天晚上要安排可靠的人轮流值夜班,现在这一带有豺狼人,千万不能放松警惕了!它们最喜欢在晚上活动,稍不留神大家都要被那些畜生扒皮生吃!”
夜晚的寒风吹过荒野上的大小石头,发出悲凉的呼呼声。普雷格商队的几十辆大车围成一圈,圈内圈外各升起了几堆篝火,在寒风中不停地摇曳着,忽暗忽明,气氛有些诡异。伙计们就躺在这些篝火旁露天而眠,几个外围守夜的也缩在篝火旁,无聊地打起盹来。
被扔在木箱上的乐琳慢慢痛醒了,寒风引起了她身上阵阵刺骨的疼痛,瘀伤、鞭伤还有那从骨髓中冒出的阵阵恶痛,绵绵不断地啃噬着她瘦弱到极点的残躯。身下的箱子里面传出种种怪异的魔法药水味,她试着转动一下身体,但这干尸般枯瘦的躯体只能略微抬起胳膊。
“仁慈的伊莉丝翠啊!”她在心中悲凉地喃喃自语着:“两年了,我受了那么多屈辱,每天都承受着被恶魔撕咬般的痛苦。我一直没有放弃对你的信仰,可为什么我还没得到你的一点儿回应,甚至没有看到一丁点儿希望?难道我被神抛弃了吗?”她呼吸急促起来,绝望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黝黑的天幕。
“也许,我一直都在菲穆莉卡女神的阴影之下?也许我的祈祷从来都没到达伊莉丝翠女神那里?”她艰难地思索着——两年来诅咒的力量不但彻底破坏了她那曾经高挑修长的武者之躯,也在逐渐破坏着她的大脑,她能感到自己的思维能力已经开始下滑了。
“难道我真的会变成一具连屎尿都无法控制的躯壳?”她又一次惊恐起来,感受着自己皮包骨头的身体,心中哭泣着:“是啊,快了、已经快了,都已经这样了,也许明天我就会变成那样子。诸神啊!为什么我要承受这样的结局?这种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寒风依旧带着悲凄的呼呼声吹过自己冰冷的身躯,悲伤中,她勉强转了下头,看到箱子上一颗突出的钉子。那是一颗尖顶朝上、锈迹斑斑的大铁钉。
“也许死了更好!”她的心突然硬起来:“不管死后是去伊莉丝翠的神国,还是去菲穆莉卡那里接受惩罚,都不会比现在更糟!最差的结局就是被菲穆莉卡的蜘蛛们吃掉。”她艰难地思索着:“也许彻底地消失,连灵魂都彻底消失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我不用再受任何屈辱和痛苦?不用再每日面对毫无希望的生活?”
“是了,死了更好!彻底消失更好!”她的呼吸变得剧烈:“用这个钉子可以刺进头骨!”她死死地盯着那根钉子,费劲地抬起身体,向它一寸寸地艰难挪去。
“一切都结束了,这辈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她的眼中混合着凄惨的情绪和一丝解脱的快乐。
“咚”的一声,脑侧的太阳穴重重地敲击在大铁钉上。
疼痛,更剧烈的疼痛刺激着大脑。干枯的棕色皮肤被撕裂开,带着异味的血涂满了半张骷髅般可怖的脸。
她还没死,武者的身躯会随着武技的提升而更加坚韧,尤其是筋骨、皮肤会变得非常坚固,像乐琳这样的10级战士,她骨头的强度已经接近凶暴动物骨头的强度了。
“咚”的又一声,她的头再次重重地敲击在钉子上。她感到尖锐的刺痛,但一种异样的麻木笼罩着她,似乎她的灵魂与身体开始分离了!身体能清晰地感觉到一切,但意识却不为所动,她觉得自己分离成了“身体的自己”与“意识的自己”两个部分。
“要死了吗?灵魂要与身体分离了吗?”她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动,不知道是恐惧、遗憾还是喜悦。她一次又一次将头侧重重地撞击着大铁钉,发出“咚、咚”的声音,然后她感到头骨有轻微碎裂的声响。
莫名的激动越来越强烈,她撞得更快了。 第六章 法师
普雷格躺在唯一的小帐篷里,却没有睡着,豺狼人的尸骸让他辗转难眠。作为一名幸运女神的忠实信徒,他觉得今天碰到那具尸骸,其实是幸运女神在提醒自己。否则荒野这么大,那豺狼人死哪里不行,偏偏就死在自己商队路过的地方,这不就是幸运女神在告诉自己周围有危险吗?
“洞察一切的太摩拉女神啊,用您那亲切的手臂指引我前进的方向吧……”他又开始喃喃自语地祈祷起来。自己的手下太不让人放心了,他暗想,自己总是带着队伍避开强盗众多的大商路,专捡小路走。这几年也就碰到过一些小群的地精、狗头人什么的,打打闹闹的也就吓走了。
而现在真正的豺狼人可能就在附近,那些畜生可是货真价实的吃人不吐骨头!它们自幼便过着打打杀杀的日子,随便一个的战斗力都比这些农夫出身的家伙们强。而且它们的智慧也不低,有些聪明的个体甚至能说通用语,和人类、矮人等做些武器、皮革的生意!因此一般的豺狼人都会穿着厚厚的皮甲,手里持有人类或矮人打造的兵器,再加上那凶悍的天性和磨练出来的武技,只需要十来个,就能易如反掌地碾平普雷格的小商队!
也许下次应该带着这些家伙们去大商道上见见大场面,让他们知道出来混一不小心就是死?
但那样也太危险了吧?普雷格继续想着:自己的商队太小,可经不起什么折腾。说起来那些贵族、法师们、大商人们一个个也不比豺狼人差,随便就能找个方法对自己这样的小商队敲骨吸髓。自己做买卖上十年了,至少有一半的收入被那些家伙们以各种理由、各种手段盘剥了。自己每天小心翼翼周旋在顾客、大商人、官吏、贵族和强盗中间,也只能算是勉强度日罢了,真的想发发大财却是太难太难了。
他叹了口气,起身披着衣服走出了帐篷。
四下的景象,让他很是愤怒。
那些守夜的伙计们竟然全都靠在各自的篝火边打盹!
要是真有豺狼人来了,那还了得!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暗骂一声,转身欲回帐篷拿棍子——他要把这些不将命令当回事的乡巴佬好好揍一顿!
忽然他听到“咚、咚”的声音。
他转身小心翼翼地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手按剑柄,随时准备出鞘。接着他看见奇怪的一幕:白天那个干尸般骨瘦如柴的半卓尔正侧躺在魔法药水木箱上,用脑袋撞箱子。
“她在干嘛?”普雷格很疑惑,昏暗的火光中,他看得不是很清晰。
走得近了。他看见那张骷髅般可怖的瘦脸,上面满是暗红的鲜血!然后是下面木箱上那根突出的大钉子!这贱婢在自杀!
他猛地大吼:“你在干什么?”接着怒气冲天地跑上去,一把将她扯下马车。
半卓尔女奴硬邦邦地摔到地上,张开嘴艰难地喘息着,好似即将咽气的老太婆。
普雷格愤怒地抬头扫视一圈,看到那几个守夜的伙计惊醒过来,都不知所措地望向这边,于是指着他们大骂道:“还有你们!怎么都睡了?这个自找死路的家伙把头撞得震天响,你们倒是一个个睡得像死猪一样!更别说什么豺狼人了!你们还要不要命了?全都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他越骂越来气,又重重地踢了僵躺在地上的乐琳几脚,怒骂起来:“还有你!现在就想死是不是?没门!我就是拖也要把你拖到威尔瓦赫去,然后把你扔下城墙喂半人马!来几个人把她绑起来,把嘴巴也堵上,免得她再自杀!都是些没见识的乡巴佬,再这样下去迟早要被你们害死!”
他还在继续骂着,已经有几个精明的伙计连忙跑上前,把动弹不得的乐琳捆了个结结实实,又找来一块又臭又烂的破布塞进她嘴里。
普雷格骂得兴起,看到所有的伙计都醒了,围拢过来,便大声宣布:“下次!下次我就带你们走大路,让你们看看强盗是什么样子!别以为自己曾经赶走了几个烂地精就了不起了!那都是渣!让你们见识下‘大场面’,让你们知道现在的日子是多轻松!”
第二天,阴云散开了些,一缕缕零星的阳光从云层的缝隙中照耀下来,大地显得有了些生气。普雷格队伍的士气也略微提高了,因为他命令队伍加速前进,一定要在日落前赶到哈蒙威尔镇。到了那里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睡觉,顺便补给一下物品,运气好还能搞点劣酒喝喝。一想到这些,伙计们的心情都活跃起来,行动也格外卖力。
太阳落山之前,商队走到一个低矮的丘陵之上,对面是一条绵延在大地上的高大山脉,而在山脚下,一个依山而建的简陋城寨正静静地座落在那里。极目望去,隐约可见几十缕炊烟缓缓地飘荡上升,城寨四周只有一些稀稀拉拉的树木、灌木,而较远的地方则散落着小片小片的枯黄色农田,看上去就是一幅萎靡不振的边陲景象。普雷格倒是呼了一口气,绷紧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因为今天晚上他终于可以安心地休息了,明天等问清了周围的形势再定行程。
哈蒙威尔镇说是个镇子,其实只是一个规模稍微大点的乡村聚集地而已,只不过这一带的领主哈里勒老男爵就住在这里,为了维护一下贵族的体面,不得不打起了“镇”的称号。整个镇子由木石混杂而成的低矮城墙环绕着,圈住的范围虽然大,但那简陋的城墙只有3到4人高,上面仅能并行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这等规模的城墙若是放在格洛斯特公国,简直和没防御差不多。那里的深山老林中生活着许多高约3人、体大如象的山丘巨人,这种3、4人高的城寨他们是一翻即过,一撞即裂。要是放在克拉伦斯公国那就更糟!那里有很多法师改行做了强盗,其中不乏会3阶以上奥术的中级法师,要是这种人过来攻城,只要施展几个魔法,就能一把火将这种木石混合的城墙烧个干净!到时候别说防守,就是想逃都逃不出去!
幸好此处位于荒漠的边缘,很少有强盗会进攻这里,原因无他,这里实在太穷了,人们除了必要的口粮就没有其他的财物。那些精明的强盗们可不愿大老远地跑来这荒芜之地,然后顶着绝望而愤怒的村民去抢几块黑面包。而且沿着西面的高大山脉向南走,便是军事重镇威尔瓦赫城,有它在,那些规模较大的强盗也不敢过来。而在北边,就是没人知道边际的乱石荒漠!那里的草木比这里还稀少,石头既碎又多,一旦刮起大风,无数的小石子随风狂飞乱砸,就是老鼠都很难生存下来,就更别提其他大型生物了。
管辖这里的赫里福德公国,曾经派出由法师、牧师、圣武士作为主力的数百人队伍向乱石荒漠进发,意图穿越荒漠找到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但失败了。他们进入荒漠后,在法术的支撑下,行走了三千多里,仍旧没有看到边际,反而陆续遭到很多潜伏在地下的怪物伏击,在减员近百人后,不得不退出那片荒凉而可怖的地域。因此哈蒙威尔镇也就成了人类在这片大陆的西北方所能达到的极限地域,也许也是其他智慧种族很少出没的地方。
哈蒙威尔镇的城寨上稀稀拉拉地站着几个士兵,他们老远就看见了普雷格商队的旗帜,便派两个穿着简陋皮甲的士兵出城检查了一番,核实了身份后,领他们进了城寨。
四下望去,整个镇子都是一片灰蒙蒙的,空气中还弥散着一股牲口粪便的味道。这里除了简易的垒石房屋,就看不到其他建筑,而且大都又矮又小,仅以茅草作屋顶,只能勉强住几个人。偶尔可以看到几栋孤零零的两层石屋,下面一层喂着牛羊鸡狗等牲口,上面一层住人,看来应当属于少数富裕点的人家。而房屋之间没有长草的空地就算是“街道”了。
“最大”的建筑就是位于中心地带的领主“小城堡”。
那个“小城堡”真的很小,而且很搞笑。它仅有3间大房那么宽、4层楼那么高,大城市中稍微大点的旅店都比它要雄壮。它的下半部分是大块的石砌结构,而上半部分则如同大城市里的酒馆一样,是木石混合结构,以木为纵横支架,以石块为墙体。而墙面上则草草的用白灰粉刷了一下,灰白不均的斑驳墙体如同是一张张大花脸。仅有的几面木窗上,大部分的漆已经脱落,露出了有些枯朽的木框。看上去哪里有“城堡”的样子?一个结实点的四层旅店都比它要坚固整齐!
有几个初次来这里的伙计东张西望着,忽然有人小声问身边的人:“怎么没看见神殿?任何神祗的神殿都没有呢!”
其他几个人轻笑起来:“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哪个神愿意来?”
又有人道:“听说以前他们信奉过大地女神雅特莉。可惜女神好像懒得管这个地方,连像样的牧师都没有派一个。镇里的人自己连续祭祀了十多年都毫无反应,土地和生活都没有任何变化,后来就废弃了。”他们指着一座两层楼高、看似酒馆的建筑说道:“那就是原来的大地女神神殿,后来改成士兵喝酒打牌的地方。”
“不要多嘴!”普雷格骑在马上回头制止道:“不要再议论神祗的事情,我们只需要平平安安地赚钱就行了。”在这个世上,随便议论神祗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每个地方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信奉哪个神祗,或者放弃哪个神祗,外人对此说三道四是很得罪人的。普雷格可不想在这里惹上麻烦。
一个身穿重鳞甲的大胡子中年壮汉迎面走了过来,腰间挂着一柄三指多宽、五尺(约1.5米)长的大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杀人凶器,虽然剑鞘、剑柄都很老旧,远不如那些纨绔贵族的细剑漂亮华丽,但上面附有初等“魔化武器”的法术,能砍开同等的普通大剑!在招招见血的拼杀中这就是最有效率的搏命武器!
他是这些士兵的头领提韦德斯,也是这片区域的管辖者——哈里勒老男爵下属中下唯一拥有骑士身份的人。他微笑着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住下马的普雷格。
“又见面了,老朋友。”他呵呵地笑着说:“都快一年没有见过外来人了,今天总算是有你们到了。等会跟我去喝酒!虽然酒不怎么样,但我估计你们一路上连一滴酒都没沾过吧。今天晚上你和你的伙计们可以放心地喝一顿了。”
普雷格的心情也轻松起来,他们是老朋友了,与他这样的正规军人在一起,到底比手下的废柴伙计们更让人放心。他满面笑容地说:“是啊,从迪卡洛马城出发后,我就没一天能睡好觉!今天总算是看见大救星了,晚上喝个痛快,明天就睡他娘的一整天!”
两人一边拍着肩膀谈论,一边把商队领到一片青草覆盖的空地上安置下来。
“对了,提韦德斯。”趁着伙计们都在整理车辆马匹,普雷格把提韦德斯拉到一边,小声问道:“最近这里是不是有豺狼人出没?我们在路上曾经看见一具豺狼人的残骸,而且骨骸比较完整,不像是野兽或地精们干的。”他可不想让伙计们听到过于糟糕的消息,那样会影响队伍的士气,严重的话会甚至会导致商队分崩离析!所以找到个机会先问问清楚。
身材高大的提韦德斯重重地点了点头说道:“确实有一群豺狼人在这一带活动,就是前几年曾经来过的那一批。不过现在有了东郃子大师的帮助,每次都能撵着它们的屁股狂追猛打,它们现在已经不敢在附近活动了。你看到那一具,应该是两周前我手下的士兵出去干掉的一个斥候。”
“咚……和……兹?”普雷格有点惊异地问道:“好怪的发音,他是谁?新来的法师吗?我说就你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还有法师肯过来?他是不是钱多得没处花了,跑到这里来烧钱玩?”
提韦德斯呵呵笑道:“法师倒是来了一个,不过不是东郃子大师,而是男爵的一个侄子格林姆,是个初级法师,以前在吉芬城学习魔法,后来可能是听说我们的老男爵活不长了,膝下又没有子嗣,所以大老远地跑来这种穷地方住下,看样子是准备在老男爵死后继承他的爵位了。”
他眼中略带鄙视的神色,继续说道:“这小子人没多大本事,就会点儿二阶法术,可是贪得很,一点儿小钱都不放过。男爵身体也不行了,很多事情只能交给他处理,结果这家伙总是找机会克扣我们的薪水,还美其名曰说是强化管理。哼!他以为我们不知道啊,这些钱等到男爵一去世就都是他的了,到时候他肯定会带着这里所有的钱跑回吉芬城去学魔法,然后扔下我们不管!”
又是个有关爵位、财产的老套故事,普雷格会意地笑了笑,又追问道:“那你说的那个大师到底是……?”
“大师是德鲁伊。”提韦德斯凑到他耳朵边,很神秘地小声说道:“很高级的德鲁伊,有多高我不知道,但真的很厉害!大师说再过两个月,等到入冬就帮我们把这一带所有的豺狼人一网打尽!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走这边了。”
普雷格可懒得管什么德鲁伊鸟路易的,这种过气的职业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除了在文明低下的穷困之地还有少量德鲁伊活动外,在其他地方早就被法师、牧师等替代了个干干净净!这里的德鲁伊高不高级又关自己鸟事?于是打断他的话问道:“那现在向南走安全吗?那里有没有豺狼人活动?”
提韦德斯斩钉截铁地答道:“没有!这一带所有的豺狼人都被驱赶到北面的荒漠中了。东郃子大师已经用他的法术证实了这一点。我们就是打算让这些畜生在荒漠里饿上两个月,等它们没吃的,自相残杀得差不多了,再一举歼灭!”
送走了提韦德斯,普雷格的心情却沉重起来,因为提韦德斯在走之前又提醒他:“那个小法师很贪婪,你要小心应付。”
看样子这次又要被敲诈一笔了,自己一个小商人哪能对付得了准贵族?而且初级法师远比其他等级的法师贪婪,因为学习奥术是非常花钱的,而初级法师除了家里人供给些钱外,几乎干不了什么能赚大钱的事。像迪卡洛马城遇到的那个初级女法师,等级低下还学着冒险小说里的主角到处乱跑,那只是在找死罢了!普雷格可在很多中等妓院里都看到过XX少女法师的标价呢。
所以一般的初级法师如果能搞到一个赚钱的行当,那可是很疯狂的。没办法,学费实在太贵了,想要出人头地,就要先挨过那些中高级法师的经济压榨。但是又有几人挨得过去呢?
普雷格郁闷地回头指挥伙计们整理货物、搭建帐篷。
镇子里的人都远远地靠在自家的房前,面无表情、眼光麻木地看着这几十个人的小商队忙忙碌碌,没有一个人过来凑热闹,因为——他们没钱。在这种环境恶劣、土地单薄的地方生存,能够有口饭吃,有几件兽皮、麻布当衣服穿就算得上是“好日子”,哪里还有额外的收入?这里有的人一辈子连银币都没摸过呢!他们只有麻木地看着这些外来的商人,因为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能活下去已经很不错了。
几个四五岁大、满面泥灰的小孩,披着一身勉强能叫“衣服”的破布,好奇地往这边张望着——他们刚刚懂事,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很好奇。普雷格微笑着望着他们,拿出几片甜面包作出递给他们的样子。小孩子们回头可怜巴巴看了看自己的父母,那些人点头示意了一下,几个孩子便小心翼翼地用满是红紫色冻疮的脏兮兮小手接过面包片。
看着这些孩子一哄而散,普雷格苦笑了一下——到底是荒野之地出生的人,连个谢谢都不说一声,甚至在接面包时都是表情麻木的,一丝笑容都没有。真是个沉闷的地方呢。
他正想着,一抬头,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三个人迎面走来。
中间一个就是法师。
第七章 5个金币
“像你这样的队伍,如果要在这里过夜,至少要5个金币!”这个年纪不到20岁、身穿瑰红色初级魔法袍、头戴印有星月图案魔法帽的小法师斩钉截铁地说道,那昂首挥臂、趾高气扬的神态完全不像一个普通的初级法师。
他一边说话一边摇头晃脑,让脑门上那顶高高的尖顶魔法帽晃来晃去,同时故意挥舞着手里的小魔法杖以示自己与众不同的法师身份,接着说道:“这里很不太平,经常有豺狼人活动,如果晚上有豺狼人前来骚扰,我作为哈里勒男爵的全权代理人,有权要求你们也参加防御或追击。这也是我们赫里福德公国为对付这些强盗们而颁布的法令!你应该知道这些。”
普雷格佯装一副认真听讲的样子,心里早把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子骂了几十遍了:“乳臭未干的家伙!要不是看在你是男爵侄子的份上,就凭你二阶奥术的烂底子,老子早就请人修理修理你了!还拿个破棍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你以为我不知道这是个装有魔法弹的魔杖吗?老子卖的比你用过的都多!哼!想用豺狼人讹诈我?没门!幸好先从提韦德斯那里搞到点消息,要不然还真要被你给蒙住了。”
他满面笑容,非常恭顺地搓着手说道:“那么我们商队今天就在城外过夜吧。”
年轻法师的脸僵住了——怎么回事?这家伙居然没被吓住?怎么还有点跟自己顶撞的意思?他皱着眉头,不高兴地说道:“在外面的话,我们很难保证你们的安全啊!”
普雷格连忙插嘴:“大人,我是个虔诚的信徒,我信奉幸运女神太摩拉,我坚信不论在何时何地,女神都会不离不弃地护佑我与我的队伍。您知道,神是值得我们信赖的。”
年轻法师有些懊恼,但找不到反驳的话。他有些气急败坏地大声说道:“但是在城外过夜,我们依然要负担保护你们的责任,而且由于你们在城外,我们需要增加额外的人手,所以你们必须付7个金币的保护费,这也是国王颁布的法令!”
普雷格故作惊愕状,在心中又把这家伙骂了一遍——赫里福德公国确实颁布过城堡内的领主有义务协助城堡外的商人或盟友对抗强盗的法令,但并未提到需不需要收费的问题,当然基本上所有的领主们都会加上费用的。但像今天这样用完全不存在的威胁来讹诈钱财的事,普雷格倒是第一次碰到。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谁知道以前那些领主们“好心的协助”就一定是真的呢?
普雷格心知撞上这种“准贵族”,自己肯定斗不过,被宰一刀是难免的了,便正色道:“我们这样的小队伍只能搞些小本买卖,这年头生意不好做,我们又没有足够的余钱带在身上。那就这样吧,我们先预付3个金币的保护费,如果今晚豺狼人来袭,而阁下的士兵帮我们赶走了他们的话,我们明天就再付4个金币。”言毕就直直地盯着年轻的法师。
法师也盯着普雷格,恼怒地盯着。
半晌不动。
气氛有些紧张。
“保护费是这么付的吗?”年轻的法师压住怒气,回头问身边的两名士兵:“你们以前见过这种付法吗?”他的语气越来越严厉。
两个士兵立即挺胸立正,齐声回答:“没有!格林姆大法师阁下,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付费的方法!”
法师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大法师阁下”几个字,转身对普雷格说道:“所以如果出城请先付清7个金币!”他脸上带着一丝狰狞的微笑,又对身旁的士兵吩咐道:“去,把我的决定告诉守门的士兵们。”说完一脸轻松地看着表情僵硬的普雷格。
那个士兵跑远了,普雷格僵了半晌,终于屈服了——他见过很多不讲道理的贵族老爷,知道自己应当在什么时候让步。很显然,今天的这个法师是吃定自己了。
他脸上立刻“洋溢”起一种讨好式的微笑,对年轻的法师说道:“我觉得还是住在城里比较安全,也不用各位半夜里为我们费心。”说着他掏出几个金币,很认真地数出5个,慢慢地递给这个叫格林姆的青年小法师。
法师和他的侍从卫兵心满意足地走了,普雷格哀叹一声,忽然发觉自己的生活是如此的无趣。看看自己每天都在和哪些人打交道吧——不讲道理的强盗和贵族、强势逼人的法师和大富豪、难缠的顾客和竞争对手,嗯,还有自己那些不争气的手下!
他回头看了一眼躲在远处的伙计们,他们对贵族和官吏是如此的恐惧,以至于到现在还离得远远的,全都躲在马车、帐篷后面贼眉鼠眼地朝这边张望。看着那一副副畏畏缩缩的样子,普雷格只觉得自己的脸全他娘的被这群废物丢光了!
一念至此,他顿时无名火暗生,心想真的要带这些家伙们去见识见识大场面了,再这样下去,商队永远只能挣扎在存续与灭亡的边缘,自己也永远成不了真正的富人!
“太摩拉保佑。”他手抚着自己的胸口,喃喃自语地祈祷起来。
是啊,这世间只有太摩拉女神才是他唯一的依靠。
夜晚的凉风吹过商队的小帐篷上,发出呼呼的幽响。
普雷格结束了对太摩拉女神的祈祷,从自己的小帐篷里钻了出来。
四周商队点燃的几个篝火旁聚满了手下的那些伙计,他们从镇里的士兵那里搞来了些劣酒,一边喝得醉醺醺的一边打牌、吵闹。有几个喝醉的家伙竟然就地躺着睡着了。
凉风呼呼地吹打在普雷格的脸上,让他的心中有些黯然:“也许我也应该和他们一样,每天都找些东西来麻醉麻醉自己?至少不用考虑那么多烦心的事了啊。”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的星星,心中忽然又生出许多感慨:是啊,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当雇佣兵卖命时已经好多了,可是自己为何总是觉得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呢?也许这个世上除了那些大贵族、富豪和高级法师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外,其他的人,包括自己和自己的伙计们,甚至那个不得不贪财的小法师,他们都是命运的棋子,被不同的利益束缚着甩来甩去,却难以挣脱。
他正胡思乱想着,忽然看见三个人从对面的男爵“小城堡”里走了出来,两边的人似乎是卫兵,中间那个好像穿着一身袍子,但在镇子里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楚。
“不会是那个法师又来了吧!”普雷格惊惶起来:“难道5个金币还不够?他还想再敲我一笔?不行,我得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藏到一辆马车后面,从缝隙中悄悄地张望过去。
几人走近了。
“不是那个法师。”普雷格松了口气,心中镇定下来。
中间那个人没戴魔法帽,他只留着一头的短发,而且身材高大、肩宽胸厚,拥有一副武者般健壮而修长的身材,比身边的两个卫兵高出不止一个头,完全不是那个瘦弱的初级法师能比的。但那人也穿着一身代表施法者身份的深蓝色齐膝外袍,袍子的袖子、下摆等部位绣着绿色的简易符号,这些符号由一根粗线或分为两段的粗线并行排列而成,而这些粗线还发出很美丽的翠绿色荧光,在夜色下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他们几个走得近了,中间那个人的面貌在忽暗忽明的篝火照耀下清晰地显现出来。
他一头黑色的短发,面目清秀,看上去似乎不足三十岁,但神态却相当老成,似乎是个很稳重的人,使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放心的感觉。他那双眼是一种透亮的蓝绿色,如同晶莹的热带海洋一般,暗藏无穷的生机;尤其令人难忘的是,那眼珠的深处更透出晶莹的蓝色火焰,似有一种亲切之光,又似有一丝威严之色,大异常人。
而他的脚上穿着上等的黑色兽皮鞋子。
普雷格看到鞋子顿时心中一亮——此人可能是个有钱的主!他穿的那种鞋子既暖和又透气,在这个穷乡僻壤是做不出的,只有在中等的城市,花一笔不低的钱才能买到。
三人走到商队驻扎地附近时,中间那人突然向商队里面望了过来,似乎对这边的货物有些兴趣,然后他们径直向普雷格这边走来。普雷格立刻从马车后面钻出来,迎了上去——他可不想让那些喝得醉醺醺的伙计把一笔潜在的买卖搞砸了。
普雷格张开双臂,非常大方地迎上他们三人,脸上又堆满了职业性的笑容:“尊贵的客人,您想看点什么?这是我的商队,如果看上了什么东西,尽管告诉我们。我这里的货物都是物美价廉的!”他转身指着一个木箱说道:“这里面是现在市面上最便宜的羊皮纸,但你们可别以为它的质量差,这种纸制出的法术卷轴同其他纸一样经久耐用。它唯一的缺点就是经不起大力地撕扯,不过谁会撕扯自己的卷轴呢?当您要进行一场野外战斗的时候,肯定需要一些神术卷轴以备不时之需,像您这么高的阶位肯定是自己做卷轴,比买那些来路不明的卷轴更便宜也更安全。而现在您正好有一次这样的机会。”
他猜到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施法者可能就是提韦德斯提到的那个叫什么“咚和兹”的德鲁伊,虽然他很想用专属于德鲁伊的尊称来套近乎,无奈这种边缘职业早已湮没在本大陆人类文明的历史中了。普雷格自己没读过几本书,对历史更没兴趣,自然不可能知道有关德鲁伊的历史知识,憋了半晌,只好用最普通的一句“尊贵的客人”来称呼。
不过提韦德斯提供的信息还是帮了他大忙,至少他知道这个穿着深蓝色袍子的德鲁伊具有较高阶的法术,而且最近可能就要参加一场清剿豺狼人的战斗。而大部分德鲁伊喜欢独来独往,他们更愿意自己制作必要的法术物品,而不像中、高级法师那样,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金钱制作一堆昂贵而奇异的魔法装备穿戴在身上。
这个看上去比较年轻的德鲁伊微笑着,用非常标准的通用语回道:“哦,我是随便看看。不过你能打开那辆车上的箱子让我看看里面的东西吗?”他抬起手,指着旁边一辆大车上一个钉死的大木箱说道。
普雷格心里一紧——那个木箱里正好放着从迪卡洛马城那个小偷手里搞来的欢愉女神雕像,当时科库塔那家伙说上面加持了神术,自己只是一个低等战士,哪里看得出这东西。而且一般这些神术都是些比较低阶的玩意,远没有银质雕像本身值钱。
但德鲁伊是懂神术的!而且他们的能力、施法方式与牧师有些类似。
普雷格在同牧师打交道的过程中了解到,在过去很多牧师都鄙视德鲁伊,因为德鲁伊不像牧师那样坚定地信奉某个神祗,他们的力量来自于大自然而不是神祗。虽然在一些零星的传说中,绝大部分德鲁伊会选择信奉某个神祗,但即使他们不信奉任何神祗,也照样能得到一些类似牧师的能力。对一些小心眼的牧师来说这完全是对他们信仰的侮辱,一个不坚定甚至不信神的家伙居然能具有与自己类似的能力,这让他们完全不能理解!为此有些牧师甚至纠集起来专门迫害辖区内的德鲁伊。好在现在的德鲁伊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只能龟缩在文明无法到达的野蛮之地苟延残喘着,神祗和牧师对他们的敌视情绪也随之淡漠了。否则,作为幸运女神坚定信仰者的普雷格还未必愿意同他打交道呢!
现在,这个德鲁伊为什么对旁边的魔法药剂、羊皮纸、法术原料等毫无反应,却一过来就要看这个箱子?难道他感应到了欢愉女神雕像上的神术?但是一个成天跟野兽、灌木打交道的家伙要这个干什么?
他心里嘀咕着,嘴里却很快答道:“可以的,我马上让人打开给您过目。”
他吆喝来几个伙计,用起钉锤费力地打开了大木箱。
那德鲁伊似乎很心急,立刻踏步上前,迅速从箱子里翻出一个盒子。
正是装着欢愉女神哈泽尔雕像的小盒子!
普雷格正欲开口,那年轻的德鲁伊已揪着木盒上的小锁,稍微用力一扯。
“咔嚓”一声,小锁竟被轻易扯了下来。
普雷格一见,顿时眉头一皱——他的锁、搭扣、螺丝等都是用黑铁铸成,木盒则用坚如铜铁的桦木制成,相当牢固。普雷格专门用它来临时放置一些贵重物品。要把整副锁扯了下来可是需要相当大的力气,7级以下的战士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啊!而这个德鲁伊,一个年纪不大的施法者,竟像扯几张羊皮纸一般随手做了,此人确实不简单啊!难道他也兼职过战士或其他武者职业?
那个两掌长宽、造型精致的欢愉女神正摆出一个妩媚的姿势躺在盒子里,在月光的照耀下,从头至脚都蒙上一层动人的银色柔光。而德鲁伊却对这美景毫无兴趣,反而闭上眼睛,右手轻按在雕像上面,似乎正集中精神在感应些什么。
普雷格心里半是激动半是紧张:看这个德鲁伊刚才心急的样子,似乎对这个雕像非常在意,那他到底会不会买下?要是买的话是不是应该稍微提些价?可是他会不会像前面的法师一样蛮不讲理?不过听说无论是法师还是牧师,只要学到了3阶的法术就能自给自足了,一般都不会像那个小法师般贪婪。但是也说不准啊,德鲁伊毕竟不是牧师,他要是成天跟野兽混在一起,哪里会有钱?
他正暗自盘算着,那德鲁伊却语气很重地开口道:“这个东西我要了!多少钱?”
普雷格笑了笑,随口说道:“25个金币。”
德鲁伊身旁的两名中年士兵顿时目瞪口呆。
25金币啊!足够一个农户三、四年的花销了!
左边那个胡子拉碴的士兵立刻凑到德鲁伊耳边嘀咕起来,估计是告诉他这东西不值这么多钱。
那德鲁伊听了却没说话,他挥了挥手,示意大家都安静。然后他又闭起双眼,一只手按在雕像上感应着什么。
普雷格心里有些发毛,他最讨厌看到一个施法者在他面前作出一副很深沉的样子,通常这都是在施展某种法术或者与神灵交流。对这种奇奇怪怪、难以理解的东西,战士出身的普雷格有种本能的排斥,当然幸运女神的牧师除外。
半晌,德鲁伊睁眼发话了:“不!这东西不值那个钱!我最多出10个金币。”
普雷格的微笑依然和蔼,他故作轻松地说道:“那怎么可能?这个东西我可是花了8个金币才买到的,又从那么远的地方带到这里,这路上的各种花费和风险可是很大的。至少也要20个金币!”
那德鲁伊摇了摇头道:“别骗我,你买这东西最多不超过5个金币,我给你10个已经是很合理了。我可不喜欢有人总是对我撒谎。”他的眼神也变得严厉起来,继续说道:“而且你如果不卖给我,自己继续带着这东西的话,那丢失的风险就更大啊。”说着他用眼神示意普雷格看看周围的几个伙计。
普雷格感到脊背上一股股寒气直往上冲——这可恶的施法者,刚才肯定是用了什么预言法术!而这就不是他能抗衡的了。如果对方是个商人,普雷格还可以认为对方是在假意试探自己,但对方是个施法者,一个具有奇异能力的人,在这种人面前强撑着是讨不到好处的。更糟的是周围几个伙计的眼神中已经露出了贪婪的神色,大概真的以为这雕像能值25个金币。现在他们知道有这么贵重的东西,难保不起盗心啊。
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立刻开口道歉:“呵呵,确实如您所说。这雕像10金币我卖了。对了,您还需要别的吗?”
第八章 自由
那德鲁伊留下两名士兵陪着普雷格,独自到各个大车附近转了起来,看来又在用那些奇异的能力在探察什么。此时普雷格才注意到,他衣服的背面绣着一个头颅大小、黑白交错的圆形图案,图的中间用“S”形分隔为左右两个部分,左边为白色,右边为黑色。但那白色部分中又有一小团黑色,而右边的黑色部分中也有一小团白色,构成一幅对称的抽象图案。
“真是个奇怪的标志。”普雷格心想。他仗着自己多年经商的经验,迅速同两名士兵套起了近乎,几句话后就博得了二人的一丝好感,便趁机问道:“那位客人是谁?是不是一名牧师?”他故意用牧师来引出话题,因为德鲁伊毕竟是个非常冷门的职业,也没有太高的社会地位。
“当然不是。”其中一个回答道:“他是位很厉害的德鲁伊大师,前几年才到我们这里。而且他的医术很高明,我们的男爵……”
话未说完,旁边一人轻轻撞了他一下,强行插嘴道:“男爵经常请他教导我们草药学的知识,虽然医疗速度比不上牧师,但慢慢来的话效果也不错。”
普雷格继续微笑着“哦”了一声——显然这里有些事情是不方便告诉他这个外人的。
那德鲁伊走到一辆马车旁,车子的木箱上捆着一个极度瘦弱的人。
他皱着眉头盯着这个瘦如骷髅般的半卓尔,来回转了几圈后,突然对普雷格喊话:“能把这个人的绳子解开吗?”
普雷格这回倒是真的是大吃一惊——难不成这家伙想买这个只剩半口气的病柴?
他脸上的笑容都僵了,愣了一下才说:“您是要买个女奴吗?可以,马上解开。”
话刚说完,那德鲁伊却自己一把扯断了绳子,然后竟然开始摸索那个半卓尔病柴的肩部!他摸得非常认真,从肩部开始,一寸一寸不断捏拿着臂膀、手掌,甚至捏拿枯枝般的手指。
然后他作出了更惊人的举动!
他开始摸那完全没有肉的胸部,准确地说是在摸肋骨,而且是一根又一根地慢慢摸索,而且一脸认真的样子!
普雷格目瞪口呆。
天啊!这家伙不会是有恋尸癖吧!
一个正常人避之不及的病佬,竟然让他爱不释手?!
呕,他居然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诸神啊!他又去摸大腿了!那比老树枝还难看的干枯腿部,他还翻来覆去摸得那么仔细!
见鬼!他又开始摸脚了,还把那臭脚捧起来摸个不停!
普雷格这次真的被吓傻了,他原本准备走过去讨价还价的,但现在连一步都不敢挪动!
“太摩拉在上!”他在心中喃喃自语:“不要让我再碰到这种家伙了,太恶心了,我情愿被打死也不干这种事情。”
以前他也听说过那些高等的法师和某些神祗的牧师们一个个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因此培养出了很多怪异且见不得人的癖好,没想到现在连这种边缘之地的德鲁伊都染上了这种风气了?
那德鲁伊却喊话过来:“这个女奴怎么卖?”
“1个金币!”普雷格喊道——其实他更想倒贴些钱,让这家伙领了人赶快滚蛋。他毕竟是个非常正常的男人,对这种事实在是无法忍受!
“嗯!”德鲁伊点了点头,连价也不还直接说道:“我买了。”然后过来付清了钱,招呼那两个不太情愿的士兵将这半卓尔女奴扛走。
旁边已经围过来十几个即将被卖作军妓的妇人,她们被吵醒后都凑了过来。只要一到威尔瓦赫城,她们那暗无天日的凄惨日子就要开始了,因此她们看到这个衣着整齐的施法者买下了最不可能卖出的人后,就奋力抓住这最后一丝挣脱命运枷锁的机会,纷纷朝着德鲁伊哀求起来。
“老爷,我会干很多活,洗衣做饭、种花种草我都会,以前也养过小动物,很有经验的。您买下我吧。”一个穿着还算得体的中年妇人哀求着。普雷格认了出来,她是个城市自由民,但她那男人好赌,欠了一屁股债,把家业败光后只好把自己老婆也卖了。
“智者、智者!”另一个穿着破烂的年轻女子扬起涂满灰尘的脸急切喊着:“我的身体很健康,而且我也学过一些戏法,我能帮您做很多事情,而且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情!”显然她还分不清法师和德鲁伊的差别。
“您买我吧,就是做牛做马我也愿意!”又有人带着哭腔喊道。是啊,就是做牛做马也比做军妓“有前途”啊。
还有人跪着,一边磕头一边声泪俱下地哀求着:“我不想死!我知道您是德鲁伊,像您这样连动物都会怜悯的大贵人,就行行好,救救我这个可怜的女人吧!”
嗯?难道你没听说过,德鲁伊也有邪恶的吗?普雷格心中冷笑:这个变态的德鲁伊难道会是个好人?
那德鲁伊一个接着一个上下打量着这些面容凄苦、眼中充满急切期盼的女人。
半晌后,他摇了摇头,带着两个士兵,在女人们绝望的哭喊声和愤然的叫骂声中渐渐走到城门口,守门的士兵早已打开城门,非常恭敬地将他们送出城去。
普雷格心中一阵阵的恶寒: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啊,居然只对一个病柴有兴趣,却对正常的女人不理不睬。这种地方太邪门了,还是避开为好,明天一早立刻就走,以后坚决不来了。
打定主意,他立刻返身回到自己的帐篷,在睡觉前他还要再向幸运女神太摩拉祈祷一会儿,否则一夜都不会安心的。
凄凉的夜空下、摇曳的篝火旁,几十个女奴悲惨而无助的哭泣声顺着阴冷的寒风飘荡到远方的荒漠中。
“我要死了吗?”乐琳在半昏迷中挣扎着,朦朦胧胧中她感觉到有人又在用利刃毫不客气地割开自己的手腕和脚腕。
“我到了菲穆莉卡的神国吗?”她心中一片颓败,绝望地想着:“难道是那些神后的奴仆们又在换个方法继续折磨我?”但她是如此的虚弱,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似乎那些家伙又在往割开的伤口上抹上药膏!
“伊莉丝翠啊!”她的心中发出了最后的、无助的呼喊:“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回应过我?为什么你从来就不给我指出脱离这无休止厄运的道路?”她开始控诉起来:“难道你也惧怕这恶毒的神祗吗?难道你就这样看着自己的信徒遭受永恒的折磨吗?”
她的愤怒依然没有任何回应,迷迷糊糊中那些家伙又把她翻了个身,脊背的两侧忽然感到刺骨的剧痛,从肩部的高度向下逐次蔓延开来,好像一根根锐利无比的尖针扎进了筋骨的深处,还不断地跳动着,仿佛撕扯着周围的肌肉,整个背部一片火辣辣的酸刺感。接着手腕、脚腕的伤口处也传来阵阵怪异的热浪直冲自己的心脏。
“轰”的一声震动轰击了全身,心脏一阵撕裂般的剧痛,仿佛在那瞬间爆炸开来。
她又痛得昏死过去。
乐琳艰难地睁开了疲惫的眼睛。
“这里是哪里?”她心中一片疑惑。
这里是一个宽敞的石屋,四周的墙壁上看不到岩石接合的缝隙和痕迹,仿佛所有的墙壁、天花板、地板都是一整块巨大的岩石凿空而成。而她自己正躺在一张单人木床上,身上盖的是几层兽皮缝合而成的被子,身下是粗布床单和兽皮床垫,还有稻草和最下面的厚木板。一侧墙壁上有一个打开的小窗台,柔和的阳光照了进来,构成了一幅安宁的景象。
空气中弥散着一种怪怪的药材味道,而被子里却是暖烘烘的。好舒服的感觉啊,乐琳想着:在地下世界的卡斯卡城,自己从来没有睡过如此温暖舒适的床。那里的床就像个潮湿的牢笼——阴冷、寒湿,每当自己盖上单薄的被子,总觉得像只蜷缩在潮湿稻草堆中的小老鼠,浑身都不舒服。
嗯?身上的疼痛感没了!那折磨了自己两年多,让自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剧烈疼痛没有了!她惊喜地试着动了一下手脚。
诸神在上!
真的没有任何疼痛!
自己的力气似乎也恢复了一些!
四下没人,她有些感激地对这房间的木门大声向外喊道:“这里是哪里?”
数声后,没人回应。
她极度费力地撑起依然虚弱的身体,想出去看看这儿究竟是什么地方,她要好好感谢拯救自己的人。
她双腿撑在地上,试图用那微弱的力量站起来。
扑通一下,她到底支持不住,摔倒在地。但不屈的她艰难地扶着床沿慢慢站立起来。“我能站起来了!”
她激动得微微哭泣起来,因为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竟然停止衰竭,反而开始恢复了!
突然,一阵兵甲移动发出的“嚓嚓”声从另一边的小窗台外传来。乐琳扶着厚实而粗糙的墙壁艰难地一寸一寸挪动自己的脚步,缓慢来到了窗台边,探头望了下去。
此时她才发现自己是在一座楼房的三层上,向下看去,不远处有一群人聚集在一片开阔的空地上,他们的面前有一个身穿深蓝色齐膝法袍的人正拿着什么东西在指指点点地讲解着。这些人听得很认真,有几个识字的人还在纸上记录着什么。几个士兵正陆续走过来加入旁听的队伍,刚才听到的兵甲移动的“嚓嚓”声正是他们发出的。
这儿,似乎是个偏僻的村落啊。
乐琳想着,抬头张望着远方的荒野,四面只有一些稀疏的树木和黄绿色交杂的贫瘠土地,天上的灰蓝色阴云仿佛厚厚的幕布,无边无际地蔓延到极远的尽头。
几缕金色的阳光从云层的缝隙中穿透下来,照耀到色彩斑驳的大地上,仿佛一张苍凉而有力的画卷。
骨瘦如柴的乐琳痴痴地看着远方那一缕柔和的金色阳光,突然一股无法控制的情绪使她哭泣起来。
阳光!金色的阳光!她捂着脸无力地软倒在地,无意识地抽泣起来。
菲穆莉卡的神国只有紫色的太阳!这里还是人间!
我终于摆脱那恶毒的神后了!我自由了!
一定是伊莉丝翠女神在护佑!乐琳心中一片感激,但很快又惶恐起来:前几天自己在绝望中还埋怨过女神,这种不敬神的行为是否会招致女神的不满?
她惴惴不安地半跪着虔诚地向女神祈祷:“仁慈的伊莉丝翠,请原谅我的冒犯,我将誓死追随你的脚步,将同胞从黑暗中拯救出来。愿我们的同胞在困难中坚强地忍耐下去,最终的自由必将来到。”
晚餐的时候,虚弱的乐琳勉强支起身体坐在小桌前,看着那个德鲁伊端来一碗异常香美的浓汤。
“喝吧,你已经昏迷了5天了。”德鲁伊说着,然后给自己也舀了一碗,然后拿了一块面包也坐了过来:“这汤的肉完全煨烂了,全都化进了汤里。因为你的身体很虚弱,我专门这么做的,这样营养容易吸收。汤里面我还放了专门的药物,可以压制你身上的诅咒。”说完自顾自地吃喝起来。
乐琳默默地端起热汤来,浓郁的肉香直透脑门——真的好香,自己一辈子都没闻到过啊!
她慢慢地、小口小口地品尝着,那香味似乎渗透自己的全身,从头至脚开始慢慢发热,自己的力量也在开始恢复了。
她偷偷向那人瞟了一眼。
这人身上的深蓝色袍子很少见,下摆刚好过膝,而一双宽大的袖子仅延伸到手肘,袍子上绣着一些两指来宽的翠绿色线条,它们层叠在一起构成一个方块状符号。背上还有一幅黑白结合的圆形标志,乐琳虽然不认识,但凭直觉猜到那是“平衡”的标志。
那人声称他是德鲁伊,德鲁伊一般是偏向中立的,“平衡”的标志似乎和他们很般配。
但他真的是德鲁伊吗?
乐琳有些怀疑,因为从中午醒来到现在,她没看见一只动物!连一只蜘蛛、老鼠都没看见!
“您是说我身上的诅咒还没祛除吗?”她试探着问道。
“嗯。”那人抬起了那张年轻的脸,不紧不慢地说着:“拖延的时间太长了,诅咒已经通过筋骨进入了你的内脏中,移除诅咒的法术没有任何效果。现在只要你手脚用力过大就会全身疼痛,想祛除就要用药物和法术双管齐下地慢慢调理,但本地的草药与我过去学到的不同,很多药性需要重新辨别,这需要时间。”
“对了,你以前练过武?”他问道。
乐琳有些黯然,叛逃时那失败的阴影依然缠绕着她,便闷声答道:“练过一点儿。”
那人挑起眉毛追问起来:“就一点儿?我看你的骨骼与常人不一样啊。若没有长年累月的练习,应该不会有那些变化的。”
乐琳心中一紧,抬头反问:“你也练过武技?”
武者在长年累月的练习后身体确实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只有武者们才能体会和感觉到。一般的施法者,甚至像牧师这样与武者关系密切的职业也不会了解多少,他们只知道战士们的身体变得强悍了、反应和动作更快速、更协调了,至于具体的身体构造变化他们并不知道。尤其是“骨骼”上的变化,一般人根本不懂得这种变化对武者的重要意义!
那人微笑着慢慢喝了口汤,依然不紧不慢地说道:“以前在山里的时候跟人练过一段时间,多少知道一点儿。”
“跟巡林客学的?”乐琳问道——既会武技,又在山里呆着的就只有巡林客了。
那人却笑了笑:“不是。嗯,用你们的话来说他勉强算是个杀手吧。”
“杀手?”乐琳很奇怪,说道:“杀手是个行业,不是武者职业。因为谁都能当杀手,战士、游荡者,甚至法师、术士,只要精于刺杀的就是杀手。你们德鲁伊不也是出过很多杀手吗?你说的那人是游荡者吧。”
“不是不是。”那人连忙回道:“这么说,应当是一个兼职了游荡者职业的战士吧。”
乐琳沉默地继续喝着汤——这个人说话怪怪的,哪有学了别人武技,却连人家职业都不知道的?自己还是小心点儿为好。她可不想再一次被人给利用了。
味道香美但气氛沉闷的晚餐结束的时候,那人拿出一条由藤条和木牌组成的项链,塞到她枯瘦的手中说道:“你是我花钱买来的女奴,按这里的规矩我有权在你身上烙上我的私人标志,但我不喜欢那样做。”他顿了顿接着道:“不过你毕竟是个女奴,需要标明自己主人的身份。把这个项链戴在身上,这里的人就知道你是我这里的仆役了。这样他们就不会难为你这个外乡人了。”
“我……”乐琳急切地想告诉他,自己决不做奴隶!自己要自由的生活!
但,自己确实是他买来的,而且他还医治自己的伤痛,要是没有他,现在的自己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仍在遭受那地狱般的折磨,于情于理都不好反驳。
“你怎么?”那人问道。
“我接受。”乐琳叹了口气,戴上那藤木项链说道:“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我的主人。” 第九章 秘术德鲁伊
两周后的上午。
乐琳摘下最后一片草药的叶子,扔进背后的草药框中。这片田地里散乱地种植着各种药草植物,有五六棵三人高的小树,也有七八株一人来高的灌木,东一棵西一株的散落在田地里,地面上还铺开生长着许多一根小指那么高的圆叶子草本植物。在这种情况下想要采集到那人所要求的足够草药,还真是个力气活呢。
乐琳擦了擦汗,勉力站起来。她的身子虽然康复了些,但仍旧相当瘦弱,浑身上下就没有几两肉。再加上她骨架很高,所以看上去似乎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倒。她仰望着田地不远处那四层楼高的石堡,那人和自己就住在这半山腰的石堡中,离山下的哈蒙威尔镇足有两里路远。石堡的外形别致,像是由巨大的短柱、矮蘑菇、大小不等的半边圆柱体和几根弯管组合而成,而且里里外外都看不到岩石的缝隙和分隔。内外墙壁、楼梯窗台,甚至几根粗细不一的烟囱都是浑然一体,仿佛是用一整块巨石凿空后雕刻而成。其中一根小烟囱里不停地冒着一些淡淡的烟雾,乐琳多看了两眼——这个烟囱很奇怪,不论白天夜晚总是有烟雾冒出,将整个小石堡染上了一种怪异的药物味道。
那人说他不喜欢镇里的吵闹和俗事,就用“塑石术”、“化石为泥”等法术在这半山腰的一大片空地上亲手建造了这个造型独特、浑然一体的小石堡。
但是这德鲁伊的行为倒更像一个巡林客。
比如现在他就在石堡旁的空地上作出一些奇怪的动作。他双腿踏步略微下蹲,双臂急速地连环勾伸,长短互化,上下交替,内外相接,处处保持完整的进攻态势;有时暂停一下,双臂弯折晃动,好像一只前后摇晃着观察猎物的螳螂,接着身形猛地一抖,手、步、腿身密连而巧妙地进退腾挪,稳健而灵活。乐琳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身为一个10级战士,她已经看出了其中的门道。
这是一种徒手搏斗的武技,他通过双手的勾伸、揽格等动作破开对手的进攻路线,然后突进身体,双手在很短的距离内迅速多次变化,连环击打对手的眼、喉、双耳、颈侧等脆弱部位,迅速瓦解敌方的反抗能力。但这种武技的弱点也非常明显,因为被攻击的敌人必须也是徒手,否则他的一些进攻手法就如同是在自杀了。
乐琳吃力地背着草药走回来,对那人喊道:“草药都采完了,您来点一点。”
那人过来,清点了一下筐子里的草药,满意地望着草药微笑着说:“嗯,不错,看来这几天你学得认真。这么快就把这些草药的特性和采摘时要注意的要点都记住了,你倒是有点天赋嘛。”
他抬头看着乐琳,突然问道:“这几天你也看到我演练武技了,你觉得如何?”
乐琳笑了:“像个不合格的巡林客。”
“哦?和你没有中诅咒前相比如何?”那人显得很有兴趣。
乐琳很认真地说道:“只需一招就能打败你。”
那德鲁伊有些惊诧:“不会那么差吧?虽然我自认武技平平,但怎么都不会连一招都过不了啊?!”
乐琳笑着说:“你手中没有武器,我只要一剑过去就能斩断你的臂膀,当然是一招就打败你啦。”
德鲁伊急道:“那要是我们二人徒手相搏呢?”
乐琳嗤笑一声:“我为何要放下武器与你徒手搏斗?现实中的打斗,谁手里没有一把武器?再差劲的人也会找个木棍、椅子当武器用啊。放下武器就意味着投降,投降了还打什么?这个道理你都不懂吗?”
德鲁伊哑然,想了想便自语道:“是啊,这里不禁武器,自然是优先练习武器搏杀之技。放了武器不用,偏偏去练什么徒手格斗,岂不是丢西瓜捡芝麻?凡人的铁掌再硬也比不过一把战锤,常人的徒手再精也比不过一把快刀啊。看来倒是我想错了。”
乐琳安慰道:“其实你的武技底子很好的,只要放弃那些没用的徒手格斗之术,转练武器,估计很快就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武者。嗯……我看你的手法,比较适合用匕首、短剑之类的武器。”
德鲁伊饶有兴趣地反问:“何以见得我的武技底子好?”
乐琳心想你自己都练得那么熟练了还要跑来问我?但毕竟是自己的“主人”,只得答道:“因为你的步伐运用得非常好,前进之时隐藏了一丝后退的力量,后退之时又暗含一点前进的趋势。每一步挪动之间都使自己沉肩、拧腰、坐胯、扣膝,全身力量蓄在裆腰部位,每次发力皆以腰为枢纽,将全身上下的力量贯为一体猛烈击出。眼、手、步既快速又整合一体,完全做到了一个中等武者的出手要求。还有你双臂在攻击时,发力的刹那间,极刚处忽又显出非常柔和的弹性,真的做到刚而不僵,柔而不软,快而不毛。只要换个合适的武器训练肯定能飞速进步。”说到这里,乐琳突然想逗一逗他,便大声问道说:“你真的是德鲁伊吗?我看你整天不是演练武技就是炼制草药,怎么跟巡林客差不多?你要真的是德鲁伊的话,怎么从来没看你变化过?不知道你变形后是什么样子?”
那人在不远处抬起头,呵呵笑了两声,突然发话道:“你是说这样吗?”
话音刚落,那人全身上下绿光一现,身形瞬间涨大到两人高。
眨眼间绿光退去,一个略具人形的高大怪物屹立在乐琳面前。
乐琳惊恐地连退数步,惊叫一声:“兽化人?!”
眼前这半人半兽的怪物是七分像熊、三分类人!
它有一人半高,全身短黑的皮毛,头部如熊但颌部短而宽,手脚之上皆是厚实剃刀状的爪子,整个看上去宛如一头双足站立的黑熊。
但细看却又有三分人的形态。它肩膀宽阔厚实,腰腹稍微收窄,一双粗长的臂膀几乎达到了膝盖,其体态倒像是个臂长腿短的壮汉。
这哪里是德鲁伊的野性变形?完全就是个兽化人啊!只有感染上“兽化症”的人类或精灵才会变成这种人兽混合但兽形多于人形的怪物!他们有的会变成虎形兽化人、有的变成獾形兽化人、有的则变成野猪兽化人甚至肮脏的鼠形兽化人。
而面前的这位不是熊形兽化人又是什么?
乐琳立刻再退数步,虽然手里没有兵器,但仍旧一咬牙,摆出个招架的手势。因为现在自己仍然很虚弱,要跑的话那是跑不过这种行动迅速的怪物的,唯有拼死一搏了!
她正严厉地戒备着,那怪物却突然摆了摆如手般的一双大手爪,似乎在示意她猜错了。
接着那怪物浑身绿光一现,瞬间又变化成一只巨大的蜥蜴!
乐琳吃惊地看着面前这只形似变色龙,但体型大如两头犀牛的巨型蜥蜴趴伏在地上。它面貌狰狞,从头顶至上颌前端都生着许多短小但尖锐的弯棘,它的脚趾也不是变色龙的钳形脚趾,而是巨蜥般粗长而锐利的弯爪。特别是它的嘴,那里长着两排犬齿状的利牙,根本不像变色龙那无牙的嘴!
但,它身体却如变色龙般迅速地变换着颜色,形成一幅令人惊奇的图案——那是一块巨岩的模样,灰色的表面看上去相当粗糙,同一块年代久远的大石头没什么两样,甚至上面还有数道惟妙惟肖的“裂隙”,真叫人难分真假!
接着它突然变成一大堆金银珠宝的样子,全身都是具有金属质感和光泽的金色,而且还有硬币大小的明暗变化,仿佛真的是由一堆金币堆砌而成!其中更有宝石般的彩色光芒零零星星地夹杂在其中,好似有些宝石从金银的缝隙中发出自己的光华。甚至还有几串珍珠项链般的图案逼真地显现在上面,宛如几串大大的珍珠项链正躺在一大堆金币上等着乐琳去拿,最叫人连连称奇的是,连珍珠的质地都像模像样!一下子把乐琳给惊住了。因为面前的家伙确实太像一堆财宝了,连自己这样经验丰富的人仓促间都看不出破绽。
她还未回过神来,面前这一大堆“金银珠宝”忽然色彩再变,变成了对面远方荒野的黄绿杂色。从她的角度看过去,几乎和远方的背景融为一体!明明知道面前有个大型怪物,却不由自主地把它看成一片平铺的荒野地面。
乐琳看得目瞪口呆,虽然她在地下世界的卡斯卡城里认真学习过大量地表世界的知识,但自己还从未听说过一个德鲁伊能有这样的变化能力。但看他能变成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应该不是兽化人了。
此时,那德鲁伊又变回人形,对她微笑着说道:“你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兽化人,我是标准的人类。”
“那你的野性变形怎么不是变成一头真正的熊?”乐琳皱着眉头问道:“为何会变成一个类人的熊形怪物?你知不知道当时你的样子和兽化人一模一样!”
那人无奈地笑了笑说:“因为我是‘秘术德鲁伊’!”
秘术德鲁伊?乐琳心里嘀咕着:这是什么怪职业?地下世界里也有一些德鲁伊出没,虽然他们绝对不会来卓尔的卡斯卡城,但总会有一些信息在那拥挤的地域里流传开。可是怎么自己从没听说过这种流派呢!
那人接着说道:“我们秘术德鲁伊习练了一些上古流传下来的秘术,所以很多能力与普通的德鲁伊有些不同。比如我们能调整自己变化后的形态,我因为不喜欢野兽的战斗方式,因此将原本的短面熊形态变得具有人类特征。刚才的变色龙形态也调整了一下,具备了大型肉食蜥蜴的特征。”
你倒是挺喜欢战斗的,变得怪物都有很好的战斗性啊,乐琳心中暗想,看来他天天演练那些粗糙的武技也是为了配合这个熊人的形态吧。
那人已经岔开话题说道:“巴德贝在山里找到了几种新药草,明天我要进山把它们采集回来,我不在的这几天就不能为你施针了,你现在跟我到房间里来,我把那几个扎针的位置和顺序全部告诉你,你自己用手指按摩那些部位,虽然效果比施针要差,但还是要坚持。因为我回来后就要研究那几种草药的性质,说不定很快就能找到祛除你身上诅咒的方法。”
乐琳心中一喜,一半是因为自己的诅咒可能很快就会被消除,而另有一半则是不用每天都挨那“施针”之苦了。
这两周里,每天他都会用一种怪异的治疗方法。他会把几十根银质的细长软针刺进自己的身体,从头顶、脊背到腿部,甚至脚趾缝里,然后用一些特殊的手法旋转甚至反复拉扯这些银针。这时自己的肌肉就会在剧烈的胀痛感中不由自主地跳动起来,她甚至感觉到那些针变得火烧般的滚烫,让人无法忍受!感谢诸神,至少这两天,她不用忍受这种折磨人的“医疗”了。
两人来到二楼的大卧室内,乐琳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位德鲁伊的房间,以前她只能在顶层的四楼和堡楼外活动,因为那人根本没有给她其他的房间钥匙,甚至包括厨房的。
宽敞的卧室内,光线有些暗,里面简单布置着一张大石桌、几张石椅和一个从墙壁中突出的石制大书柜。房间的另一侧则是木制的大床,而床头的墙壁上刻着那个代表“平衡”的圆形图案,而它的周围则平均分布着由一些粗线条叠加而成的简易符号,这些符号同德鲁伊法袍上的符号一模一样,乐琳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德鲁伊拿出一张巴掌大的羊皮纸,上面绘有一个奇特而复杂的符号,仔细看上去似乎是由一些小符号组合而成,但它们组合得相当好,使整个图案浑然一体,构成一个大型的整体符号。
“从今天开始,你把这个东西放在枕头底下,这样你睡觉的时候,这个符文能自动帮你恢复身体,对压制诅咒也有好处。”德鲁伊说道。
乐琳接过这羊皮符文,她很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强大但柔和的法术波动,仿佛是沉浸在温泉中的感觉。“好奇妙啊!以前我只听说矮人能制作储存法术的符文,没想到你也会。难道这也是你的秘术?”她失声赞叹道。作为一个10级武者,她能感觉得到距离不远的法术波动。以前她只感受过法师制作的卷轴,那上面的法术波动冰冷而复杂,感觉就像是无数齿轮啮合时发出的绵密声响,非常枯燥。
德鲁伊悠然说道:“自然是我的独门秘术了。对了,你也能感觉到上面的法术波动?以前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可以感觉到的?”
乐琳有些吃惊地看着这个缺乏常识的德鲁伊,说道:“6级。凡是达到6级的武者,不论是战士、游荡者,还是巡林客、圣武士,都能感觉到附近的法术波动,你连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吗?”
德鲁伊耸了耸肩道:“以前我在山里的时候没人跟我提起过,来到这里后山下镇里的士兵也没一个达到5级,所以一直不是很清楚。”
接着德鲁伊告诉她,每天用针刺的地方叫作“穴道”,用手按摩这些地方也有一定的治疗效果,并将按摩的手法和顺序教给了她。最后德鲁伊说道:“我走后,你要注意随时戴着我给你的藤木项链。因为你没去过镇里,所以有些人会不认识你。一旦有人过来我这里,发现你是个陌生人,而你又没有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那就麻烦了,说不定他们会把你扔进镇里的地牢。所以一定不要忘了戴着。”
乐琳掏出那个藤木项链,指着上面的圆形图案问道:“是这个吧。说起来这符号到底叫什么?有什么含义吗?”
德鲁伊愣了一下,思考了一下,对她说:“这符号叫‘太极’,至于意义就很复杂了,你不是秘术德鲁伊,所以解释了也没用。反正戴在身上就行,镇里的人都知道这是我的标志。”
“态既……”乐琳反复念了几遍这个发音很别扭的名字,退出了房间。 第十章 试药
德鲁伊出去后的第三天,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穿着破旧的麻布衣服来到山上。
“你就是东郃子大师最近买来的女奴吗?”小孩扬着晒得棕黑的脸问道。
“嗯,是的。”乐琳对“女奴”二字相当反感,但对方毕竟是个孩子,只得应了。
小孩子一脸惊讶地说:“哎呀,镇子里的人都说你长得很丑,我看就是瘦了点嘛,一点儿也不丑呢。”
乐琳一时无语——在几周前她确实很丑,丑得惨不忍睹。她不愿再谈以前的惨痛经历,便反问道:“你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吗?”
“听说过些日子东郃子大师要带领镇上的士兵去围剿残余的豺狼人。”小孩很认真地说:“我父亲是个士兵,他也参加。我想问问大师能不能带上我,我想去看看。”
乐琳笑了:“战斗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呢,小孩子去那种地方是很容易受伤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鲍勃菲思。”小孩答道:“受伤不要紧,大师的医术非常厉害,只要不死他就能救活!比那些牧师强多了!”
“牧师?”乐琳对“牧师”这个词恨之入骨,当然除了伊莉丝翠的牧师:“你们镇里有什么神祗的牧师吗?”
小孩撇了撇嘴:“一个都没有。记得我小时候曾经来过一个牧师,但是他的医术又差、要的钱又多。皮诺萨伯伯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也没治好身上的一个病,总是治一下就好一阵子,等过了段时间病又发作。后来大师来了,只用了半个月就把他身上所有的病全部根治了,到现在再也没犯过。”
“那个牧师后来怎么样?”乐琳还是对“牧师”比较关心——事实上除了伊莉丝翠的牧师,她根本不想碰到别的牧师。
鲍勃菲斯耸了耸肩道:“他嫌我们这里太穷,就跑了,还说我们不够虔诚——就他那点本事谁跟他虔诚啊!”
乐琳听了心里很不舒服:“你怎么能这么说一个神祗的牧师?也许他的神术太差,可他毕竟是神灵在世间的代言人,若是因为轻视他而连带着轻视神灵,那就糟了!那样就没有神灵会庇佑你的。将来灵魂也去不了神国,听说还会被钉死在无信者之墙上接受永恒的火刑!”
“我没有不敬神灵,”鲍勃菲斯急辨:“我信奉的是东郃子的水元素之神依莉奇娅!”然后有些失落地说:“可是东郃子大师没有为我进行信仰祝福。”
当一个人正式信奉某个神灵,而他的信仰又得到牧师的认可时,就会为这人进行“信仰祝福”的仪式。具体的仪式内容各不相同,有时同一个教会内部也会有很大差异,但总的来说都是代表神灵对信徒施加一些祝福的法术。如果信徒足够虔诚,那么法术的效果和持续时间也就越长,有极少数信徒甚至能维持终身的祝福效果。
“东郃子大师在吗?我想再学一些通用语和草药知识。”小孩鲍勃菲斯又问道。
“他出去采药了。”乐琳很有礼节地说:“可能要过几天才能回来。你进来坐一坐,喝点水吧。”
小孩无奈地伸了伸舌头:“不了,我还要赶回去放羊呢。要是回去迟了又要被我爸揍一顿了。”
“你等一下。”乐琳忽然母性大发,转身跑回石堡内,从厨房拿出2磅干肉递给小孩:“拿去吧,这种干肉在制作的时候就加了香料,很好吃的。”
“谢谢!”小孩也不客气,接过干肉后单掌竖起,然后躬身行了个礼。
这种礼节乐琳还从没见过,而且一般的乡下人家是不懂得行礼的,只有有钱人、贵族、法师、牧师、官僚等才会在意礼节问题,便好奇地问道:“你这礼节是谁教的?”
“是东郃子大师教的。”小孩说。
当这个叫东郃子的德鲁伊背着一大筐草药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五天的下午了。他坐在一楼宽阔大厅的餐桌旁,借着大门外照进来的昏暗光线,选出部分草药吩咐乐琳种到外面的田地里去。
外面的天依旧是阴云密布,丝毫看不到太阳的影子。现在已经是深秋时节,山风中的寒气也是越来越盛。乐琳穿着粗糙的兽皮衣服漫不经心地栽种着这些新来的草药,这几天她的身体明显又健壮了些,昨天晚上沐浴的时候已经看到身上有些肌肉了。她捧起每一株仔细感觉着,这些草药上都有一股法术“气息”,而且草药本身没有丝毫的枯萎迹象,看来德鲁伊是在上面施加了特别的保鲜法术。想到这里乐琳更加心事重重,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她很想问个清楚。
“他似乎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乐琳心中暗想:“今天把送了2磅干肉给那个小孩的事情对他说了,他也没因为我的擅作主张而恼火。看起来他并不是个严厉的主人,等会儿问问他那些奇怪的现象。”
当她种完药草回到堡楼里,德鲁伊正一边辨识着草药,一边在桌子上的几张羊皮纸上记录着什么。
“都种好了。”乐琳说道。
“嗯,那就去做晚餐吧。”他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有个问题。”乐琳大着胆子问道。因为一个仆人,特别是一个奴隶,是不该随便打搅主人做事的。
“问吧。”他看了看草药,又在纸上写着。
“你给我垫在枕头下的符文,它的法术效果似乎越来越强了!每天晚上一躺下,就能感觉到一股特殊的力量从头贯到脚,就像泡在热水中的感觉。而且这两天越来越强烈,有时候我只是坐在床边就有那种感觉了!”乐琳很认真地说道。按照常规,符文的力量在使用后会慢慢衰竭,即使用了法术恒定,也只能维持原来的效果,不可能出现这种不弱反强的现象!乐琳是个不懂法术的武者,所以对这些反常的现象更加敏感,她可不想在自己脑袋底下放个有危险的东西。
德鲁伊抬起头来,脸上一副不解的神情说道:“是啊,本来就是这样的啊。你的身体慢慢适应了它的功效,能更好的接受它的治疗,所以你觉得它的效果增强。这只是个错觉。”
乐琳还是不放心:“可它的效果丝毫没有减退的迹象。都五天了,我每天都能感觉到它在治疗我。但是它怎么可能维持这么长的时间?难道你们秘术德鲁伊也会魔法恒定术吗?这可是法师们才有的能力啊。”
德鲁伊笑着摇了摇头说:“没有,我没有什么魔法恒定术。只不过我的符文与法师、矮人的符文大不一样。我的这种符文制作起来相当费时费力,可一旦制成,它的效果是持续不断的,短则维持数年,长则可维持数十年。如果制作者专精于此,就可能制出有永久效果的符文。这些符文我以前学的时候并未钻研,现在给你的那个只是仓促间做出来的,效果顶多只能维持半年。同擅长此术的前辈相比,我的技术还是差得太远了。”说着他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没有学好这种法术而惋惜。
晚饭做得很不顺利,德鲁伊不在的这几天,乐琳就像以前一样随便切了些肉,做了些面包和汤汁就凑合着吃了。但现在却要做给这个德鲁伊吃,那可就麻烦了。德鲁伊做的菜味道极好,相应的他的嘴也很刁。比如肉必须切成一小片一小片、每种菜都必须放香料,但厨房的香料又有十几种之多,而且每道菜的配制比例又不一样,烹制的时间也有限制。甚至连用餐的时候他都是用两根小木棍夹着菜吃!不过最要命的是,以前都是德鲁伊自己做饭,乐琳只不过跟着学了一丁点儿而已。今天突然要乐琳去做,一下子把她搞得手忙脚乱。
等灰头土脸的乐琳端上晚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很久了。黑糊糊的大厅里居然没点蜡烛,而德鲁伊则闭着眼,像块木头似的端坐在木桌旁,宛如一尊逼真的雕像。
真不知这些施法者们怪里怪气的在搞什么名堂,乐琳心中嘀咕着。点上了蜡烛,端上了晚餐,她对着那闭着眼发呆的德鲁伊大声说:“晚餐做好了!主人!”
“嗯!”德鲁伊深呼吸了一下,缓慢地睁开眼——晚餐可以开始了。
果然不出所料,他喝了两口肉汤,又吃了几块鸡肉后,用手里那双叫作“筷子”的小木棍很不满意地敲打着桌子,皱着眉头对乐琳说:“香料没放好,味道怪怪的。”
乐琳迅速反驳:“因为您没传授给我多少厨艺。我在地底的时候也从来没见过您那样复杂的做菜方法。”
德鲁伊又“嗯”了一声,依旧用那永远都不紧不慢的语气说:“等把你身上的诅咒祛除了,我就慢慢传授你所有的厨艺。这手艺确实得慢慢学,急是急不来的。”
听到“祛除诅咒”几个字,乐琳激动地问道:“什么时候能祛除?”
德鲁伊盯着她别有深意地说:“那就要看你愿不愿意冒险了。用一般方法治疗的话,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不过要是你愿意冒险的话,我这里倒是有几种新草药,用它们可能配成驱逐你身上诅咒的药物,但它们的药性我不是很清楚,只好一个一个地在你身上试验。如果成功,那么几天内就可以清除你身上的诅咒了。不过我把丑话说在前面,这是有危险的,搞不好会把命搭上。因为这些草药在混合炼制之后会发生什么变化,我确实没有把握。”说完两眼盯着乐琳不放,耐心地等待她的回答。
沉默良久。
“我愿意试一试!”乐琳坚定地说。
三天后。
乐琳房间的四面墙上分别挂着一张长宽如同大百科全书的羊皮纸,每张纸上分别写着一个大大的符文。四个符文同时散发出强烈的法术气息,让坐在床边的乐琳感觉到一种类似早春的气息充满着整个房间里。
德鲁伊仍然穿着他那深蓝色的“太极”法袍,手里拿出半个鸡蛋大小的黑色大药丸,一边递给乐琳一边说:“这是今天刚炼制成功的药,你吃了以后就躺在床上,我则施展法术祛除诅咒。这药生效的时间很快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会一直为你号脉,探察你身体的变化。你要记住了,如果药性正确,你首先会感觉腿脚发热并且酸麻或胀痛。如果是其他感觉,那就说明药性有误,那时你也不要慌,按照我说的话去做就行。”
乐琳点了点头,接过药丸。药丸还是温热的,她小心地吃了一口。
好苦!一种又苦又涩的怪异味道直冲大脑,差点把她苦翻了。她很想一口把整个药丸吞下去,无奈这药丸是软的,还有一定的粘性,如果不嚼一嚼根本吞不下去!
“太难吃了。”她皱着眉头埋怨道。
德鲁伊轻笑着说:“吃下去感觉到苦的药才是好药,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从没听说过!”乐琳异常艰难地嚼着药丸,不满地咕哝着:“我以前喝过的任何魔法药剂都没这么苦的,感觉都要吐出来了。你们秘术德鲁伊的药怎么这么怪异?”
“这就撑不住了?”德鲁伊露出嘲弄的神色:“这药还算好的,我还可是吃过几十种比这还苦上十倍的药!别埋怨了,要想病早点好就全吃下去,不许吐出来!我这可是花了好大功夫才做成的。”
艰难地吃完了药,乐琳突然想起来应当祈祷一次。
“我要向神灵祈祷一下。”她对德鲁伊说。征得同意后,她来到小木窗边,跪在照进房间的光线下小声地祈祷了一会儿。
当她站起来返身的时候,德鲁伊突然问道:“你真的相信那个什么伊莉丝翠神在保佑你?”
乐琳心中微怒:听这个德鲁伊的口气,他压根就没有把自己的神灵放在眼里,“那个什么伊莉丝翠神”真是很不客气的语气。乐琳瞪了他一眼,好歹他也是自己名义上的主人,自己也不好说什么。
他语气这么冲,也许因为是大家信奉的神祗不同吧,乐琳自我安慰道。
就在此时,她胃中突然一热,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一下子绞得她惨哼一声、摔倒在地。
“药……药不对!”她惨叫着,腹中似乎有几把刀在乱刺乱绞,一下子痛得她四肢蜷缩着在地上乱滚。
德鲁伊一个箭步冲过来,俯身一掌按到她头上,顿时一股力量从她头顶轰然直贯而下,力透脚心,眨眼间乐琳便觉得胃部的剧痛减轻了不少。德鲁伊一言不发,把她平放到床上后立刻拿起她的右手腕,把几个手指搭在上面“号脉”。
“号脉”是德鲁伊诊断她病情的手法,有时这个过程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现在德鲁伊的手一搭在她手腕上,立刻从手指上传来一种麻麻的力量,急速沿着手臂上的筋肉贯进自己的心脏。
乐琳心中有些惊惶,一半是因为胃里的药还未清除,一半是因为这德鲁伊的奇怪力量。现在那种麻麻的力量开始迅速扩散到全身,她感到身体似乎失去控制,连动根手指头都变得非常艰难。这些奇怪的力量在逐步掌握她身体的控制权!
“你……你干什么?”乐琳惊疑不定地鼓起残力质问道。
德鲁伊半闭着眼,正非常专注地在感应些什么,被打断后变得很不耐烦,冲着她大声喝道:“慌什么?我正用秘术检查药性!你放心!死不了的!”言毕又专注地感应起来。
“你应该……先把我吃下去的……药清除出来。”失去部分身体控制权的乐琳断断续续地抗议起来。
“哎呀,知道知道!”德鲁伊再次被打断后显得有些焦躁,他急急地说:“现在没什么大问题,我必须判断这次的药效,才能在下次做出正确的药。你不要慌!就躺着别动!什么话也别说!有什么事我自然会吩咐你的。从现在开始不要打搅我!”
乐琳吃了一惊,德鲁伊的态度突然大变,以前他说话总是不愠不火,甚至乐琳有时说了些出格的话,他也是毫不在意,怎么今天突然变得如此严厉和急躁?但现在他是医者,乐琳只有咬牙忍着胃部持续的疼痛。
过了一会儿,胃里的痛感开始减弱,但全身都开始出现刺痛感,开始只是轻微的酸痛,接着就像是千万只蚂蚁在咬,最后变成无数钢针从身体里向外刺出。
但乐琳连呻吟的能力都没有了!她全身处于一股糟糕的麻木状态中,别说哭喊,连眼睛都无法转动了!而那个德鲁伊,居然还闭着眼“号脉”!
乐琳心中开始咒骂起来,一会儿骂这德鲁伊是个怪物,一会儿又骂把她害成这个样子的贾卡罗和狄姆尼,一会儿再骂菲穆莉卡神后。然后她的头脑也开始昏沉起来,渐渐地浑身的刺痛似乎慢慢远去,因为她一点点儿地昏迷过去了。
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手臂和腿脚上插满了银针,全身的疼痛已经彻底消退了。她松了一口气,然后发现德鲁伊正微笑着看着自己,带着一丝轻藐的语气说:“看来你的那个伊莉丝翠神对你的保佑不怎么负责啊,第一次试药就碰到了错药。”
“那是因为你的技术太差!”乐琳不满地抗议道:“而且我是在喝了你的药以后才祈祷的!所以不是神不负责!责任全都在你!”她已经无法容忍这个德鲁伊对自己信仰的轻视和嘲弄了,虽然他是自己的主人,而且自己的小命还捏在他手里,可乐琳已经无法再装聋作哑了。
出乎意料的,德鲁伊这次没有发火,反倒露出一副认输的神情,摆了摆手说:“好好好,这次是我的问题,那下次我在炼药之前,你就好好祈祷祈祷,别再让我做出这种错误的药了。”
5天以后。
德鲁伊又将一个同样大小的黑色药丸递给坐在床边祈祷的乐琳。他调笑道:“这几天你祈祷了没有?你的神有没有告诉你这次试药的结果是头痛还是肚子痛?”
这种冲撞神灵的说话方式让乐琳相当的不满,她不客气地反问道:“难道你是个无信者吗?难道你每天不向你所信仰的神祗祈祷吗?难道你的神祗就没回应过你吗?”
无信者,这可是个相当有威胁力的字眼,这个世上没人敢说自己是个无信者,即使是那些眼高于顶的高等法师们也会宣称自己信仰某个神祗,虽然他们总是浅信者。当然这个世上其实有很多人并不信仰神灵,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而转信魔鬼、恶魔、外位面的大能者或其他超越凡物的存在,但至少在表面上他们还是会编造一个虚假的神祗之名,以示自己仍然是有信仰的。因为大家都认为,无信者会被钉在死亡国度的神罚之墙上受到永恒的折磨。也有传闻说,无信者的灵魂会堕落到地狱的最底层,被潜伏在那里的地狱之主阿斯莫蒂斯一点一点地吞噬,直至永远消失在宇宙中。
德鲁伊闻言倒是愣了一下,耸了耸肩说:“我尊崇的是水元素之神依莉奇娅,但她似乎对我的祈祷不感兴趣,所以从来没回应过我。”
“哈哈哈哈~~”乐琳轻笑起来:“元素神祗除了火元素之神卡署斯外,大都不爱回应信徒的祈祷。怪不得你对神灵的态度不怎么尊重,原来你找了个这样的神祗来信仰,现在还好意思说我?”
“我看你的神也没有回应过你嘛。”德鲁伊催促道:“快点把药吃了。要是你的神真的照顾你,那就让她保佑这次的药没有问题吧。”
乐琳一边嚼着非常难吃的苦涩大药丸,一边不服气咕哝着:“谁说没有回应?是在她的保佑下我才能从奴隶贩子那里被你解救出来!”德鲁伊又好气又好笑地反问:“哦?难道你得救都是伊莉丝翠神的功劳而不是我的?敢情我在被她当棋子耍?”
“你怎么这样说话?!”乐琳终于生气了:“神的恩泽难道是人能够测度的吗?你是救了我,但为什么我会遇到你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你会买下我而没有买其他人?那都是因为神在保佑我!”
“我买下你是因为神在保佑你?”德鲁伊一副非常吃惊的样子,随即嗤笑两声道:“这种扯淡的理由亏你想得出来。真是笑死人了,哈哈哈哈~~”
乐琳顿时一肚子气,但对方毕竟是自己的主人,又是个对神灵不怎么感冒的德鲁伊,现在同他争论也争不出什么结果,索性别过头去不理他。
不过说真的,为什么那天晚上他买的是自己而不是其他人?这真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啊。
半小时后。
“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德鲁伊坐在床边,一边用四指按着乐琳的手腕给她号脉,一边不解地问道:“奇怪啊,应当有点儿变化呀,怎么你内脏的功能一点儿改变都没有?”
乐琳插嘴道:“肯定是你的药搞错了,而我的神灵庇佑我免受药物之苦,所以身体没有任何变化。”
“尽瞎扯!”德鲁伊冷哼一声说道:“要是有神祗干涉,那就会有神术存在,但到现在为止我什么都没感应到,肯定是我的药物在炼制的时候发生了出乎我意料的变化。”他沉思一阵后说道:“你就呆在房里,我每隔半个小时就过来给你号脉一次,看看你的内脏功能到底会发生什么变化。我就不信看不出点名堂!”说完低头思索着转身离去。
第十一章 男爵
三天以后。
乐琳接过这一大碗热热的黑色药液,上面散发出一阵难以言喻的苦味,那是一种让人作呕的味道。乐琳厌恶地把头远远地偏到一边,满腹狐疑道:“你的药怎么越做越难闻了?我还没放到嘴里就直反胃,这怎么吃啊?”
德鲁伊微笑着拿出一个拇指大小的冰晶状事物说:“不要紧,和着糖水就感觉不到苦味了。我这种糖还是专门炼制的,既不伤药性又有很强的甜味,能冲淡药的苦味。”说完把冰晶状的“糖”放了进去,用那个叫“筷子”的小木棍搅和了几下。
“喝吧。”他脸上挂着一种怪怪的笑容说道:“一口气喝下去,就什么都感觉不到。”
乐琳端过碗,不依不饶地问道:“这次的药性不会又是错误吧。上次你说半小时号脉一次,结果一整天你都是反复地过来!连半夜都不停地来来去去,害得我一晚上都没睡觉!”
德鲁伊不紧不慢地笑着说:“这诅咒折磨了你几年,怎么现在连这点小麻烦都怕?要治好你的病就必须搞清楚不同的药会使人的身体发生那些变化,我号脉一整天也是为了弄清楚这些,只有这样才能早日找到祛除诅咒的方法。”
乐琳着急道:“那如果你的药一直是错的那怎么办?我到底还要吃几次这样的鬼东西?”
“不会!”德鲁伊非常肯定地说:“我共配制了6种药,至少其中有一种能治好你的病,最糟的情况就是连吃五次错药。你已经吃了两次了,也就别在乎多吃几次吧。”
乐琳叹了口气说:“我不是怕吃药,我只是希望诅咒能早日离我而去。可是你的药总是失败,我心里不好受。”
德鲁伊催促道:“放心吧,我说得绝对没错,你顶多再喝三次错药就能找到正确的了。再说了,不是有神灵在保佑你吗?你就赶紧喝了吧,也许这次就能成功呢。记住了,要一口气喝下去!中途别停!”
乐琳无奈,忍着那难以言喻的苦腥味一张口直灌下去。
药一入口,一股极为强烈的苦味夹杂着无法形容的腥气轰然冲击了整个大脑!乐琳难受得差点一口喷出来!怪不得这德鲁伊一再强调要一口气喝下去,原来这药根本就不是人喝的!那块“糖”的甜味非但没有缓和难受的气息,反而混合在苦腥味中,形成一种怪异味道,让人更难下咽。
“不要停!”德鲁伊惊叫起来,生怕她半途而废了:“这药炼制起来非常麻烦的,要是不喝完就起不到作用!到时候又要重新制作!”
乐琳闷着头,咬牙灌完了药,立刻大喊起来:“糖!还有糖吗?我的舌头都快没了!”看到德鲁伊又拿出一块同样大小的冰晶状“糖”,她立即一把抢了过来塞到口里,稍稍缓解了一些作呕的苦腥味。
“你还说什么都感觉不到?”乐琳不客气地大声埋怨道:“这样的药简直能把僵尸都赶走!要不是怕再喝第二次,我肯定会把它们全部吐出来!”
说来也怪,德鲁伊对她这样“坏脾气”的女奴倒是很宽容,对她的屡次不礼貌言行完全不放在心上。他对药物效果的兴趣似乎远远高于对维护自身尊严的兴趣。
很快药力开始发作了。
乐琳紧张地说:“脚后跟发出一种热力直接往腿上走,都快到腰了。”
“真的?”德鲁伊喜出望外地号了一下脉,异常兴奋地说道:“非常好!看来这次可能是对的!你快躺到床上,我要施法协助药物的力量!”
他站在床边的房间空地上,对着躺好的乐琳开始念咒,那是一种非常怪异的语言,每个音节都相当复杂,有时一个音节的调子还要转一下。同时他开始踏出一种特殊的步法,那步子迈得很大也很正规,像是一种战斗舞蹈。不过步子的节奏非常缓慢,而且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踏实,似乎在承受什么力量。他的眼睛已经闭上,轻微地摇头晃脑,似乎进入了一种专注而恍惚的状态。
四面墙壁上的符文中散发出四股强烈的法术气息,德鲁伊忽然大喝一声,浑身散发出极其强烈的法术波动,甚至比卡斯卡城的祭司有过之而无不及!乐琳还在惊异之中,只见德鲁伊将右手一举,形如漩涡云层、大如车轮的蓝色流光立刻环绕那手掌形成。它缓慢转动着,几道雾带般的蓝光吞吐不定、缭绕摆动,似乎在汲取天地间的力量。而德鲁伊的手掌开始发出几十朵紫色的电火花,在空中忽闪忽灭、噼啪作响。他念咒的声音越来越大,那呵斥般的语气仿佛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在命令下属。那漩涡云般的明蓝色光雾向他掌中猛地一收,眨眼间变成一个仅有一节拇指大小、光彩夺目的蓝色光点,紧密地贴在他掌心里,仿佛是由他掌心发出的蓝色闪光。
他把那手按到乐琳头上,忽然大喝一声“喝!”,那声音竟震得整个房间都微微颤抖!
乐琳只觉一道雷电击穿了自己,从头顶直劈硬贯到脚心!
脚后跟里升起一股非常柔和而温暖的感觉,迅速扩散到全身每个地方,让自己沉浸在一股从未遇到过的安宁、温馨感觉中。
如果乐琳是人类,那她立刻知道这就是自己婴儿时期躺在母亲怀里的感觉。
但乐琳不是人类,她是男性人类与女性卓尔结合的产物,这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或凄婉的爱情故事,只有赤裸裸的肉欲和压迫。从她出生那一天起,她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别人都告诉她,她是人类与卓尔精灵的混血儿,或者说是个杂种!而她的母亲从来没有关心过她,冰冷而潮湿的石床就是她童年仅有的回忆,母亲只是代表着虚伪而压迫的强权。
此刻,她沉浸在这种从未遇到过的奇异感觉中,慢慢地忘记了一切烦恼。
第二天中午。
德鲁伊满面笑容地结束了号脉说:“非常好!你的诅咒已经全部消除了。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他不停地大笑着,似乎比旁边的乐琳更高兴。
一切痛苦都结束了吗?难以言喻的激动笼罩了乐琳,她捂着脸低声抽泣起来。
两年多的痛苦和屈辱终于彻底结束了吗?
自由了!我真的自由了!
她在心中大声赞美着伟大仁慈的伊莉丝翠——这一定是神对自己坚持不懈的回馈!
刹那间她对伊莉丝翠神的信仰变得无比坚定!
我愿为您的意愿奉献我的一切!
这就是我今生最大的意义!
她在心中反复祈祷着。
德鲁伊只是静静地坐在旁边,等她情绪稳定了便说:“这两天我要在三楼认真研究药物,可能几天都不会出来。要是没有重大的事情,你就别来打搅我。”说着拿出两把钥匙递给乐琳道:“这是二楼大门的钥匙和干肉储藏室的钥匙,你的身体现在真正地开始恢复,需要多吃点肉。我不出来的这几天,你自己去干肉储藏室拿些肉出来吃。”
乐琳接过钥匙,疑惑地问道:“我不去三楼‘打搅’你的话,那我怎么把做好的食物送给你?”
“我这几天不用吃饭。”德鲁伊随口说道:“记住,没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千万不要去打搅我!而且就算你敲门我也听不见。”说着拿出一张巴掌大的羊皮纸,上面绘有一个秘术德鲁伊的特色大符文,接着说道:“如果有非常重要的事,你就烧了这个符文,我自然会出来。”
他们住的这个四层楼的小石堡有一个螺旋型楼梯可供上下,每一层都在楼梯口有一个大门,打开这大门才能看到这层楼的走道和两边大大小小的房间。德鲁伊走到三楼的大门旁,取出一个木牌挂到门上,木牌上用通用语写着两行字“工作重地,闲人免进”和“本人休眠有事烧纸”。
然后他又转身,郑重其事地再向乐琳交代一句:“千万不要硬闯进来,出了事我可管不了。”接着入内、关门。
第三天的清晨,天空中的云层终于彻底散去,明蓝色的天空上,太阳撒下耀眼的金光,铺满了绵延无边的灰色乱石荒野。
乐琳用战斗的姿态站在石堡下的这一大片空地上,双手各拿着一根用树枝修剪成的木棍在有力地挥舞着。她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不少,筋骨的障碍完全没有了,现在急切地想恢复自己的武技。
这两天她不仅放开肚皮吃喝,也在用非常严厉的方法锻炼自己,每天都累得半死。这样一来体能和灵敏度恢复得相当迅速,虽然身体仍旧非常瘦弱,但很多生疏的武技已基本回忆起来。
“也许我应当走了。”她心想:“我可不是什么奴隶,我是伊莉丝翠神的战士!我是为卓尔精灵自由而战的战士!虽然这个德鲁伊对我有恩,但我可以先离开这里,等有了钱再回来还给他作补偿。”
不过她也知道“再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一旦真的离开这里,她就会去寻找伊莉丝翠的信徒们,同他们一起与菲穆莉卡的爪牙作长期的艰苦斗争,很可能会在某次战斗中牺牲。但身为武者的尊严和两年多的屈辱经历,使她难以安心做个“女奴”,一辈子蜗居在这个偏远的乱石荒野中。
她停止了演练,一边深呼吸一边打定了主意:“等身体恢复了,就留下一封信,然后悄悄地离开这里。”
石堡的出口传来脚步声,德鲁伊那高大魁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一股威严的气势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仿佛巡视领地的强壮雄狮在傲视百兽,与前两天的气质截然不同!
更奇妙的是,他的瞳孔周边放射出淡淡的棱晶状蓝光,还在忽正忽反地慢慢旋转着,仿佛暗藏着星辰般浩瀚玄奥的力量。
乐琳呆了一呆,正想再看个仔细时,他已经走到了阳光下面,眼中的蓝光消失不见。
“你的身体恢复得蛮快嘛。”他由衷地赞叹道:“跟我到城里去一下,今后跟着我的日子还长,先跟城里的人都认识一下。”说着递过来一个小盒子说:“把这个拿好,里面装着送给哈里勒男爵的药丸。花了我很长时间才炼制好的,不要掉到地上了。”
乐琳撇了撇嘴,她很不适应对方将自己当做仆人使唤,但现在身体没有完全康复,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得接过木盒,跟着德鲁伊向山脚下的哈蒙威尔镇走去。
两人走在镇子里,路过的卫兵和百姓非常恭敬地给他俩鞠躬让路。乐琳发现这些人的眼神里是由衷的感激之情,男爵“小城堡”的看门士兵更是毕恭毕敬地迎上来,向德鲁伊躬身问候,然后领着他们走入“城堡”。看来这个德鲁伊在此处的地位相当于神后大祭司在卡斯卡城的地位,只不过他是受到尊崇,而神后的大祭司受到的则是敬畏。
但也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
他们正要走进城堡的时候,几个守卫城堡的卫兵凑在后面小声说笑着议论。
“那就是大师买来的半精灵女奴吗?脸蛋好漂亮啊!唉,就是太瘦了点儿。听说那天是索穆尔他们两个把这个女人抬回去的,肯定揩了不少油吧,估计爽死他们了,哈哈哈哈~~”
的确,现在的乐琳虽然削瘦,但棕色的肌肤光滑而富有弹性,处处透露着青春的活力,她五官秀美而又散发着英气,细眉如顺水、挺鼻如秀峰,一双靓丽的眼睛里充满了英武的神采,比这穷乡僻壤的乡下女人不知美上多少倍!
“爽个屁哟!”旁边的人说道:“听说当时买她的时候,她瘦得像骷髅一样,身上还有一层层的黑色死皮直往下掉,连气味都像死尸一样!可把他们两个恶心坏了!回来后他们洗了三遍澡才睡着,接下来两天连饭都吃不下去!”
“那是过去嘛,反正我又没看见,只要现在漂亮就行了。不知道大师有没有把她给‘干’了?听说卓尔们都很淫荡的哟!那滋味一定很爽吧。哈哈哈哈~~”他们小声哄笑起来。
乐琳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结果又引起一阵淫笑。
城堡里面很拥挤,狭窄的走道只能通行一个人,几个人走在里面,发出响亮的脚步声。走道里的光线也非常阴暗,不时有阵阵冷风从身后吹来,让乐琳觉得仿佛回到了潮湿无光的地下世界。
忽然她听到了奇怪的呻吟声,只是因为身体尚未完全恢复,感官功能还比不上以前,因此听得不大清楚。走到二楼,这声音越发清晰,仔细一听竟像是男女交合时的呻吟!她正在满腹狐疑,那带路的士兵已经把他们领到一扇简陋的门前说:“男爵正在里面。”说着打开门,邀请德鲁伊进去。
房间宽敞而明亮,对面的几扇大玻璃窗让明媚的阳光照耀进来,给古朴的房间染上一层暖暖的金黄色光辉。房间的右边是一个摆满书籍的大书架,左边是一幅宽大的落地画,画的是一幅战斗场景。而房间的中间放着低矮的小圆桌,一个满头银发的衰弱老者正躺在旁边的摇椅上,享受着上午的美好阳光。
“大师,你终于来了。”面容苍老的男爵一脸笑容,主动站起身,走过来拥抱德鲁伊。他很是高兴地拍了两下德鲁伊的肩膀说:“都快一个月没看见你,你不过来,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又瞧了瞧乐琳,呵呵笑着对德鲁伊说:“这就是你新买来的女奴吧,长得很标致啊,给她多吃点肉长胖点,肯定比威尔瓦赫城的高级舞女还漂亮。哈哈哈哈哈~~”
两人都大笑起来,还带了点具有男人特色的淫荡气氛。
德鲁伊笑着说:“我最近对药物的研究又有突破,这次给您带了点新药,效果比过去的那些大有改进。”说着他示意乐琳把小木盒拿过来。
他刚打开木盒,一股清新的香气就弥散而出。这种香气有一点点儿类似桂花的味道,但却比那好闻得多。好似冬去春来时天地间那种生机吐露的气息。
屋内几人霎时间都被这从未遇到过的气息给迷住了,等回过神来,只见木盒内放着四颗鹌鹑蛋大小的翠绿色药丸。老男爵兴奋地拿起一颗闻了闻,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这真是太好了!”他爱不释手地仔细端详着绿色药丸:“以前的药虽然效果不错,但又苦又涩,有时候还有别的难闻味道,没想到您竟制出了这么香的新药丸,光是闻着就觉得舒坦啊。”
德鲁伊微笑着说:“你们这里的药与我以前所学的大为不同。我刚到此处时间不长,因此对这里草药的了解有限,好些上乘的药物都做不出来,只能将就着炼制一些下乘的药物。这次让我碰到机会,研究出几种新草药的药性,这才制出这中乘的药丸。此药不仅服用后的效果明显,而且其香气本身也有益寿延年、祛除寒湿之气的作用,对您现在的身体大有好处。”
男爵惊异地问道:“你是说这药闻着就能治病?”
德鲁伊甚是得意地点头道:“确实如此,您每周服用一颗,其余的药可打开放置在这房间里,让香气充盈屋内,您坐卧于此也能受到疗效!平时在屋里吃饭休息、看书游戏,不知不觉之间身体就能得到调养,坐上两周所受疗效堪比以前的一颗药丸!这就是中乘药物的不同之处。”
男爵喜出望外,连忙追问:“诸神在上!光是闻香就有如此效果,那上乘药物又有何奇效?”
德鲁伊抱歉地摇了摇头,笑着说:“不能说、不能说。现在我只能勉强制出一些中乘药物,那上乘的药物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炼制出来。现在把效果说与您听了,反而增加不必要的奢望,望之不得便会心中苦闷,反而对身体不利,所以还是不说为好。”
男爵点头表示理解,然后招呼他坐下,两人攀谈起来。 第十二章 秘术
乐琳不时用眼角瞟一瞟那放在桌子上的药丸。
她那10级战士对法术气息的敏锐感觉已经告诉她,这些药丸内还有非常强烈的法术效能,而弥散在房间内的香气也含有不弱的法术气息。这股气息与她房间墙壁上那四个符文的气息有些类似,这德鲁伊似乎能把法术的力量融合进药物里面!
她贪婪地深呼吸着,每呼吸一次,就能感到一股微弱的法术能量进入她体内,而身体对这些能量非常适应,甚至非常“欢迎”!每一条肌肉、每一块骨骼都沉浸在一种生机盎然的状态中,虽然很缓慢,但异常坚定。那感觉如同是在空气清新的早晨,从好梦中醒来后,伸了一个美美的懒腰那么舒服。
德鲁伊和男爵的话题从今年的收成和镇民们的生活,渐渐转移到了剿灭豺狼人上。
“提韦德斯正在训练上次你挑选出的32个士兵。”老男爵靠在椅子上,用那苍老的声音说着:“这两周已经把他们拉到荒野里去训练了,估计再过两周就可以初步适应野外的战斗。不过32个人真的够吗?豺狼人个个都是野外战斗的好手,即使是刚成年的豺狼人也相当于一个3级的人类战士。上次我们利用镇子的防御城墙打退了他们,但毕竟没有在野外战斗的经验,我怕很难将他们一网打尽啊。”男爵非常忧虑地说道:“搞不好,我们会损失很多士兵的。这几十个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死多了对镇子的安全不利啊。”
老男爵的忧虑也是有原因的,这几年哈蒙威尔镇一直受到这群数量在百人左右的豺狼人不断的威胁,每次都只能龟缩在镇里依靠城墙勉强抵抗它们的进攻。老男爵名义上管辖方圆几十里的地盘,但实际上只有此处能开垦些田地,每年的收成勉强能填饱这六、七百号人的肚子。全镇的正规士兵不到40人,加上一些民兵也不到百人。在过去就这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的家底,想要进剿豺狼人简直是找死!如果不是德鲁伊去年帮助他们打了个大胜仗,杀死40多个豺狼人,一举屠灭了它们的有生力量,这次的野外围剿计划他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到了现在,他还是没有信心。虽然他毫不怀疑德鲁伊的高超能力,但一次把镇里最精壮的三十多个士兵全部拉出去打野战,还真让他惴惴不安。他也是战士出身,大大小小的仗少说也打过七八十来场,深知战场形势变化多端,并不是军力强大的就一定能胜,何况上次豺狼人还跑掉了五十多个,从军队数量上讲己方并不占优势!如有不测,自己的这块地盘今后怎么办?那些大一点的强盗队伍还不天天过来打劫?这正是他的忧虑。
德鲁伊却胸有成竹地说道:“不必忧虑,巴德贝一直暗中跟着它们,发现它们因为没有食物已经自相残杀了大半,如今数量不足三十。我料定再过两周必将降下大雪,到时候它们没有粮食,又不敢越过威尔瓦赫城的据点,就只能困在野外,肯定会再次相残。到时候我们趁机包围它们,必能一举歼灭。此事我已同提韦德斯骑士商量过很多次,天时地利皆有利于我方,如果我上次处理的那批皮甲能够达到预想的效果,那我方定能大获全胜!”
老男爵唠叨了几句“那就好、那就好”后,话题又扯到了他侄子身上:“格林姆这孩子,最近总是和那寡妇在一起鬼混!他年纪还小,哪能这么折腾?我那时候就是不注意身体,现在才变成这副未老先衰的样子,您也替我好好劝劝他。”
他俩正说着,又有士兵进来报告道:“提韦德斯骑士回来了,想求见东郃子大师。”
德鲁伊“嗯”了一声,对老男爵说:“我先去见见提韦德斯,可能他要同我商量清剿豺狼人的事情。等会儿我去格林姆那里,正好有点事情要找他。您就先休息,可以看看我上次给您带来的历史书。”
男爵起身相送道:“我正在看,书里讲的历史故事确实非常有趣,比那些无聊的冒险小说精彩多了。您如果还有多的,那就请再送几本过来。”
德鲁伊和乐琳走出小城堡,向旁边的士兵训练场走去。
德鲁伊突然回头问乐琳:“这次去清剿豺狼人,你愿不愿也参加?”
战士的血液在乐琳体内沸腾!她兴奋地立刻答道:“当然愿意,不过你要先给我弄把两把好剑。”
“可以!”德鲁伊淡淡地说道:“等会儿见了提韦德斯,让他带你去武器库挑两把。不过你别抱太大希望,这里的兵器质量都不怎么样。”
格林姆最近的心情非常好,因为根据东郃子大德鲁伊在那本书里的描述,自己的“御女术”已经突破初品的境界了!现在虽然离“施而不泻”的高等境界还差得十万八千里,但自己已经能够随意控制欲望的升起和消解了,这对于一个仅仅习练了半年的人来说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成就呢!东郃子大师曾说,绝大部分人练一辈子都达不到初品境界,终生只能在门外转来转去。
他坐在床上,抱着身前的丰满的女体,“性致高昂”地前后摇动,享受着那紧密的温润之处带来的销魂蚀骨快感。美妙的感觉刺激得怀中的女人剧烈地摇动柔美的腰肢配合着,仿佛攀上了一浪接一浪的美妙高峰,在那极乐的七彩云端发声大叫起来,令人骨头发酥的呻吟几乎响彻了整个“小城堡”。
良久,俏丽的女人在漫长而温馨的喘息后回过神来,情不自禁地亲吻着眼前这位比自己小十来岁的“大法师”。
“我敢说你是镇里最强壮的男人了!”她腻声说着:“提韦德斯都未必比得过你呢。”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和他有一腿?”小法师呵呵笑着,大力地拍了拍她丰满圆润的美臀,故作不满地喝道:“你这荡妇,快说,你还和谁有奸情?”
漂亮的美妇用她那优美的尖弧形下巴在少年的脸上蹭着,娇嗔道:“当然是和你有奸情啦!”她亲昵地在少年的脖子上大力地咬了两口,两条白嫩而光滑的粉臂缠上少年略显单薄的脖颈说道:“现在只有你能让我享受到快乐,那些粗鄙的家伙,我现在看着就讨厌。”
“谁说的?”小法师有些得意:“人家也是身强力壮,肌肉多、骨头硬,你也会讨厌?”
“就那几个烂冬瓜,我现在闻着他们身上的气味就觉得难受。”她媚眼如丝地用香舌舔着少年的脖子,娇媚地嗲声说:“你就是那新鲜的烤红薯,又甜又热,每次做把我的魂都快搅出来了。你知不知道那时候人家真想把你一口吞下去。”说着又甜蜜而大力地吻了上去。
格林姆抱着娇艳的美妇大力地湿吻着,心里早就像暴发户一样乐得开花了——一个一年前还是“战绩”从未超过五分钟的毛头小子,如今能在床技上“力压群雄”,这种突飞猛进的变化怎不令人狂喜?若是今后继承了男爵之位,带着黄澄澄的金子和尊贵的贵族头衔回到吉芬城去,学到了高阶的奥术,再把那些看不起自己的那几个漂亮小富婆压在胯下快意驰骋,那真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啊!
他正沉浸在美妙的YY中,外面却响起来东郃子大师的敲门声:“格林姆,你在里面吗?”
“在!您等会儿!”他慌忙答道,拍了拍女人的屁股,起身匆匆穿起衣服。
房间的门打开了,那个身材魁梧的德鲁伊大师——东郃子正面容冷峻地负手站在门外。
“您好,大师。”女人脸上挂着动人的微笑,落落大方地抢先问候。事实上她对此人很是有些敬畏,格林姆的床上功夫就是这位德鲁伊大师教的,但他自己从来不碰女人,甚至对长相身材都很标致的自己也是不冷不热的,每天不是板着一张脸就是不停地微笑,从来没有别的“表示”。这就让对男人还有把握的她心里发虚,时间长了,甚至生出远远避开的念头。
不出所料,东郃子大师又是简单地“嗯”了一声便闪身入内,对自己凹凸的身材、妩媚的云雨后之春色完全视而不见。
看到格林姆示意自己出去,她识趣地走出房间,顺手关上了门。
德鲁伊仔细听了听女人远去的脚步声后,转头问格林姆:“最近进展如何?”
格林姆眉飞色舞道:“非常好!最近艾莎这荡妇每次都被我干得死去活来……”
德鲁伊挥了挥手打断道:“不是这个,我是说你的魔法。”
格林姆尴尬地笑了笑:“还是老样子,你知道我们法师不像德鲁伊,想学习高阶法术可是要花很多钱的。对了,这次你们清剿豺狼人能不能带上我?”
德鲁伊面有疑色地反问:“你怎么对这事有兴趣?在野外战斗是很艰苦的,尤其是在冬天。你的体质又不是很好,到时候顶着寒风冷雪满山地转,岂不是自讨苦吃?”
格林姆稚气未脱地抠了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听说这些强盗经常把抢来的财宝藏在隐蔽的地方,我想到时候抓两个豺狼人来审问财宝的下落,然后大家分成,你我各分三成,其余的就给提韦德斯他们。您说如何?”
德鲁伊笑了:“财宝还没有,你就想着分成了?你怎么能肯定它们一定有财宝?依我看,它们是走投无路了才跑到这荒凉之地,别说财宝了,这次去就连狼肉都分不到几块回来。”
“我只是说说嘛。”格林姆摆了摆双手说:“万一有了大家就这么处理,免得到时候又为分配之事吵闹。”
德鲁伊摇了摇头道:“要是真有的话,这么办也行。不过你要先带好衣服、帐篷和食物,免得走到半路又要打退堂鼓。这次过来,我想再看看你们法师的透明仆役是如何形成和运作的。你施法的时候尽量慢点,我好看个清楚。”
格林姆心中暗笑:东郃子大师就是有个很滑稽的观点,他总认为自己能从法师运作奥术的方法中得到启发,有助于他学习自己的德鲁伊秘术。诸神在上,法师的奥术和德鲁伊的超自然力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要是真能从里面得到什么对他有用的启发,那德鲁伊这个职业就不会衰亡到今天的地步了。不过为了满足一下他的好奇心,也看在他教自己“御女术”的份上,格林姆对此事倒是很有耐心。
按照惯例,他开始慢慢地念着咒语,用手势引导奥术力量慢慢成形。
一团半人宽的半透明能量体悬浮在两人之间,格林姆用语言命令它去拿个杯子过来。这团能量体慢慢飘向桌子,笼罩住桌上的一个小杯子,然后包裹着杯子飞到半空,又迅速回到格林姆身边,将杯子悬浮着送到他手里。
“还要再看看吗?”格林姆刚抬头发问,突然看到德鲁伊双眼的瞳孔周围似乎有一圈淡淡的明蓝色光轮,那两个光轮由晶棱状的淡光组成,在光影的衬托下使德鲁伊看起来有些怪异。格林姆正要看仔细,德鲁伊已经回过神来,眼睛周围的蓝色小光轮瞬间消失不见。
“不需要了。”德鲁伊有些高兴地说:“这次我总算是看明白了,非常感谢。除此之外,我还想借你的那把魔化精金匕首用一下,我要做个试验,就在此处进行。”
格林姆本不想答应,因为那匕首是父母留下的非常宝贵的遗物,不能轻易向人展示,但见对方只在此处略作试验,便点头答应,转身从老旧掉漆的衣柜里拿出一柄长匕首。它的形状看上去更像一把缩小的短剑,拔出剑锋,一抹青白色的淡淡流光在金黄色的剑身上显现,这便是由魔法永久加持后的魔化兵器特征。格林姆小心翼翼地递给德鲁伊说:“这是二等魔化武器,非常坚固,再加上精金武器本身削铁如泥的特性,砍同样的匕首如同切纸一般。我有时候拿起来耍耍,一不小心就会被弄伤呢。”
格林姆正想继续炫耀炫耀,忽然看见德鲁伊在“嗯、嗯”地回应两声后,拿起这长匕首就往他自己的左手刺去!
“您在干什么?!”格林姆惊叫起来:“这可是精金制造的魔化武器啊!一碰就伤的!”
正喊着,却见一件奇事——德鲁伊朝自己左手连续刺、砍数次后,他的手竟丝毫未受伤!德鲁伊一脸兴奋地举起自己的左手看了又看,诸神在上!那手上居然连一道白痕都没有。
格林姆惊得发呆,谁知更骇人的还在后头!
德鲁伊猛地用匕首往他自己闭上的右眼狠狠地刺过去!
格林姆吓得捂着嘴倒退三步,脸色惨白——别说是肉和骨头,就是钢铁在这加持了二等魔化武器的匕首面前也如同废纸!用这种东西戳身体最脆弱的眼部,那还不是找死吗?
德鲁伊继续又戳又剜,仿佛在用力剜一个毒瘤一样,顿时把格林姆吓得瘫倒在地。
但,德鲁伊却毫发无损!滴血未见!
德鲁伊抬起头,他眼皮完好,连红都没红一下,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他忽地大笑起来道:“成了,成了!花了我数年时间总算是有所突破了!哈哈哈哈~~”
格林姆这才缓过气来,手脚颤抖地爬起来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您的身体……”
德鲁伊大笑不止,半晌才得意洋洋地说:“我们秘术德鲁伊有一种自远古传承的秘法,叫作‘九转玄功’,练成此术便能转换体质,不惧一切伤害!我花了几年的时间,总算恢复一点点儿了!现在除非对方的武器达到三等魔化武器的程度,否则任他多大力气、任他拿何种武器、任他攻我全身何处皆无用处!哈哈哈哈哈哈哈~~”
格林姆大喜道:“那岂不比5阶的‘法师领主护甲’还要厉害?您的秘术真是太惊人了,如此一来,施放法术的时候就不惧任何干扰,清剿豺狼人还不是易如反掌?”
德鲁伊仍是笑声不止道:“哈哈哈,何止是施法?我体质已经改变,即使是吃饭睡觉,甚至变了形,也照样伤不了我分毫!”
“您是说在动物状态的时候也能抵御魔化武器?”格林姆这才大吃一惊,他本以为对方只是靠某种超自然力在维持免伤的效果,谁知竟然是转化了自身的体质!那岂不就属于特异能力了吗?连反魔场都无法消解的能力啊,这才是法师的恶梦!
他心中飞快地盘算起来:这德鲁伊传给自己的“御女术”已经让自己尝到不少甜头,要是能把这秘术也传给自己的话……一念至此,立刻央求道:“大师、大师,这秘术能传于我吗?您要多少钱都可以!如果您……”
德鲁伊摇头道:“不行、不行,此术只能传给我们秘术德鲁伊门内之人。而且要练成此术,体格、思维、努力、运气都是缺一不可。你本是法师,想要练习就要放下魔法的道路,转到我门下放弃以前的思维方式,认真练习后或有成功的可能。不过我看你是很难静得下自己的心,而且法师的思维方法与我们秘术德鲁伊完全不同,你自小学习奥术,想要转变,实在是难、难、难!”
格林姆呵呵干笑两声——说得也是,要他一坐就坐半天或是一站就站一个上午,还啥事都不能干,真比杀了他还难受啊。不过现在似乎正是拍马屁的时候了,他立即把在吉芬城学到的功夫施展出来:“您有了这个秘术,虽不能横行天下,也能靠着本事出其不意地对付敌人,在这西大陆混个响当当的名声了。”
德鲁伊兴奋之情还未结束,他哂然道:“这算什么?我以前未到此处的时候,其实早就……”他猛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立刻话题一转:“此事你不要告诉别人,也别告诉提韦德斯,我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这个我明白。”格林姆笑嘻嘻地答道。很多人,尤其是等级越高的人,越是不喜欢自己的秘密被人知道,因为这等于告诉敌人如何对付自己。吉芬城里的高等法师们个个都是如此,他见多了。
当德鲁伊和乐琳走出简陋而充满粪土臭气的小镇,沿着若有若无的山路慢慢向半山腰的石堡走去时,乐琳身上已经换上了一套英武的牛皮甲,腰间挂着两柄短剑,颇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走出来的时候引得镇里的人纷纷回头窥视。那两柄短剑的质量并不好,只是找不出更好的了。当提韦德斯带她到仓库后,她才发现里面只有一大堆缺了口的、锈了柄的、平了锋的劣质武器,好不容易才翻出这两柄短剑,只好将就着用了。
想到这里,她就忍不住埋怨起来:“这地方实在太差了,连个铁匠都是业余的,除了会做几件歪七扭八的农具和马蹄铁就不会干别的,那么多武器都扔在仓库里锈着,也不重新炼制打磨,完全是浪费。要是在地下世界,管这事的人早就被砍下手指头作惩罚了!”
德鲁伊平静地说道:“你就凑合着用吧。那些武器本来就是给民兵用的,民兵又有多少战斗力?顶多帮助维持一下治安,吓唬吓唬百姓罢了,兵器当然不用保管得那么好了。你一路上就一直在嘀咕武器的问题,有没有感觉一下这套皮甲合不合身吗?不合适的话早点找提韦德斯去换,这次我只给他们做了40套皮甲,要是被参加清剿任务的士兵把合适的都挑走了,那可就没得换了。”
“还可以,”乐琳说道:“暂时大了些,不过等过几天身体健壮了就很合适了。”她顿了顿又忍不住问道:“你在训练场对提韦德斯说这一批皮甲比得上用厚犀牛皮做的盔甲,是真的假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你们德鲁伊有这种法术啊。”
德鲁伊笑着说:“我是秘术德鲁伊,比一般德鲁伊掌握更多的秘术!你若不信,用你的短剑试试身上的皮甲不就知道了?”
乐琳还真的拔出短剑朝皮甲上又刺又割,果真刺不进半点、割不开分毫!虽说短剑质量不高,自己的气力又没完全恢复,但仔细看了看皮甲,竟然连一道痕迹都没有!远远超出了普通牛皮的坚韧度!她疑惑地抬头问:“这是什么秘术?”
“皮毛异化术。”德鲁伊随口说道:“可以永久改变皮毛衣服的性质,不但可以让它们变得坚如犀牛皮,也可以变成柔软的海豚皮或透气的蹬羚皮,甚至可以变成暖和防风的熊皮、防潮的水獭皮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秘术德鲁伊根据自然变化的奥妙创造出来的秘术。”
“秘术?”乐琳在心中喃喃自语——奇怪的符文是秘术、奇特的“施针”医疗法是秘术、加持了法术的药丸是秘术、连这皮甲也是秘术,他的秘术还真不少啊。 第十三章 吃
灰秃秃的乱石荒野上,几株低矮的灌木和几棵孤零零散布在大地上的老树在风中发出轻微的呼呼声,阴沉的天依然是灰蒙蒙的,仿佛永远也看不到云开的那一天。
扎克维一口咬断手中的腿骨,在嘴里嚼得嘎吱作响。它抬头看着天地间的灰色在天边合拢到一起,就像绝望的未来在等待着自己。
残余的二十几个豺狼人部下敬畏地看着自己,它们默然地微微颤抖,惊恐的神情凝聚在眉眼之间。
它们在害怕。
害怕被自己当食物杀掉吃了;
害怕过几日饿死在这荒野里;
害怕在死前就在越来越激烈的内斗中被同伴杀死。
已经有二十多天找不到任何食物了,在这乱石荒野里,连一只老鼠都很难找到!除了杀死自己虚弱的同伴当作粮食,就没有别的生存方法了。
但最有能力杀死他人的就是扎克维,它几乎有一人半高,从脖颈到脊背的一排鬃毛如同一根根立起的黑色钢针,显示出它骇人的精力,枯黄色的狰狞面孔上涂满了殷红而冰冷的血迹,令它凶恶的长嘴尖牙更为可怖!它身上那套威武的皮甲厚实而完好,让它的体态显得越加威严。而它左手正拿着那根经过神术加持的重型三头链枷,暗黄的薄光浮现在小树粗细的柄和三根半人长的链条上,而那三个锤头各自放射出一轮黄色的细芒,携带着强烈的邪恶气息,宣告着耶奴苏神的无上权威!正是这根链枷,在今天早晨击碎了一个豺狼人的头骨,把它化为了扎克维嘴中的食物。而现在地上只有一条脊椎、几根相连的肋骨和挂在骨头上的一层碎肉了。
它是这群豺狼人的头领,也是豺狼人之神耶奴苏的牧师,没有任何一个豺狼人敢接近扎克维,但体内难以忍受的饥饿已化为绝望、愤怒和冲动,迫使它们犹犹豫豫地缓慢蹭上前去,企图上前争得一块小小残骨来填胃。
扎克维扫视了一圈,它手下的眼神中除了恐惧外,已经露出了几分焦躁和怒气,有几个手持弯刀盾牌的豺狼人相互看了几眼,似乎在暗中交流些什么。
这是集体造反的先兆!
扎克维心中冷笑着:几个装备还算齐全的家伙想联合起来造反?以为身上那已经破烂不堪的皮甲比钢铁还硬吗?找死!在耶奴苏神的庇佑下,就算这二十个豺狼人一齐拼死上来,也只有做自己的锤下军粮!
但事情不能做绝,杀了这些手下并不难,但今后的日子怎么办?没有了自己的队伍,自己迟早被其他豺狼人群体给杀死!每个豺狼人群体都有一个健壮的头领成为耶奴苏神的牧师,这些头领是不会允许另一个可以威胁到它的牧师活着的!
它摸了摸肚子,虽然这个瘦弱的“军粮”还没填饱它的肚子,但至少已经不饿了,剩下的这点就留给手下们去争吧。它们肯定为了这点食物自相残杀,到时候又可以把那些受伤的失败者拿来当军粮了。
它离开了残剩的豺狼人尸体,二十几个豺狼人一拥而上,顿时抢作一团。
很快,它们奋力地厮打起来,大弯刀重重地砍在曾经一起战斗过数年的同伴身上、坚硬的木盾狠狠地撞击童年玩伴的头颅、尖锐的犬牙死死咬住亲生兄弟的脖子、勇敢者厉声怒吼着踢开贪婪的战友、懦弱的胆小鬼凶狠地拔出匕首捅进了强壮者的后背……
杀戮就像喝水一样平常,
因为不愿意杀戮者已经被杀光,
只有得到食物才能活下去,
唯有杀死同伴才能得到食物。
这,就是现实。
一个身穿皮甲的豺狼人一手拿着残剩的尸骨,用一把大弯刀杀开一条血路,冲出众人的包围。它是队伍中的勇者,也是一个出色的战士。在以前的每次战斗中它都冲在前面,毫不畏惧任何体态庞大的怪物或奇异的魔法兽,但它并非鲁莽之辈,它知道如何利用有利的地形和局势来帮助自己获取胜利。扎克维很赏识它,在队伍全盛时期,让它统率30个豺狼人配合自己作战,应该说它是个很有前途的家伙。
但“前途”只是心中的预期。
现在它奋力跑向远方,想脱离身后十来个战力较强的追赶者。
饥饿又发作了,但不是赐予它力量和勇气——它腿一软,摔倒了。
另一个高大健壮的身影飞奔上去,它嘴里呼喊着耶奴苏的圣名,挥舞一柄黑色的重型链枷,朝跌倒者劈头打去!
跌倒者扭身,重重的寒光弯刀刷的一下,闪电般直取来者的双脚——它已经来不及站立起来,只有攻其必救!
来者发出令人惊栗的怒吼,尖锐的手爪一指跌倒者,神的威能顿时施加在可怜的对手身上。大弯刀猛地硬生生停住,因为它的主人被“定身术”死死定住,全身肌肉僵硬,如同一尊雕像般动弹不得。
黑色的链枷锤头闪耀起一轮暗黄色的淡淡光辉,劈头砸到跌倒者那张邪恶、愤怒而惊恐的脸上,血花四溅、脑浆迸裂。
来者举着恐怖的链枷,锤头上染满了红白交杂的凄厉色彩,散发出强烈的邪恶气息,鲜血顺着凸出的棱角快速地流淌下来,它朝天发出愤怒的嚎叫,“音鸣爆”的巨大破坏力如同滚雷向八方轰爆开来。
对声音极度敏感的豺狼人纷纷捂着耳朵后退,那几个追在它身后的家伙猝不及防下被轰了个正着,立刻惨叫着滚倒在地,仿佛被大锤撞在了脑袋上。
不远处的扎克维捂着耳朵,非常满意地看着发生的一切,两个豺狼人在这场冲突中丧生,另有两个衰弱而大意的家伙丧失了行动能力,躺在地上不停地哀嚎着。
哀嚎吧,为你们的未来哀嚎吧,你们注定要成为今后几日的“军粮”。
当然,最让扎克维满意的是,自己的配偶——拉亚什表现得非常好,用定身术瞬间干掉了敌手,再用音鸣爆震慑住其他的人,现在已经没人敢上前了。它正狼吞虎咽地嚼碎着粗壮的脊椎骨,凶恶的双目被死者的鲜血染得赤红,仿佛两块天然的鸡血石,在发出幽红的邪恶光芒。
残存的十九个豺狼人分食了两个死去的豺狼人后,队伍慢慢平静下来,恐惧和绝望代替了愤怒和冲动。它们各自分散开,在地上缩成一团抵挡着刺骨的寒风,不时用麻木而冰冷的眼神相互看看。现在谁都不可信,唯有相信自己的警觉。
拉亚什扭断了那两个哀嚎不止的豺狼人的脖颈,把它们的尸体拖到扎克维身前。它知道只要对这个头领表示尊敬,身为雄性的扎克维就不会在这个时候杀死能为它生育后代的自己。
“现在该去哪里?”拉亚什沉声问道:“西边是攻不下来的哈蒙威尔镇、南边是威尔瓦赫城新建的商道据点、东边是天灾之神瑟烙塔的强盗大队、而北面又是飞石荒漠,我的头领,现在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扎克维面无表情地说:“这种时候,你应该向我们的神祈祷!只有它才能指引我们正确的道路。”
拉亚什动了动长嘴上的嘴皮,欲言又止。
它祈祷过,但耶奴苏神并未回答它的问题。
更强烈的寒风吹了过来,身上斑斑的血迹开始干结。
它低头舔食残留的鲜血,很有耐心地等待着茫茫然的未来。
扎克维抬起头,瞪着一双幽绿的兽眼,盯着远方的小身影。
那是一只比野狗略小的宽背花脸獾,它黑灰色的轮廓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时隐时现。
自从流落到这一带,这已经是第三次看见它了,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还是在哈蒙威尔镇附近,那时自己的队伍有一百来号豺狼人,可谓声势浩大,谁知三个月还不到便已落到这副田地。
嗯?这只獾的身材怎么长胖了?难道这附近有食物?
扎克维兴奋起来:是的!肯定有食物,否则它不会轻易在这里出现!更不会如此膘肥体壮!会是什么食物?兔子?蛇?老鼠?还是小虫子?
不管了!只要能找到吃的,就算是蚂蚁也吃!
它狼嚎起来,匆匆叫醒了其他豺狼人:“出发!出发!看见那只大獾了吗?跟着它!它一定知道什么地方有食物!”
德鲁伊带领着三十多人的队伍来到一山谷边缘,这山谷浅而宽阔,好似一个略深的大盘子。除了年轻的法师格林姆骑着一匹矮马,其余的人全都穿着崭新的皮甲、背着厚重的背包,步行从哈蒙威尔镇走到这里。大家非常疲惫地站在谷地的上方,等待着德鲁伊的命令。
德鲁伊仍旧是一头短发、穿着齐膝的深蓝色法袍,他蓝绿色的双眼微闭着沉默了一会儿,一指谷底,对身旁穿着铁制重鳞甲的提韦德斯说道:“就是这里,我们将在这里伏击残余的豺狼人。根据巴德贝传来的消息,现在它们数目已不足二十,而且饥疲到了极点。反观我方养精蓄锐多日,又全都穿着我亲自制作的特异皮甲,要想全歼它们并不难!”
提韦德斯拔出那柄三指多宽、齐胸高的双手大剑,仔细地擦拭着。他看着武器上附着“魔化武器”后所产生的淡淡光膜,沉声说道:“我倒是担心它们困兽犹斗,临死反扑的话,我方可能会损失不少人手。”也许是在偏远之地呆得久了,他丝毫没有战斗前的兴奋,反而对士卒们的性命看得比胜败更重要些。
德鲁伊呵呵笑了两声,安慰道:“你不用发愁,我早已为那些残兵败将准备了点新鲜玩意儿,有这些东西的帮助,我方伤亡不会太大。乐琳,把我给它们准备的那盒小玩意儿拿过来。”
乐琳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长方形的木盒递了过去,现在她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七八成,浅棕色单色肌肤泛起温润的质感,秀丽动人的脸上散发出一股迷人的英气,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手臂正蕴含着强大的活力,窄而有力的腰肢与丰满的臀胯显示着过人的爆发力,真是难得一见的女中英豪。
一路上,周围的士兵们都会时不时向她偷偷窥视几眼,这让经历过悲惨历史的乐琳觉得很不舒服。不过身为东郃子大师的“女奴”,暂时没有人敢真的打她的主意,除了那个小法师格林姆。
现在这家伙正色迷迷地看过来,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肮脏的场景。从哈蒙威尔镇开始他就有意无意地跑过来搭讪,和东郃子大师谈论事情的时候也总是找机会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从她喜欢吃什么到喜欢什么运动、从她晚上几点钟睡觉到对什么颜色感兴趣,甚至还追问德鲁伊到底花了多少钱赎买和治愈自己,仿佛她已经是个待售的货物!
乐琳转过身,不耐烦地瞪了那小子一眼。要不是因为他跟德鲁伊的关系不错,又是这里的代理领主,乐琳早就寻个机会教训他一顿了!对付一个连三阶法术都不会的毛头小子,她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德鲁伊接过盒子将其打开,里面整齐地放着一些两掌长的小木棍。
“这是什么?”提韦德斯好奇地问:“这些木棍怎么只有婴儿的小指般粗?是您新做的‘筷子’吗?”
德鲁伊笑道:“那种东西怎么能用来对付豺狼人?你们都看好了。”言毕拿出这些小木棍向山谷一抛,几十个“筷子”大小的木棍竟在半空中自行飞散开来。等到它们竖直地刺进谷底的地面后,已经铺开方圆五亩地的大小。每个小木棍之间间隔约30尺,但对着他们的南面最为稀疏,木棍的间隔超过60尺。
德鲁伊抬起右手对着谷底的小木棍们划着小圈,嘴里小声念着咒语,那声音若有若无,仿佛是一个人在轻声地喃喃自语。
忽然,那几十个小木棍发生剧变,一个个摇晃着急速膨胀,五六个呼吸间就变成一株株怪异的小树。它们高度不足两人,但却粗如农户家里的大水缸!树干顶部只长出四五条短粗短粗的分枝,每条分枝上居然只长着五六片叶子!
格林姆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扫视着靓丽健美的乐琳,微笑着对德鲁伊说:“这些树又粗又短的样子,看起来很像《博物志》里记载的面包树啊,不过树枝和叶子也太少点吧。难道您想用这树上结的果实来引诱豺狼人过来?”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可豺狼人是不吃素的啊,哈哈哈哈~~”
他笑了几声,却发现众人都直直地盯着他看,丝毫没有跟着起哄的意思,便尴尬地闭了嘴。
德鲁伊毫不在意地说:“当然不是什么面包树,这是我们秘术德鲁伊的一种法术。”
格林姆又忍不住插嘴道:“难道是化棍法?我只听说德鲁伊能把擀面杖大小的木棍变成树人,但从没听说能变成树的,而且您的木棍还小得如同‘筷子’。变成这些树到底用来干什么?”
德鲁伊微笑着说:“我这秘术不是把木棍变成树人,而是先把大树变成了小木棍,再用特殊的方法加工了一番。至于用途,我等会再慢慢告诉你们,现在大家都聚拢过来,我还有一个法术要施展。”
三十几个人聚拢在一起,德鲁伊拿出一块约有一掌长、三指宽的木牌。牌的形状略似短剑,前端为楔形且较宽,后端较窄且下有一木柄。整块木牌黑如墨玉,上面绘着一个朱红色的大大符文,它看上去是由一些小符文相互搭配、嵌套、组合而成的一个浑然整体。德鲁伊手持木柄,轻轻摇动这短剑形的木牌,闭目凝神。三四个呼吸后,木牌上忽然发出轻微的隆隆声,好似雷音。牌面的符文顿时发出荧光,宛如晶莹的红玉。
刹那间大地隆隆而动,四周的土石迅速隆起,化为一圈一人多高、一人多宽的不规则石头壁垒,将众人围在里面。它围住了约两亩地的面积,垒体与周围的丘陵圆滑衔接,自然过渡,使壁垒与丘陵的起伏浑然一体,从外面看去似乎是丘陵的一部分,丝毫看不出破绽。而壁垒的内壁则有阶梯状的小坡,可供人上下。士兵们先是被地面的异动惊得骚动不止,继而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厚实的壁垒,几个胆再大点的人甚至率先沿着天然的阶梯登上了壁垒,向山下四处张望。
格林姆看得目瞪口呆,回过神来急忙问道:“这又是什么法术?您别告诉我是‘化石为泥’啊。那不可能有这么快,也不可能一次就能做得这么大!”
“当然不是。”德鲁伊望着他说:“这是我们秘术德鲁伊改进后的‘石墙术’,只不过现在不是制墙,而是制成一圈厚厚的石头壁垒。有了它,豺狼人很难发现我们藏在里面,我们可以在这里放心地以逸待劳,等着他们过来!”
一旁的提韦德斯骑士却仍有疑虑地问:“荒野的面积这么大,您真的有把握它们会过来吗?就算是过来了,它们一定会走进那片树林?”虽然他知道施法者的能力是超出常人意料的,但在传说中德鲁伊似乎并不擅长预言类的法术呢。
而德鲁伊却非常自信地傲然道:“当然有,事实上它们已经朝这边来了。” 第十四章 被吃
扎克维抬头四下张望着,那只大獾在绕过前面的山脊后突然不见了。它心中焦急起来,呵斥着行动迟缓的部下们。
它们翻上一个丘陵,忽然看见对面是一个宽广的浅浅山谷,那里竟然长着一片低矮的树林!几十棵散开生长的树木上只长着稀稀拉拉的叶子,而地上还铺满了黄绿相杂的野草,一派萧瑟的景象。
“就在那里!”扎克维狂吼道:“那只獾肯定在树林里觅食!那里肯定有老鼠和虫子!”
后面二十来个豺狼人立即兴奋地呜呜嚎叫起来,争先恐后地奔向低矮的树林。
老鼠!虫子!
这一刻,它们比什么都重要!
杀敌保命的皮甲和武器此时是如此的沉重和碍事,几乎想把这些都扔下。
老鼠的尾巴、虫子的小腿,所有能塞进牙缝的东西都比手里的盾牌重要。于是几个豺狼人扔下木盾,像兔子一样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它们来了!”一个蹲在石头壁垒上部向山谷窥视的士兵兴奋地转头向大家宣布。
“闭嘴!”德鲁伊异常严厉地瞪着他,低声喝道:“豺狼人的耳朵比人厉害50倍!要是被它们听见了,我们的计划就泡汤了!到时候我回去就抽你50鞭子!”他怒气冲冲地向大家说:“从现在开始谁也不许说话!否则我先打烂他的脸!”
但也许是因为逆风的缘故,豺狼人没有听到山谷上的人类声音。它们已经冲进了树林里,像一群饥饿的难民,到处扒开枯草寻找任何细小的鼠穴和虫洞——吃、吃、吃,哪怕一块碎骨、一根毛发,现在也是延续生命的关键,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意识了。
扎克维发现了一个较大的洞口,看样子似乎是那只大獾进出的通道口!他丢下珍贵的三头重型链枷,扑到地上挖掘起来。
肥美的獾肉正在洞里等待着他!
甘美而温润的鲜血似乎在舌头上流淌,
白润而清脆的骨头似乎在牙缝间翻转。
美味而嫩滑的内脏似乎在口腔中香气四溢。
它双手如刨,奋力地沿着地洞挖掘下去,一尺、两尺、三尺……
德鲁伊又拿出一张巴掌大小的羊皮纸,上面绘有一个大大的紫色符文,但细看之下,却是由十来个小符文相互搭配、嵌套、组合而成一个浑然的整体。他手持着那张符文轻轻摇动,符文便发出一阵轻微的、略似雷音的隆隆声,接着无火自燃,眨眼间化为一缕轻烟飞上了天空。等那轻烟在空中散去后,德鲁伊开始闭目念咒施法。只三四个呼吸后,天地间寒风大作,无边的乌云滚滚地压向地面,众人都心存惊疑,抬头静静地看着。无形的变化已经开始。
“没有食物!连一只老鼠也没有!”一个豺狼人哭丧着脸大喊起来,顿时一片悲凄的嚎叫在豺狼人中传开,如同一阵阴郁而绝望的合唱,一直传到遥远的天际。它们寻遍了所有的草地,没有看到一只兔子、没有发现一个老鼠洞,甚至没有找到一只虫子的尸体!除了细细的茎草和短粗的矮树,这里什么都没有。
扎克维颓然地坐倒在自己挖出的大坑中,现在已经深挖了8尺,竟还没看到地洞的尽头。“它一定在里面!”扎克维听着其他豺狼人烦人的哀嚎,自言自语着:“我闻到了它的气味!它别想跑出去。”
但身体已经疲惫,它爬出与身等高的大坑,走到对面一棵短粗的怪树下休息起来,它要恢复一些力气后再接再厉。它死死地盯着那坑洞,决不让那美味的食物偷偷跑出洞后溜掉。其余的豺狼人慢慢停止了无谓的哀嚎,各自走到树下,在寒风中蜷缩着身体,双眼发呆地盯着树木、石头或天空。
天空越来越昏暗,现在应当是正午,但遮天蔽日的浓云黑压压的,光线越来越微弱,仿佛日落后残余的几缕余光,在无尽的大地上作最后的挣扎。
扎克维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天空。
似乎什么地方不对劲,它看了看四周,没有发现异常的身影、没有闻到异常的气味,甚至没有感觉到异常的法力波动。但不妙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耶奴苏神赐予它的超凡灵觉不会出错!它焦躁地站起来,低吼着来回走动。
到底是什么事情?是地洞里的大獾会跑掉?是自己的部下将要背叛自己?还是有敌人在接近?它焦虑地四下张望,疑神疑鬼地扫视着看似精神颓废的部下,这一刻它是一匹孤独的狼。
天空忽然开始下雪,冰凉的气息随着漫天的大雪笼罩了广阔无垠的大地。浅浅的山谷内,十几个豺狼人绝望地看着天空,降雪迅速变大,顷刻间绵密的雪花如同白色的漫天沙尘,汹涌地铺天盖地而下。四周一片迷迷蒙蒙的白色,三尺之外已不能视物!
扎克维不安地看着这一切,心中的疑虑并未减轻一分。
难道是因为这大雪?但为何那种不妙的感觉并未退去,反而越加强烈?
耶奴苏神啊,请指引您卑微的子民吧。它祈祷着,开始用灵魂去“触摸”那与神之间微妙的“联系”。一阵邪恶而狰狞的无形气息从它身上散发出来,豺狼人被惊醒了,它们纷纷低声呜咽着趴在地上,向着扎克维颤抖。因为那里有神的气息!
“不好!”德鲁伊蓦然狠声说道:“这些家伙好像察觉到了点儿什么!你们快准备好!我再施展一个法术后,大家立刻冲杀出去。”
神的警示宛如一声闷雷在扎克维灵魂中炸响——愚蠢的家伙!有埋伏!
那道轰雷般划破灵魂的意识是如此的强烈,即使是扎克维这样坚强的意志力,也被炸闷了半天方才回过神来。它急忙抓起扔在地上的三头重型链枷,准备大喊。就在此刻,地面突然震动!
“啊——”一声惊恐的惨叫先响彻云霄!
密集的雪花如同剧烈的沙尘阻挡了它的视线,但皮肉被撕扯开的声音、骨头碎裂分离的声音、恐惧而剧痛的惨嚎声从东、西、北三面猛然传来。
扎克维的惊惧和愤怒在它体内燃烧着,但也带给它凶猛的斗志!它怒吼着:“怎么回事?是什么敌人?快说啊!”
背后现出一阵猛烈的风声,战斗经验丰富的它立刻向前猛地一窜,再就地一滚。
一只大如两扇窗户的粗壮手爪掠过它的脊背,锋利的指爪划破了坚实的皮甲。
扎克维瞬间滚到远处,扭身回头一看。
浓密的雪花中,一个体态短粗、七分树形、三分人态的怪物正挥舞着两只健壮而巨大的手爪、迈着几条粗短的树根状“腿脚”向这边冲了过来。它那大木桩般的身体高约两三人,但却比披毛犀牛还粗壮。身体的上面凸起一个近一人长的鹅蛋形“头部”,头上长着几根粗短的树枝和几十片稀稀拉拉的叶子,而“脸上”则由凹凸的木头纹路构成了眼、鼻、嘴。那张木嘴大张着,里面长满了四棱状的“犬牙”,一口就足以塞进一头猪!
而身躯的两侧则是一双粗短的手臂和长而巨大的手爪,那四个大弯勾般的指爪一旦伸展开来甚至比双手大剑还长。指爪其内侧为楔形,好似斧口般锋利,一爪就足以撕开一头水牛!
而它的身下则长着两只又短又粗的蹄状“前腿”和三条弯锥般的根状“后腿”。它五腿齐动,奋力地“奔跑”着,但因为身长腿短,速度只有扎克维的一半。
刚看个清楚,这短粗的树怪已经冲到了面前,它张开满是利牙的血盆大口,嘴里咕哝着听不懂的声音,宛如大象般直冲过来。
扎克维冷笑一声,狼口中呼喊着耶奴苏的圣名,手掌一伸,发出一道胳臂般粗细的耀眼金光打到短粗的粗树怪身上,顿时把那躯干炙烧出一个脸盆大小的洞,上面火苗乱窜,惊得粗树怪发出怪异的惨叫声连连后退。
扎克维转身欲走——个子大不一定有战斗力,树怪蛮力再大也是树木,而木头都是怕火的!刚才一记“灼热光辉”便足以击退这样的怪物了,现在还是前去与其他豺狼人会合要紧。
但,异变突生。
粗树怪后退数步,嘴里发出沉闷的吼声,漫天的风雪化为急转的大团寒冰旋风,交缠着它那壮实的躯干,雪花密集地扑到火焰上,瞬间将那大火熄灭。旋风退去,它的身上结上了一层冰霜“铠甲”。它古怪地吼着,宛如身穿冰霜铠甲的小型巨人,怒气冲天地挥舞着冰霜凝结的大手爪冲杀过来。
扎克维轻吼一声,意识迅速“触摸”到灵魂深处的神力联结点,它赞美着耶奴苏神的无上威能,乞求着它向那些卑微的凡物们降下严酷的惩罚。刹那间神的力量从灵魂深处涌动出来,邪恶的气息仿佛熊熊的火焰,从它身上强烈地散发出来。
神的恩赐在半空中显现,那是一柄长如双手大剑的重型寇派斯弯刀。与卓尔牧师那种“苗条”的弯刀不同,它通体黑色、形体粗犷,略似一个厚重的问号,又似一只背面开刃的大爪。
这邪恶的虔心武器正发出惊人的音鸣声。它呜呜地叫着,为惨烈的战斗而兴奋!刹那间它闪电般地飞舞起来,对准短粗的粗树怪重重劈下。若在平时只需一刀就能切下水牛的头颅,现在即使是坚硬的树木,也难逃“皮开木绽”的命运!
树怪咕哝着,一双大手爪裹挟着凛冽的寒风迎了上去。
“乒、乒”几声金铁交鸣之声,黑幽幽的重型寇派斯弯刀被强烈的撞击弹上了半空。
树怪呼喝着,大手爪上覆盖的一层碎冰甲如同坚实的盔甲保护了它的肢体。寇派斯重型弯刀那分金碎骨的巨大劈砍力竟只能砍开外面的冰甲和一层薄薄的树皮!寒风夹杂着冰霜迅速环绕着树怪受伤的手爪,眨眼间一层更厚实的碎冰甲又包裹在外面!
扎克维愤怒地低嚎着——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施法,利用风雪来保护这些树怪!而自己只会四阶神术,无法驱散植物。更糟的是,这些植物怪因为没有神经与大脑,根本不受恐惧和魅惑!甚至连黑暗术、隐身术之类的蒙骗法术也没用,因为它们具有盲感能力!
“耶奴苏神!”它指着树怪高声乞求着:“用您那神奇的力量驱散这卑微者的伎俩吧!”
神的力量化作“解除魔法”从它的指尖发出,一阵紫霞在树怪身上一闪而消。
但厚厚的碎冰甲依旧附着在树怪身上,旋风和密雪依然围绕着它粗壮的躯干呼啸着——看来对方的法力远胜自己,法术根本无法解除!
短粗的树怪摇晃着巨大的“头颅”、携带着狂暴的风雪冲到扎克维面前,一双大手爪上笼罩着一阵狂风冰雹,宛如两团阴风夹杂着数道厉电从滚云中直扑而来,穿金洞石、无坚不摧!
扎克维那凶恶的狼口顶着狂暴的风雪怒吼着:“神的恩赐!”
重型链枷的三个锤头发出三团浓密的暗黄色光轮,黑色的钢链和粗柄上也抹上一层令人心悸的暗黄色奇光。耶奴苏神的力量充盈着整个武器,让它瞬间化为二等魔化兵器,钢板在它面前也如同泥灰般不堪一击!
扎克维咆哮着扯动沉重的武器,牛之力量、熊之坚韧、枭之洞察等瞬间施加到自己身上,鼓胀的肌肉变得坚如磐石,全身上下变粗一圈,骨骼和利牙硬似黑钢,耳朵变得极为敏锐,刹那间听到了四周被风雪遮蔽的打斗声和呻吟声,它甚至能判断出这些声音在什么位置,有多少人受了伤。
三个链锤与大手爪猛烈撞击,木头断裂的“咔嚓”声音不绝于耳。
大手爪上坚固的碎冰甲被打得飞碎四溅,树怪的双臂软了下来,坚固的木制手爪竟只裂未断。
高大的扎克维猛跃而起,半空中吼叫着挥舞链枷,三个沉重的黑铁刺锤仿佛天降滚石,猛烈地击打着树怪的“头部”。虔心武器——寇派斯重型弯刀也从空中斜斩而下,化为十余道银光直攻树怪的头身连接处。沉重的打击一气呵成,不给对方半点喘息的机会!
冰屑四溅,木裂声纷起。
二人半高的粗树怪轰然倒下,头部粉碎如泥,宛如一头“苗条”的无头大象倒在冰冷的寒霜雪地之中。
扎克维停下来,仔细观察周围。枭之洞察使它的感官范围和清晰度迅速扩大,穿透了浓密大雪的遮蔽,直达遥远之处。
头顶的天空发出若有若无的法术波动——有人在控制天气!该死的雪是人为制造的!但谁能制作如此范围如此宽广的大雪?难道是天灾之神瑟烙塔的牧师们?东边的那群强盗到这里来了?
四周的打斗声迅速减少,骨头碎裂的声音和惨叫声四下响起——有巨兽正在吞噬部下!
东北西三面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和那粗树怪奔跑的声音一模一样!唯有南面声音较弱!
就在此时,大雪忽然变得很弱,漫天的雪花眨眼间变得稀稀拉拉的,四周一片清晰。
周围到处是两人多高的短粗粗树怪,它们都长着巨大的手爪、象头那么大的面部和头顶几根孤零零的粗短树枝。三十个粗树怪来回追赶着溃散的豺狼人,它们挥舞着勾刀般的巨爪斩断十余个豺狼人那瘦弱的身躯,皮甲仿佛纸片一样被打烂、身躯像稻草人一样被击断。
巨大的手爪撕扯下豺狼人的头颅,竟扔到大口中大声咀嚼起来!
“咯嗒、咯嗒……”白色的骨头清脆地碎裂着。
“嘀哒、嘀哒……”殷红的鲜血汩汩地流淌着。
十来具暗红的无头残尸和大片热气蒸腾的赤血在纯白的雪地上格外刺目。
嗜血的树怪正分食着美味的血肉。
那是豺狼人的血肉。
东北西三面,十几个粗树怪嘴里咕哝着,身躯环绕着大旋风、体表附着着厚冰甲,仿佛远古凶兽朝它冲了过来。它们,还没吃着!
烈风狂雪再次笼罩下来。
拉亚什坚硬的黑铁链锤重重地打在另一个豺狼人头上,在这家伙悲愤的目光下,把它抛给了旁边追来的粗树怪。这些怪物不是它们能抵抗的,唯有牺牲同胞,才能保得一命!
密集的漫天风雪中,四周都是怒喝声与惨叫声,唯有南面没有!它机警地绕开那些正在屠杀豺狼人的树怪,奋力朝南跑去。
这边的怪物果然较少!而且行动迟缓,大片大片的空地上甚至连一个树怪都没有。
但旁边几个树怪正朝这边移动,妄图构成一个完整的包围圈,将所有豺狼人一网打尽!
趁着它们的包围圈尚未完全合拢,拉亚什迅速冲出了包围圈。
八九个幸运逃脱的家伙也逃了过来。
但,幸运是短暂的。
视线模糊的风雪中突然涌现出一大群人类的身影。
他们穿着厚厚的崭新皮甲,手里挥舞着斧头、钉锤、剑盾和长矛,从顺风顺雪的方位,大声呼喝着朝这边猛冲过来!
领头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穿着龙虾铠甲的人类战士,他精神奕奕地挥舞着一柄三指宽、齐胸高的双手大剑,在大风中高声吆喝,每吆喝一声,那些人类就兴奋一层。他们的面容因为激动而扭曲、他们的眼神因为贪婪而急不可耐——仿佛曾经的自己。
那是通用语,拉亚什听得懂。
“杀上去!”高大的人类战士大叫着:“它们已经崩溃了!杀死它们!胜利属于我们!把它们的血肉剁成碎片!制成干肉分给你们每一个人!”他越来越兴奋地喊道:“我知道你们中有人已经半年没吃过一片肉了!现在机会就在眼前——谁杀死了一个豺狼人就分它全身的肉!两个人杀死一个豺狼人就平分!依此类推!”
他声嘶力竭地吼叫起来:“杀了它们!吃了它们!胜利属于我们!肉属于我们!”
人类们无比激动地嚎叫起来:“吃了它们!吃了它们!”
他们争先恐后地奔跑着、疯狂呐喊着:“胜利属于我们!肉属于我们!”
凄厉的风雪中,两支队伍迎头相撞。 第十五章 神的恩赐
拉亚什舞动着链枷,重重锤影化为一阵猛烈的暗黄色冰雹,劈头盖脸地打到提韦德斯身上,迫得他连连舞剑护住自身。几十道锤影与十来道剑光猛烈相交,金铁交鸣声不断。
提韦德斯连退数步,狼狈的退出战圈,这才勉强站稳脚跟。方才一交手,他顿觉对方链锤的力道大得惊人,仿佛厚厚的铜墙铁壁直推过来,根本无法抗衡!又如巨大的冰雹连续出击,直震得人手脚一齐酥麻。若非自己在东郃子大师的指点下练了点儿养生健体的秘术,只怕手中的剑早就被打飞了。
激得他心中暗骂:“奶奶的!饿了你们两三周,还这么有力气?真见鬼了。”
自己身为骑士自然不能当了软脚虾!他便再次扑上,剑光化为数道旋光直斩豺狼人的头、颈、肩、胯而去,定要一剑夺去其战斗力。
对面的豺狼人低吼一声,全身发出一轮暗黄的幽光,提韦德斯的大剑一触那5尺开外的体外黄光,顿时一滞,好似快舟撞在了一阵斜浪之上,越是接近越是难以砍入,甚至有种无形的力量强行推偏了剑锋!
提韦德斯倒抽一口凉气:“虔诚护盾?原来竟是个耶奴苏神的牧师?”原以为对手只是个普通的豺狼人战士,谁知竟是个牧师!怪不得它力气那么大,原来是神术加持的结果。这下可麻烦大了!需知牧师虽然不像战士般锤炼肉体,但在神力护佑下也是身强体壮。尤其是现在它在自己身上加持了一堆神术,其近战能力比同等级战士只高不低。要是再让它放一堆神术,只恐自己老命难保了。
他一咬牙,剑势一转,变劈砍为戳刺,剑锋化为几道突刺的锐电直戳对手颈、腰、腿等护甲薄弱的部位,务必使它措手不及,为部下过来围攻创造机会。
虔诚护盾就如同一件厚厚的软甲,而戳刺之术专破盔甲。牧师的反应毕竟比战士慢了一拍,让提韦德斯找到破绽直攻而入,手肘、胯、膝等部位险些被刺中。豺狼人狞叫着急速吐出几个音节,凭空召唤出一把黑幽幽的虔心武器——寇派斯重型弯刀,旋即化为重重黑色刀影硬撼大剑的银色急锋。寇派斯重型弯刀上传来巨大的力量,将提韦德斯牢牢挡在6尺之外,进退不得。接着拉亚什口中再次祈祷,立即获得一个目盲术施加到提韦德斯身上。
提韦德斯忽然双目一黑,不能视物,情知自己中了歹毒的“目盲术”。此术能使人永久失明,虽然用法术或药剂能够解除,但此时生死悬于一线,哪里容得下这种致命差错?耳中刀声大作,那寇派斯重型弯刀已自行挥斩而来,就要一刀取走性命。
他急中生智,向后倒身一滚,撤离大型弯刀的攻击范围。恰在此时,后面的士兵已经赶来过一拥而上,斧头、钉锤、长矛一齐攻向豺狼人,总算解了他的杀身之祸。
拉亚什厉声长啸,音鸣爆的力量顺势勃然爆发。这厉雷破天般的一声炸啸,立时将方圆60尺内(约20米)的人震得头如千刀齐戳、脑似百锤狂击,眨眼间五感失觉、神智模糊,立马躺倒了一大片。连那几个跑出的豺狼人也未幸免,它们的听觉本就比人敏锐,被那厉声一震,瞬间把几个饥疲交加的虚弱者轰得瘫软在地,余下四五个也是脚步虚浮,连武器盾牌都提不稳了。
此时大雪忽然变小,拉亚什抬头一看四周,前有几十个人类士兵陆续赶来,后有三四个短粗的树怪咕哝着冲了过来,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它便趁着众人躺在地上呻吟的时候,招回寇派斯重型弯刀,化为一抹乌黑的刀影护住自身,口中咒语连珠吐出,转瞬之间周身60尺内(约20米)内大雾弥漫,仿佛一团浓云降落在地面上,聚而不散,5尺之外便不能视物。陆续赶来的人类士兵一头冲进浓雾之中,顿时失了目标,在雾中乱转一团。
而拉亚什自己则借着大雾掩护,急速向东南边飞掠而逃。
突然,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四周大雾猛然消散。天地一片清明,连风雪也突然消失,只剩阴云还浮在天上。
一个身穿深蓝色齐膝法袍的人正向这边快速飞掠而来,他身体轻盈,好似也练过武技,而口中念念有词,向那些被音鸣爆击倒在地的人类挥了挥手,他们全身立刻泛起绿中透蓝的薄光,转瞬间伤痛消除,一个个又精神抖擞地爬了起来,对着拉亚什一边高呼:“抓住它!它是个牧师,别让它跑了!”一边冲自己围攻过来。
拉亚什心中暗骂:原来是这德鲁伊把自己的隐雾术解除了!这次伏击看来就是他搞的鬼了!没想到有了个德鲁伊,这些人类的胆子竟这么大!居然敢在荒野之地打豺狼人的埋伏!要是放在以前,早就把这些人类当点心了。
它正心中恼怒不已,猛然瞥见一个矫健的身影宛如轻捷的飞鸟,朝自己飞跃而来。
乐琳的双剑在半空中一展,变成十来道流星般的剑影,自天而降。
她身形好似雨燕般轻灵,忽蹲忽跃、忽绕忽冲,好似灵猫戏笨狗。一双短剑仿佛天生的快爪,出手如惊电、回手如急风,招招之间环环相扣,攻势一波快似一波,好似大江之浪绵绵不绝,直杀得对方手忙脚乱。
而拉亚什虽然一身神术护体,已是身坚如木、力大如牛,又有一轮暗黄色的虔诚护盾护体、一柄黝黑的虔心寇派斯重型弯刀护身,仍旧被杀得连连后退,身上不断挂彩,鲜血横流。
突然它凶口一张,一声狂吠仿佛铜锣被狠敲一下,粉碎音波破口而去,直轰乐琳。
乐琳只觉巨力轰击在脸面上,顿时头昏脑胀,几欲跌倒!恰在此时,突觉四肢百骸中涌现一阵力量,嗡的一下冲到颈侧、双耳之间,头脑顿时清醒,连忙跨步站稳,长健的双臂舞起一阵飞霜般的寒冷剑光护住自身。这时她猛地发现四下黑漆漆一片,这黑暗比浓夜还要深沉诡异,即使自己具有黑暗视觉也觉得四周模糊不清。
拉亚什心中狞笑:刚才趁着敌人昏乱的一刹那施放了深幽黑暗术,方圆60尺内被黑云般的幽暗所遮蔽,不能视物,即使有昏暗视觉甚至黑暗视觉也是无用!而自己则天生有敏锐的嗅觉和听觉,在枭之洞察的加持下,更是神妙异常,黑暗中连对手的位置、步伐方向,乃至舞剑的方式都感应得一清二楚!
敌明我暗,正是偷袭的大好时机!
天生的狩猎本能盖过了逃跑的意识,黑暗中它轻轻窜到乐琳身旁,猛地一扯链枷,凶猛的圆锤直砸乐琳天灵盖而去。乐琳猛觉身旁风声一起,仓促间勉力回剑迎击。
只听“当”的一声巨响,她被打得滚在一边。
拉亚什猛扑过去,便要回锤再打!
突然,黑暗尽去,四下一片光明。
乐琳看得清楚,立时如灵鸟翻身,跃到一旁。50尺(约16米)开外人类士兵已经屠杀了最后一个挣扎的豺狼人,纷纷围了过来。
该死的德鲁伊,又把魔法解除了!
拉亚什咬牙切齿,但仍旧扑向乐琳——只要铲除了这唯一的障碍,它还有机会从这个方位逃出!
它圆锤来回飞舞,如狂狮挥打着巨爪,逼得乐琳步步后退。
忽然,它只觉气力一竭,全身的神术竟然全部被驱散!
饥饿、疲惫、恐惧、头晕等感觉好似潮水般涌来,被神术压制的不良反应猛烈地啃噬着它的身体和精神,顿时手爪一松,链枷险些脱手而飞。
乐琳大喜,方才她听见远处的德鲁伊手持一块略似小短剑的木牌,念着奇怪的咒语,接着豺狼人身上的神术气息尽数消失,眨眼间就疲态暴现,定是德鲁伊解除了它身上的法术。但一次居然能够把数个法术尽数解除,这倒是闻所未闻!
此时正是毙敌之机!
双剑寒芒电射,直刺对手咽喉、心脏两大要处。
拉亚什绝望地厉吼一声,浑身上下猛然展现一轮狂暴而邪恶的暗黄色光芒,那是耶奴苏神的灵光。拉亚什在瞬间施展了“圣域术”,虽然这种法术不能用来进攻,但神的气息能压制住凡物的意志,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乐琳双手一僵,神的光辉与气息扑面而来,她全身僵硬如木,头脑中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思想在吞噬着她:“那是神灵的意志!那是不可违抗的意志!臣服啊!臣服啊!”
她在心中对自己大喊:“不!不!它是敌人!它的神不是我的神!”
但神的威压是如此的强大,对神灵的本能敬畏是如此的顽固,她一步也挪不动、一剑也刺不出,宛如一尊极具动感的木雕。
拉亚什大喜——可怜的凡人啊,你们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轻易的就臣服在神的威严之下。它急忙祈祷着给自己加持法术,好逃离此地。
头脑中两个意志剧烈地激斗着,让整个脑袋都要爆炸了。乐琳浑身大汗淋漓,意志的较量比一场殊死搏斗还要艰苦!
脖子上的项链传来一阵清凉而放松的气息,急速漫过了脖颈,直冲头顶而去。
乐琳只觉“轰”的一下,那清凉而放松的气息瞬间“湮没”了头顶。刹那间她忽然发觉一股诡异的力量在扭曲着自己的意志,这就是那“圣域术”的力量!
她觉得自己的思维似乎分裂成了两个,一个是被圣域术控制的本能思维,它如同潮水般在头脑中涌动着,要占领所有的控制权;另一则是“自我意识”,它拼命地抵抗着本能思维的力量,但仍然像一叶扁舟般在大海中不由自主地飘荡着。
但形势突变,项链传来的清凉气息“遮盖”了两种意识,乐琳忽然发现本能思维虽然强大,却突然丧失了控制能力!她的自我意识轻易地就取回了身体和意志的控制权!
剑如寒风挟雪直刺而去。
一剑如寒冰刺进豺狼人火热的心脏,刺骨的寒痛击碎了炙热的生命。
一剑如裂骨冰风,划开豺狼人坚实的喉咙,鲜血带着温热的蒸汽飞溅而出,激荡的活力在寒风中溃散。
豺狼人手脚抽搐着,它想抬起链枷反击,但却一头倒在雪地上,不甘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天空,任凭手脚不由自主地痉挛着,狼口大张,似乎在说“神、神”,但旋即气绝身亡,死不瞑目。
鲜活的生命化为一滩温热的死肉,躺倒在纯白的冰雪之地上,赤红的血浆流淌开来,仿佛鲜嫩的血肉在寒冰制成的砧板上慢慢凝结。
乐琳忽然呆呆地看着这幅景象,心中一阵激荡。她忽然羡慕起这个豺狼人牧师来,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它就是神灵的宠儿,也许死亡对于它来说是一种解脱,也许现在它的灵魂正前往“亡者国度”,等待冥国审判者——伟大的死亡之神将它遣送到耶奴苏神的国度。
“伊莉丝翠神啊,”乐琳自言自语起来:“您真的听到过我的祈祷吗?为何我从未感受到您的光辉与温暖?”她心情开始恍惚起来,仿佛回到了地下世界:“如果有一天我也被这样杀死,曝尸野外,我的灵魂又会归于何处?仁慈的伊莉丝翠神啊,您真的能接纳我吗?”
她的心动摇着,突然一声惊天彻地的怒吼如同惊雷般响彻了大地!
一团2、3人高的金黄色火焰从北面的雪地上飞速移来,所到之处,6尺开外的冰雪急速融化。在它后面,二十多个短粗树怪潮水般地疯狂追赶着这团巨大的火焰,似乎不将这团火焰撕得粉碎就决不罢休!
扎克维疯狂地冲出树怪的包围圈。它看见——部下全死了。
拉亚什也死了。
全他娘的死了!
人类截住了逃跑的道路,他们穿着厚实的皮甲,手里拿着磨光的大斧长矛,脸上精神奕奕,兴奋异常。他们从四面八方举着盾牌围拢过来,冰冷的矛尖对准了它的喉咙。
已经无路可退。
“至高无上的耶奴苏神啊!”它厉吼着:“我把我的生命献祭给您,让您的神威降临到大地之上,抹去一切反对您的卑微者!”
神灵的意志在它灵魂深处欢呼着,它在赞许扎克维的决定,它在鼓励扎克维奉献出更多的生命!虔诚信徒的宝贵生命仿佛全宇宙最最甘美的血肉,令它无比兴奋!
“轰”的一下,扎克维身上燃起将近3人高的熊熊火焰,耶奴苏神降下了神圣的火焰。它燃烧着,一切凡物都无法阻挡它四下飞舞的暴烈火舌;它吞噬着,扎克维的生命急速流失。
一个两人半高的树怪晃着大脑袋,从侧面冲了过来,两只巨大而尖锐的手爪宛如一把狰狞的大铁钳闪电般夹击而来。
火团中的扎克维狞笑着扯动手中的重型三头链枷,三个硕大的圆锤仿佛钢铁制成的鬼怪,在空中自行飞舞,发出呼呼的风啸声迎面而上。
“砰”的一声,一挥之下,三锤竟如三条恶狼,同时各击一处。
左锤击中树怪的右爪,仿佛巨雷般震碎了整条手臂上的冰甲,巨大的手爪耷拉下来。
右锤击中树怪的左臂,打得它臂膀倒甩,几欲断裂。
中间一锤劈头打在树怪的脸上,将它的大脑袋硬生生轰碎了一半。
扎克维怪叫着,一爪刺中树怪的躯干,猛烈的神力火焰轰然冲击着树怪。树怪惊叫着倒退数步,它愤怒地咕哝着,双爪在空中乱抓,顿时地面的冰雪无风自动,扑向身上的火焰。
但凡水岂能解除神灵降下的火焰?冰雪还未接触到树怪的躯体,就化为蒸汽飞腾到空中。在树怪沉闷的厉吼声中,它宛如干柴遇了烈火,急速燃烧,顷刻间化为飞灰,散落于大地。
耶奴苏神为它的小小胜利而欢呼着,更强烈的神术灌输下来,扎克维痛快地长啸一声,那巨大的声音几乎要震塌天空的云层!四周的人类东倒西歪、站立不稳,纷纷捂着耳朵后撤。
扎克维身形急速膨胀起来,转瞬间变成两人半高,体积跟壮硕的披毛犀牛一样巨大,那些树怪的个头在它面前也只能算是旗鼓相当。
它畅快得长啸连连。
这是“气势如虹”!是五阶法术!
它的神术从四阶提升到了五阶!这是神的恩赐!
扎克维无比兴奋地在心中祈祷着:“至高无上的神啊,恩赐我更多的力量吧,让您的威能彰显在卑微懦弱的人类面前!让他们在您的威名下战栗!”
一群树怪从后面包抄上来,它们丝毫不感到畏惧,誓要将扎克维撕得稀烂!
扎克维疯狂地吼叫着:“以耶奴苏神的名义!毁灭!全都毁灭!”它舞动着三头链枷,而三个沉重的锤头仿佛三团暗黄色的惊雷在空中自行飞舞,构成一片黄黑交加的暴风,轰得树怪们东倒西歪。
它身上的神力火焰猛地暴涨一轮,百十朵飞蛇般的火焰向四周爆射而出,飞溅到围拢过来的树怪们身上。
四周的树怪们顿时发出咕哝般的惨叫声,它们的躯体在神力火焰下挣扎着,但迅速被大火吞噬,烧成飞灰。
其余的树怪们前仆后继冲了上来,巨大的手爪直插横扫扎克维,却如木剑砍在硬石上一般,只在它身上留下一道道长长的凹痕。 第十六章 惊讶
扎克维不停地狞笑着,“气势如虹”不但让它的身体变得如同亚巨人般高大壮实、力如九牛,更是赐予了它一副坚韧无比的躯体!等闲攻击连它的狼毛都划不破,更别提伤害了。它像一头凶悍的披毛犀牛,带着三团暗黄色的滚雷,左扑右突,所到之处,树怪们宛如一个个稻草人,被打得木屑四溅,火焰横飞,洁白的雪地上满是点点残枝和黑色的炭灰,它们的数量也越来越少。
一旁的人类士兵们看得心胆俱裂,他们只是偏远村镇里的普通人,因为身体强壮、严守纪律而加入了这次清剿任务。同一般的豺狼人打,他们倒是毫不含糊,但如今面对着身高两人、壮如犀牛的怪物,他们本能地开始胆怯起来,尤其是这怪物是神术加持后形成的,是上界诸神的意志和力量的体现,他们的内心因此异常惊惧,害怕传说中那些恶神的诅咒,一些人双股打颤、几乎后退。
忽然他们看见那亚巨人般高大的豺狼人口中急速念动咒语,祈祷着神灵更多的恩赐。耶奴苏神的恩赐很快降临——它头顶“噗”的一声凭空炸出一大团黑色的云团,一团黑犀牛大小的黑影带着浓烈的硫磺味道飞扑下来,撞倒了一个树怪后,向人群奔来。
那是一头高大壮硕的炼狱凶暴狼,它浑身焦黑色的皮毛上烟尘滚滚,肩部、脊背上凸出几根短而粗的棘刺,使它的形态异常狰狞,而那双赤红的双眼,仿佛燃烧着的火炭,发出慑人心目的幽红光芒。它厉叫着踏雪奔来,所经之处白雪纷纷融化,尚在三十尺外,那滚烫焦热的地狱气息却已扑面而来!
这是士兵们第一次看见真正的地狱“来客”——豺狼人召来了传说中生于地狱的凶暴巨狼!他们也从那些唱工差劲的过路游吟诗人那里听到过一些小说故事,在小说里面怪物总是外强中干的、反角总是傻B滴、主角总是英勇滴、大家总是团结滴、结局总是完美滴。他们甚至幻想着自己就是里面的主角,最不济也要当个主角的队友,然后杀完反角后,获得美貌贵妇的青睐,搞到一个小庄园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
但现在他们在寒风和厉吼中双腿颤抖,手筋发软,只是凭借良好的纪律才撑住没有掉下武器和盾牌。小说和现实总是格格不入,在这紧要关头,他们一点“团结”的心思都没有,纷纷左顾右盼,看看同伴是不是想逃跑,要是有人逃跑,那自己就赶快跟着跑,千万别跑慢了让这头体积比犀牛还大的狼给吃了。
队伍的士气处于崩溃的边缘!
德鲁伊已经赶了上来,他以一种奇异的声调朗声说道:“所有的人结阵对付地狱凶暴狼,那个豺狼人我来对付!”说着便急速念动咒语,转瞬间接连施展了群体的熊之坚韧、牛之力量、猫之优雅,还有两个额外的奇怪法术。
士兵们顿觉浑身一紧,肌肉变得坚如硬木、沉重的皮甲和武器仿佛变得轻若无物、身体似乎能像鸟一样轻轻一跃就腾空而起;更奇妙的是,对面凶暴狼的动作仿佛变得很缓慢,刚才还觉得它势如狂牛,而现在忽然发现它那巨大身体其实相当笨重,奔跑转动之时躯干僵硬、四肢不灵,好似一头肥野猪。
士兵们的身体内充斥着这些强烈而奇妙的力量,它呼唤着内心中那战斗的欲望和本能。
猛然间,他们的眼中充斥着战斗的激情,一切谨慎和畏惧一扫而空,因为他们看到了炼狱凶暴狼的破绽!于是他们大声呼喝着“必胜!必胜!干肉!干肉!”,迅速集结成数排,长矛手和持了刀剑的盾牌手交错站在一起,互为攻守,毫不畏惧地朝巨大的炼狱凶暴狼压了过去!
乐琳也惊醒过来,德鲁伊的话让她心里很不舒服——名义上自己是这个德鲁伊的女奴,而在心里她却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雇佣兵。尤其是身体康复后,她有意无意间把自己当作是德鲁伊身边的保镖,以此来冲淡奴隶的身份,甚至在这一路上,大家慑于她的武技,也都暗中认同了她的“保镖”地位。
而现在自己的主人却要亲自上阵对付敌人,这让她觉得自己仿佛没有尽到一个“保镖”的义务。她有些恼怒地看着不断捶打树怪的扎克维,自己抽出插在豺狼人拉亚什身上的短剑,一个箭步向扎克维奔去——她要趁机杀死这个令她蒙羞的怪物!
她一边奔跑着,一边感受身体里被德鲁伊加持过来的各种力量:每一块肌肉结实得如同橡木,这应当是牛之力量;身体充满了旺盛的活力,完全没有一丝激斗后的疲惫感,这应当是熊之坚韧了;而身体反应迅速、平衡感大幅加强,这应当是猫之敏捷了。但还有两种奇怪的法术在起着作用,她感到肌肉的收缩能力突然增大,迈步的速度竟比以前快了三成!仿佛每块肌肉都是蓄满了力的弹簧,准备随时弹射出去!
感官变得异常敏锐,她能清晰地“看到”巨大的豺狼人浑身上下每一个部分的运动趋势,从头顶上一根鬃毛的飘动,到一根脚趾头的轻微滑动,都事无巨细地“印”在她脑海里,甚至可以在豺狼人动作还没完成前,就准确地判断出它将要迈出哪条腿、迈的距离有多远,它将把胳臂抬到什么高度、需要花多长时间。而且她的思维速度也变得非常快,不仅眨眼间就能发觉豺狼人每一个动作的破绽,更想到突击的方法。而在以前,她只是凭借过人的天赋和苦练来形成完美的战斗本能,再用这种“本能”去战斗,因为在实战中是没有时间给你去“思考”的!
可是现在,她却可以绰绰有余地对豺狼人的每一个动作进行“思考分析”,并且在瞬间找到最佳、最致命的进攻方法,战斗力提高何止一倍?!
这就是德鲁伊的力量吗?她心中又惊又喜。
她如大猫般轻灵无声地跳跃在树怪之间的空隙中,如同一道驾风的黑影,转瞬间飞掠到豺狼人背后,身形轻轻一扭,便如一道飞烟,唰地升到半空,一双短剑化为两抹水银般的靓丽光华直奔豺狼人后背的脖颈和心脏。若是刺中,即便它身坚如石也要受到重创!
两个脸盘般大的链锤正在半空中舞动,却猛地自行急转弯,如两团惊雷飞拐过来,硬敲到两抹银光上。“当、当”两声响,巨大的冲击力险些荡得短剑脱手而飞!
双锤呼地再转,违反常理地在非常短的距离内猛拐回来,直奔乐琳面门和腰间而来。
间不容发之际,乐琳心中忽然一阵清晰,她看到了双锤飞舞之间的“空隙”,电光石火之间身形一扭,竟堪堪从“空隙”中穿身而过,落到地上。这时她才回过神来,心中暗呼侥幸,若非刚才下意识地一扭,现在自己只怕已经变成一滩肉泥了。
此时,扎克维才发现有人背后偷袭!它怒吼着一跃之间回转身,看着不及自己一半高的“小家伙”,旋即身形一晃,长臂带着三头重链枷,宛如驾驭着狂风怒岚而来的天降怪兽,正勾招三团暗黄色滚雷飞轰而来。
乐琳身形一摇就想侧身避过,谁知那三团“滚雷”仿佛三条恶狼,竟自行飞展开来,三面夹击!那运行轨迹忽前忽后、琢磨不定,却又恰好封住乐琳的身形。
她避无可避,挥剑硬击。
一阵锤剑相撞,乐琳被抛到远处,滚在地上,却又挣扎着爬起身子,心中一片惊讶。
刚才兵刃相交的那一刹那,她的剑一触大锤,忽然下意识地身形扭动,恰好化解了部分撞击力,第三个链锤击中身体的瞬间,自己的身体居然也下意识地一晃,堪堪擦身而过。只是这链锤的力道太大,才会带着身体飞上半空。但是身体除了一些瘀伤,倒也并无大碍。
但她自问自己从未习练过这种卸力的武技!可刚才为何却鬼使神差地施展出来,而且分毫不差,这怎不令她惊异?即使德鲁伊加持的那些法术也只能提升身体素质,并不能无中生有地强加武技给自己啊?!
她这边惊疑不定,一边的扎克维更是惊讶无比——刚才自己的三个链锤一起轰出,这链枷上有耶奴苏神的神术加持,能自行飞舞、攻击敌人,更能相互配合得天衣无缝,便是一只猫也难逃三锤合击!但刚才明明有一锤击中了这人类,竟然莫名其妙地没将她打死,岂不怪哉?
一念至此,它心中怒意大盛!只觉此人不死乃是亵渎了神灵,于是扑身而上。
突然,远处劈来一道粗如电蟒的凌厉电光,飞炸到扎克维身上。饶是它身具强大的法术抗力,仍旧被轰得手脚酥麻,几欲跪地。回头一看,远处一个德鲁伊手掌中发出一轮薄青色光环,又一道狰狞的电光刺面轰来。
扎克维一惊——德鲁伊也会连环闪电?
众所周知,德鲁伊擅长的雷电法术是“召雷术”,乃是从天上召来雷电轰下,哪有从手心轰出雷电的道理?这样的法术倒是与法师的连环闪电相似。
难道这德鲁伊也兼职了法师?扎克维心中一慌,无意间又看到一旁的炼狱凶暴狼正被那些人类士兵用盾牌组成严密的防御阵势抵挡住,又不停地从中间偶尔开启的缝隙内刺出长矛、砍出利斧,已经是浑身伤痕累累,流出大量岩浆色的血液,眼看就要倒地身亡了。终于,扎克维露出一丝绝望。
对面的德鲁伊掌中又发一道凌厉的电光巨蛇飞炸过来,这次威力更大,竟打得自己从头至脚雷光闪烁、噼啪作响,顿时浑身火辣辣的痛,甚至闻到了一股股焦糊味。
绝望变成了愤怒!它向耶奴苏神疯狂祈祷:
吞噬着万物的主宰啊,
驾驭着黑暗的统率啊,
据有着血肉的王者啊,
你的仆役匍匐在脚下,
荣耀已经离弃了我们,
我愿将生命作为献祭,
灾难已经击倒了我们,
我愿将惊惧作为献礼,
睁开你愤怒的双眼扫视大地吧,
无数的异端正肆虐在天空之下。
张开你至强的双颌毁灭他们吧,
我的灵魂将永远伴随着你征战。
神在灵魂中咆哮——它为子民的死去而愤怒。
神在灵魂中欢愉——它欣赏着扎克维为了复仇而放弃生命的举动。
扎克维生命在急速地流失,它感到原本还剩20年的寿命在迅速地减少,但身上却涌出潮水般的澎湃火焰,宛如数百朵火红色的浪花飞溅到四周的远处。
一些人走避不及,被神力火焰溅到身上,立刻猛烈燃烧起来,急速吞噬着人类的身躯,仿佛饥饿的猛兽遇到了食物。惊恐的士兵们拍打着身上的火焰,但火焰立即如凶蛇般缠上手臂,吞噬着他们的臂膀——神的火焰岂是凡火能比的?五六个人被烧得惨痛难忍,在地上打滚嚎叫。
一边的德鲁伊连忙抽出那块略似小短剑的木牌,握在手中,木牌上有一个紫色符文,立刻发出了一轮脑袋大小的紫色光华,还伴有阵阵轻微的雷音。木牌只要对着一个士兵一照,那身上的火焰立刻消失,一轮连照下来,火焰皆被驱散。接着他又急速施展了一个群体治疗轻伤,暂时止住士兵们的伤势,因为巨大的扎克维已经飞奔而至。
三头链枷在空中如旋风般旋转着,带着猛烈的狂风和巨大的呼啸,好似一团飓风裹挟着三道滚雷飞压过来。在这间不容发之时,德鲁伊突然浑身绿光一现、身形暴涨,刹那间化为一个七分熊貌、三分人态的怪物。
他形如站立的巨熊,但胸肩略宽、腰胯略窄,而且手脚齐长齐粗,倒是有几分人形。其手掌虽然有毛有爪,但也如人手般五指分开,可抓可握,宛如一个顶着熊头、披着熊皮的壮硕亚巨人!
黑色的“飓风”飞压而至,熊形怪左手猛然弹出,顺势一绞,宛如蛟龙投怒海,直击飓风的中心。
“砰”的一声,两个体积比披毛犀牛还大的怪物各自倒退数步。
扎克维捂着胸口,艰难地喘着气——刚才对方虽是简单的一击,却好似一个钢铁巨锤轰了过来,虽然自己有耶奴苏神加持的链枷和强化进攻的“神能术”阻碍了他手臂的攻势,又有“气势如虹”等法术护住身体,可依然抵挡不住!被对手结结实实轰在右胸上,现在至少断了两根肋骨,只好急忙治疗自己,一时间没了还手的力气。
德鲁伊却也心中暗惊——刚才一击看似简单,其实用了形意拳中的“熊扑”之术。此术一旦发动,全身力量一齐打出,对方只要一接触,便会发觉好似一个极快速的巨锤撞了过来,武技差点儿的人,轻则筋断骨折,重则骨骼、脏腑尽毁!但豺狼人的那三个链枷锤头却仿佛活物一般,一个狠狠磕在肩部的肩井穴上,一个重重打在手肘的池泽穴上,还有一个竟不偏不倚地打在手腕处的太渊穴上!那三个链锤本就沉重无比,再加上神术的加持,别说是打在肉身上,便是钢板也会被打得稀烂。而自己身上三处大穴同时受到极重的打击,虽然仗着玄功奥妙,但整条手臂也吃痛不轻,更让攻势一偏,没有正中左边的心脏,让豺狼人逃过一劫。
天下间哪有这等武技,居然能在瞬间指挥三个链锤同时击中三个穴道?!便是武圣转世也决无可能!因此这定然不是凡人的武技!
另一奇怪之处便是这豺狼人身上的火焰,方才二者一触,那火焰便如同蝗虫般自行飞罩过来,好在自己练就玄功之体,这些火焰飞落在身上根本产生不了作用。说来也怪,按其伤害的类型来看这火焰似乎与五阶神术“焰击术”类似,也是凡火中包含了一种神祗特有的神圣火焰,这类火焰只有信奉了与“太阳”、“战争”领域相关的神祗,才能具有。可一般的“焰击术”乃是从天而降一道火焰攻击敌人,这个豺狼人怎么是浑身冒着这种火焰?难道这类神术可以作出调整吗?
一念至此,德鲁伊杀它之心更加急切,大手爪一掌拍出,掌心发出一道雷光如狰狞的电蛇飞炸到豺狼人头上。
“轰”的一声雷光炸响后,豺狼人却仍旧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攻击竟无半点效果!
扎克维心中一边冷笑一边惊讶——4阶神术中有“法术免疫”一项,能使现在的自己免疫两个法术。刚才它获得耶奴苏神的再一次恩赐后,立即调整了这个法术,将“召雷术”加入了免疫之列。果然不出所料,这德鲁伊的雷电虽然古怪,但仍算是“召雷术”的变种,因此刚才那道雷电便被彻底免疫了。
但它心中惊讶更大!需知施展一切法术,皆要念咒语、作手势,而德鲁伊变身之后,口不能吐人言,手不能作手势,因此是无法施法的。但刚才这德鲁伊随手一扬,便能发出一道雷电,除非它同时学会了法术默发和法术定发!
不能再给它机会施法!扎克维浑身火焰猛地一灭,已经被治疗术修复的身体弹射而出,三个链锤仿佛飞天狂狼,又从三个方向飞击而来。
突然,一道桔黄色的二阶法术“强酸箭”斜射过来,也许是它运气太差,竟全都打在脸上,顿时脆弱的眼睛和敏感的口鼻被腐蚀得轻烟直冒,惨嚎不止。
德鲁伊回头一看,原来是格林姆这小子在手忙脚乱地施法,刚发了一道强酸箭后,这会儿正一脸后悔地给自己加一个法师护甲,身边还环绕着一个车轮大小的半透明法师护盾。
他这样子着实好笑,出完了手才后悔。要是豺狼人真的打过去了,什么法师护盾、法师护甲统统都是纸糊的玩意儿,连一锤都挡不住!真的想保命,还不如来个隐身术更保险,虽然豺狼人依然可以用嗅觉找到他,但总是有一丝逃走的机会。
不过看在他力弱不忘战友的份上,倒是有几分义气。更重要的是稍稍扰乱了一下豺狼人的攻势,那三头链枷的威力尚未尽数施展出来,正好给了自己先下手为强的机会! 第十七章 炼符成印
德鲁伊变化的类熊怪物像一团黑色狂风猛地飞扑过去,左掌一拨,荡开三个自行攻来的链锤,右掌如重斧,狠狠切在扎克维右臂上,电光石火之间一双前臂化为一对乱舞的粗棒槌,怒风般连续轰打在豺狼人的头、肩、腰、肋上。饶是它身坚如石,也被打得口鼻喷血、肩臂骨折,手中的三头链枷终于失手掉落。
三头链枷一旦脱手,德鲁伊心中大喜:无此链枷,看它还有何能耐可抵挡!
他立马身形一挫,再次施展“熊扑”之技,身如滚石前压、臂如撞槌直轰,硬打在豺狼人胸口上。
巨大的豺狼人惨嚎一声,被这一击打得胸骨尽碎、心脏欲裂,匆忙间残存的左臂顺势一抓德鲁伊的手臂,一股怪异的力量如滔滔不绝的海潮一波又一波冲击着德鲁伊的身躯。
“致命伤害?!”德鲁伊心中一奇:这股力量分明就是4阶神术“致命伤害”,能靠接触直接杀伤敌人,本来也不算什么奇招,只是一般情况下只有一波伤害,而此次伤害性的力量居然一波接着一波不停地传来,等于是瞬间施展了几次法术!这个可是那些书本上没有介绍过的技能啊!若非自己玄功有所恢复,还指不定要吃一次大亏呢。
这豺狼人相当古怪,开始是形态怪异的焰击术,现在又莫名其妙地连发致命伤害术,这可正是研究此世界法术构成和演化的活样本啊!
心中大喜之下,德鲁伊猛地一捶将豺狼人打翻在地,右手爪的中指突然变得粗长了一倍,爪尖如大锥,直刺豺狼人的后脑。
锐爪“咔嚓”一声直刺入脑,豺狼人被踏倒在地,动弹不得,怪异的惨嚎声连连不断。
一股怪异的力量在它体内如飞涌的蝗虫群般四处肆虐、无孔不入,每条肌肉、每根骨髓都在受到搜刮。更让它惊恐的是,这股力量居然开始影响灵魂的领域,探察自己与神灵的连接奥妙!
死亡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智慧生灵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他们在死后可以去向往已久的神国内得到永生,而他们最害怕的事情就是灵魂受到拘禁和破坏,这才是真正的绝望所在。现在德鲁伊的力量正“冲入”了灵魂的深处,在四处探察什么,而至高的耶奴苏神则在愤怒地咆哮着,试图阻止这股力量。
这,就是扎克维在人世间最后的意识。
德鲁伊变化的类熊怪物抽出沾满脑浆的指爪,身上绿光一现,又变回人形。
炼狱凶暴狼也被士兵们刺死在地,豺狼人全军覆没,那些体型短粗的粗树怪也仅剩下三个,其余的或被打成木屑、或被烧成灰烬。雪地上一片涂炭的悲惨景象,到处是鲜血、残尸、碎木和黑灰。
好在人类士兵一个未死,虽然有几个受伤不轻,但只要及时施展法术治疗,倒也没什么大碍。这样算来,也称得上是“大获全胜”了。
格林姆一脸兴奋地跑过来的时候,德鲁伊沉思着喃喃自语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大师、大师!”格林姆呵呵笑着叫醒德鲁伊:“您刚才用的那个木牌是怎么回事?我看它好像储存了不少‘解除魔法’啊,是不是您修改了‘储法杖’的结果?”
德鲁伊拿出一块木牌问道:“你是说这个吗?”见格林姆点头,他便接着笑道:“这可不是储存法术的东西。你看上面的符文,这种符文现在经过我的炼制,已经不能叫符文了,应当叫‘符印’。”
“符印?”格林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说法。
德鲁伊点头微笑着说:“对,所谓印,本是指代表权力的印章。在我们秘术德鲁伊来说,则是指符文进入了一个高级阶段,能与炼制者配合发出相应的法术,而且无需事先准备法术,只需在必要时以我们的秘术催动即可施法。这个过程类似你们所说的心灵术士,只不过他们纯粹用自己的心灵力量,我们则需要用‘符印’配合,而把符文炼制到这种高级阶段就叫‘炼符成印’。”
格林姆感叹道:“这个符文看起来很简单,竟有如此功效?你们秘术德鲁伊到底还有多少‘秘术’啊?”说着他脸上便带上了一丝淫笑,自然是想到了那个“御女术”。不过在别人眼中成天跟野兽、木头打交道的德鲁伊居然也对玩女人那么精通,还真是出人意料呢。
“简单?”德鲁伊似乎理解了他的“意思”,呵呵笑道:“这个符印算是最简单的了,别看外表简单,真要把它制成可是要相当的精力,就这一个符印可是花了我近2年才炼制成功的!”
士兵们在雪地上忙碌着,把豺狼人的尸体拖到一起,他们脸上满是兴奋的表情和合不拢嘴的呵呵笑声,一张张的狼皮被扒开,露出了鲜红的肉和白森森的筋骨。士兵们站在被赤血染红的雪地上兴高采烈地说笑着——今天终于可以大块大块地吃肉了啊!
而德鲁伊把残余的三个树怪变回了木棍后,正坐在一块大石上闭目养神。乐琳慢慢走了过来,轻声问道:“主人,能打搅一下吗?”
德鲁伊依旧闭着眼,不紧不慢地说:“什么事?”
乐琳把刚才与豺狼人扎克维对战时的情形对他说了,又问道:“我估计之所以能避开链锤的攻击,也是因为您的法术加持。除了熊之坚韧、牛之力量、枭之洞察外您好像还施加了2个法术,是不是它们的作用?可我却分辨不出它们到底是什么效果。”
德鲁伊慢慢说道:“那两个法术,一个是‘蛇击术’,一个是‘幸运术’,都是快要失传的德鲁伊法术,我好不容易才学到的。蛇击术主要是加快人的反应速度,能对敌人的行为在最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如果是武者甚至可以做到后发先至,截住对方的进攻路线。”
“至于幸运术,就是让人的头脑处于最佳的精神状态,能超水平地发挥自己的能力罢了。说穿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可那种卸力的技巧我从来没学过,又怎么谈得上超水平发挥?”乐琳急道。
德鲁伊沉思了一下,说道:“我想应该是‘枭之洞察’、‘蛇击术’、‘幸运术’三者相互作用产生的效果。枭之洞察提高你的感官能力,能观察到对方攻击的强点和弱点;而幸运术使你的本能思维能力大大加快,因此你的头脑可以在瞬间内就作出最佳选择;再加上蛇击术则提高你的反应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身体,因此你能无师自通地卸去它的攻击力。”
乐琳还是不解:“可是我的头脑在那一瞬间根本就没有思考啊!好像是身体在自主动作。”
德鲁伊笑道:“那是因为你不理解自己的头脑,一般人所谓的‘意识’和‘思维’其实只是非常表层的东西,在这表层之下才是决定我们意志的‘核心思维’。但这些‘核心思维’你是感觉不到的,因为我们平时感觉到的‘思维’其实只是‘核心思维’在处理后得出的结果罢了,而且只是一部分结果,只不过我们误把这部分结果当作‘我正在思维’,颠果为因而已。幸运术强化的就是‘核心思维’,它能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在最复杂的情况下,作出最正确的选择。而一般人不知道这其实是自己潜在能力的表现,反而误以为是因为‘幸运’而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所以这种法术才被人命名为‘幸运术’。其实它与幸运没有任何关系,只是让人的精神处于最佳状态,因而激发了人的潜力而已。”
荒野的夜晚显得特别寒冷,但士兵们扎下帐篷后,围着篝火热烈地说笑着,大口地吃肉啃骨,连一丝筋头都不愿放过。
木架上吊着十几个豺狼人的尸体,有几个只剩下了带筋的骨头吊在那里,不知为何,这让乐琳想起了卓尔们处决叛徒的场面:他们会把自己的同胞倒吊在一根横木上,一刀一刀地割下他们紫黑色的皮肤制成装饰品,甚至制成贵族女卓尔的漂亮手袋和宴会时的特色灯罩,而那些倒霉的叛徒们则被遗弃在横木上,哀嚎至死。有些时候,卡斯卡城的每个角落都能听到那惨绝人寰的嚎叫声。
乐琳叹气地放下手中的“狼肉”,她实在难以下咽。
一个士兵跑到德鲁伊面前,面带感激之情地说:“大师,豺狼人的脑浆已经煮好了,您请过去用餐吧。”
“嗯。”德鲁伊淡淡地应了一声,终于从“闭目养神”的状态中回复过来,跟着士兵走到一个架起的小锅旁,微笑着开始“喝汤”。
一股浓香弥散在空气中,四周的士兵们都羡慕地朝这里张望,但没有人敢过来,因为进餐可是有等级秩序的,下位者不应跟上位者呆在一处就餐。因此除了身为女奴的乐琳呆在德鲁伊身边,其他人都呆在远处吃着自己的那份肉,而“代理领主”格林姆对这种脑浆汤很不适应,早早地就跑开了。
德鲁伊面带笑容,吃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咂巴几下嘴,似乎对这味道非常留恋。
乐琳看着脑浆在嘴角隐现,只觉得一阵恶寒,把头别到一边。
“你觉得不舒服?”德鲁伊平静地问道:“我看你手里的肉拿了半天,却没吃一口。是不是认为这样太残忍了?”
乐琳镇定心神道:“没什么,只是觉得肉的味道不好。”说完勉强咬了一小口。
德鲁伊轻笑着说:“你呀,太软弱了。这个世界不是你吃人,便是人吃你,过于多愁善感对自己没什么好处。”
“我没有软弱!”乐琳争辩道:“只是觉得这样相互残杀、相互吞噬,实在太可悲了。”
“可悲?”德鲁伊脸上露出一丝嘲笑的神情:“你会这么想,就是因为你的软弱。白天你在跟第一个豺狼人打斗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面对神灵的气息,连动手的勇气都没有,让那个豺狼人逮到机会施展法术。要不是我及时发动木牌上的符印解除了魔法,你可就危险了。”
乐琳心中有些生气:“请不要牵扯到神灵!我的主人!我憎恨那些邪恶的神灵,但神灵就是神灵,我想每一个人都会对神灵有基本的敬畏,我只是因为这种敬畏才停了一下。”
德鲁伊呵呵笑道:“那你后来怎么又动手了?”
乐琳没好气地说:“那是你给我的项链发挥了作用,抵消了圣域术的影响!”
德鲁伊哈哈大笑起来:“我给你的项链其实也是一个符印,它只有医疗和安定心神的效果,不会对抗其他的法术,又怎么能帮你抵消圣域术呢?”
乐琳几乎想白他一眼:“圣域术是影响意志的,安定心神不就是在强化我的意志吗?”
“那么,你出手的时候对神的敬畏是否消失了?”德鲁伊问道。
乐琳愣了——自己再次出手时,那种对神的敬畏确实没有消失啊。准确地说,当时自己的意识似乎变成2个,一个依旧对神灵极为敬畏,极力阻拦她动手,而另一个则毫无畏惧,并且主导了自己的行动。
“项链上的符印不会去对抗任何法术,”德鲁伊慢条斯理地说:“它只会帮助你看清自己的思维。它不会消除你圣域术对你意识的影响,但却可以让你看到自己的意识是如何受到干扰的,所以最后你又出手,那也是你自己的选择。敬畏使你软弱,但敬畏不再能支配你时,你就一剑刺下去了。”
乐琳有些不服输地反问:“这跟我吃不吃肉有什么关系?”
德鲁伊叹了口气道:“因为敬畏其实就是一种恐惧,而你现在的‘不忍心’其实也是一种恐惧,你在恐惧自己将来是否会有这样的结局!由于这种恐惧,所以你本能地回避‘吃肉’的行为,说穿了,其实你是怕有朝一日别人也吃你的肉!”
乐琳猛地站起来道:“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我要求透透气。”
刚转身,她又回头说:“还有,我认为对神灵的敬畏不是一种恐惧。”
第二天乐琳走出自己的小帐篷时,十来个士兵正围在一起,逗一只块头大如狗的花脸獾。
“这是哪儿来的獾?好大啊。”乐琳上前问道。
一个拿着大斧的大个子黑脸士兵一边喂大獾啃骨头,一边说道:“它就是巴德贝啊,东郃子大师的动物伙伴。你以前没见过吗?这些日子一直就是它在监视豺狼人的行踪,所以我们才能轻易地找到它们。”
乐琳吃了一惊——这一路上德鲁伊总是说“巴德贝如何如何”,她还以为是个人类斥候,谁知道居然是只这么大块头的花脸獾。说起来自从来到德鲁伊身边,她还真的一次也没见过这只獾,看来它的确一直在跟踪那些豺狼人。这样做也可以理解,若是换一个人类斥候跟踪,别说在这荒野上找不到吃的,就凭豺狼人敏锐的嗅觉,早就发现他了。
可是德鲁伊却时不时说“巴德贝发现了什么什么”,那时他可是离这獾远得很,他又凭什么知道这只獾所发现的情况呢?要知道在一般的书籍中,并未介绍德鲁伊能远距离与动物伙伴传递信息。
乐琳心中暗道:“秘术德鲁伊,你到底有多少秘术?”
回城之后。
“我要当您的学生,我也要当个秘术德鲁伊!”那个小孩子鲍勃菲思满脸灰尘地跑进大厅对德鲁伊说。
“你怎么有这种想法?”德鲁伊饶有兴趣地问道。
“你们回来后,大家都在谈论和豺狼人战斗的事儿。男爵的侄子又在镇里对大家瞎吹牛,说自己的法术如何如何。我都从父亲那里听说了,真正出力的是您,说当时您可威风了,变成一头巨熊单挑豺狼人的首领,两巴掌就把它拍死了!想当年这个首领可是统治过一百多个豺狼人啊,把我们镇的士兵打得只敢缩在城里,结果在您面前就像个稻草人一样没用,我也想像您这样威风!”
当真是童言无忌,德鲁伊笑了笑说道:“他们也是夸大其辞,格林姆确实帮了些忙。当德鲁伊很辛苦,当我们秘术德鲁伊就更辛苦,只怕你当不来。”说着就示意乐琳去打一盆水来给鲍勃菲思洗手。德鲁伊曾经跟乐琳说过,买她当女奴之前,这个鲍勃菲思经常来他的石堡帮忙栽种药草,对各种药物的作用很感兴趣,德鲁伊也教了他很多知识,看来这小子想当德鲁伊也不是一两天了。
“我不怕苦的。”鲍勃菲斯一边洗着脏兮兮的手一边说:“在我们这儿,放羊最辛苦了。我每天太阳没出来就被父亲赶出去放羊,太阳下山才能回家,渴了连口水都喝不上,有时一整天都没东西吃,只能扒些野菜填肚子。我对野外的生活早就习惯了,您就收我做学生吧。”
德鲁伊忽然神情严肃起来:“我说的辛苦不是指身体上的辛苦,也指内心的辛苦,这种辛苦不是一般人能体会得到的。而且我们秘术德鲁伊收人做学生是非常重大的事情,我一时之间也拿不了主意,让我好好考虑几天再给你个回复。”
第十八章 俗家弟子
也许是为了庆祝胜利,德鲁伊指点乐琳做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晚餐,大盘的煎鸡蛋上涂满了美味的香料,大块的肉片与特殊的药草放在一起蒸制成入口即化的糕状食物,用花瓣做香料的特殊甜汤散发着花蜜般的气息,还有蒸煮的大碗美味鸡汤和咸香无比的香肠。
当然就餐时,气氛依旧很沉闷,只有鲍勃菲思吃东西时发出的响亮声音。
在这贫苦之地,普通的人家只有在年终才能吃到一点肉食,而且这还是在年景较好、强盗没有光顾的年头里。事实上镇里一些穷人家的孩子自从出生以后就没吃过一顿肉!
鲍勃菲思虽然放羊,但那些羊其实都是领主男爵的财物,他们家只是帮领主放牧而收取一些粮食度日罢了,羊肉最终是到不了他们口中的,更别提这些添加了香料的特制肉食了。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天国才有的美味,于是他狼吞虎咽着,即使肚子撑得发胀难受也不愿停下。
其实德鲁伊的粮食、肉也是靠男爵供应的,乐琳从那些士兵嘴里得知,老男爵命令管家每月都要供应给德鲁伊足够的肉食、佐料和其他必要生活品,其标准甚至不比男爵本人差,所以德鲁伊有时会用这些东西来招待一些小孩。当然并不是每次来了都能享用得到,这次鲍勃菲思能吃到如此丰盛的大餐,也是因为赶上了机会,要是放在平时也不会留他吃晚餐。
德鲁伊吃饭的速度很慢,直到鲍勃菲思撑得实在难受,不得不放弃饕餮起身行礼离去,他还在那里细嚼慢咽。
“你的法术抗力是不是很高?”乐琳突然发问。
德鲁伊有些不解地看着她道:“法术抗力?没有那玩意儿,我对那东西一窍不通。”
乐琳连忙问道:“上次那个豺狼人的神力火焰怎么没有伤着你?我看到那些火焰对你毫无用处,如果不是法术抗力的话,又是什么法术在保护你?”
德鲁伊慢慢喝着汤说:“哦,你说的是那个啊。那种能力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嗯,勉强可以算是一种元素抵抗能力吧。不过那不是法术,而是我们秘术德鲁伊的一种特异能力。”
“特异能力?”乐琳心中一喜,几乎是叫出声来:“你是说这是你身体自然具有的特异能力?变成动物的时候依然还在?”
德鲁伊有些不解地望着她说:“当然了。我们秘术德鲁伊有一种秘术,利用药物和一些特殊的锻炼方法可以改变自己身体的特性。比如现在我的身体就有一定的伤害减免能力和全元素抗力,变成任何形态时这些能力都存在。”
看到乐琳一脸惊喜的样子,他略微笑了笑问道:“难道你想学?”
乐琳心中一喜——既然是用药物和锻炼得来的能力,那么身为武者的自己也一定能学会!但这个德鲁伊对神祗实在不敬,要是从他那里学本领,会不会触怒伊莉丝翠女神?她犹豫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却听德鲁伊说道:“这种能力只有我们秘术德鲁伊才能学,想学就要先做一名秘术德鲁伊。这件事还是等我考虑考虑再说吧。”
晚上乐琳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看着清凉明晰的银色月光照进窗户,她又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德鲁伊与豺狼人头领搏斗的那一幕。当豺狼人浑身的火焰如漫天飞蝗般自行飞扑到德鲁伊身上时,她惊出一身冷汗——要知道那种神力火焰用普通的方法是无法熄灭的,而且德鲁伊处于变形状态时无法施法,按理说这火焰应当会造成严重的伤害。谁知神力火焰扑上去,却如同是滚油浇到了钢板上,毫无反应,若没有强大的法术抗力怎会如此?今天晚餐时德鲁伊自己又提到了“伤害减免”的能力,这更是让她兴奋不已——作为一个武者,如果有朝一日既有强大的法术抗力,又有不俗的伤害减免能力,那真是如虎添翼,无往不利了!别说菲穆莉卡的牧师,就是一些高等法师,她也不惧!到时候如果她能把这些方法传授给所有信仰伊莉丝翠的卓尔精灵们,那推翻蜘蛛神后菲穆莉卡的愿望岂不是指日可待了?!虽然这个德鲁伊对待神祗的态度实在令人难以忍受,但如果能学到那身本领,继续呆在他身边倒也值得啊。
“仁慈的伊莉丝翠女神啊,”她默默祈祷着:“我向他学习,都是为了依从您的意志,推翻邪恶神后的统治,请您原谅我的冲动。请您保佑我早日学成,那时我会毅然离开这里,用我剩余的生命去追随您的脚步。”
就这样憧憬着,她盯着明亮动人的月光,久久未合眼。
德鲁伊身穿深蓝色的齐膝法袍,正在自己的房间内踱步沉思。
“我原本生在地球,是明朝初期的一员将领,因事看透世情,潜心修道问仙,也算是略有仙缘,让我遇到一位散仙,收为弟子,道号‘东郃子’,并授予九转玄功。可惜功法传到了师父这代,只剩下含糊的纲领,许多要诀如何理解已无人知晓,想凭此直登仙境已是无望,但求个长生难死倒也可行。师父因故兵解后,我的九转玄功倒也略有小成,得了五百年之寿,但五百年后还是不免一死,为此只得再寻仙经,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在万历年间找到一部魔教的《秘魔宝录》,内有秘魔大术三十二种,以玄牝珠为主,又夹杂其他小异术。然后自己入大海荒岛专心修行,在伪清道光年间练成玄牝珠与其他二十四项秘魔术法,练成后忽对九转玄功的理解又有精进,遂再次潜修,奈何虽然略有进步,但还是离登仙之境差得远。”
回想过去,东郃子暗自苦笑:“当时既不能进步,又逢山河剧变,无所事事之下,只好游戏人间,恰逢民间一些反清义士,便为其售药医兵,因此结识了一些习武之辈,学了些武艺打发时间,更期望能在武学中另找一条登仙之路。可惜空费数十年精力,到头来却发现武术、仙功虽有相似之处,甚至在一定阶段能相互促进,但到底殊途,难堪大用。其后再次云游四方以期获得奇遇,直到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偶然间发现一本夹杂着上古修炼之术的字画,内含《太玄七感紫宸雷生大法》,大喜之下再次潜入汪洋中苦修,奈何仙缘浅薄,空费一甲子的时间,却收获寥寥。”
“此时时代又有大变,可谓物非人亦非。回想数百年前修道欲登仙的雄心壮志,不免有沧海桑田、造化弄人之感,心灰意冷之下化为一俗人混迹世间,又挨过了四五十载,忽然在互联网上查到,南美委内瑞拉的某处经常出现持续性闪电,乃至昼夜不息。该处位于委内瑞拉马拉开波湾的卡塔图姆博河道口,那里云层对云层间的剧烈闪电,在5千米高空处形成一个超大电压弧,每年可持续140-160个夜晚,每晚持续10个小时左右。此风暴发生于卡塔图姆博河流入马拉开波湾的沼泽区域,沼泽中有机物质分解后产生了甲烷气体,由于甲烷气体比空气轻,它们可以上升至云层处,为风暴提供‘燃料’,故而经久不息。又有人通过测定云层间放电强度和产生电的频率,它被认为是地球上产生最多臭氧的地区,每年估计放电1176000次,在400公里之外仍可清晰看到。当地的人称其为‘马拉开波灯塔’,因为那天上的闪电终日难熄,过往船只正好将其作为天然灯塔使用。”
他暗叹一口气:“当时自作聪明,以为凭此奇特之地可以练就《太玄七感紫宸雷生大法》,殊不知妄求外物之力,忽视己身之行,便已偏离了此仙经的精要。最终在摸索之时忽然劫火自脚底涌泉穴燃起,又有劫风自脑后玉枕穴传入,我那九转玄功本就不全,哪能抵挡?无奈之下只有借着秘魔三十二术,妄图化去肉身,只以玄牝珠带着一缕元神出逃。可惜天意弄人,化去肉身之时忽遇奇变,不知怎地,玄牝珠就裹挟着元神来到这个世界,当时只觉一股亲近的气息牵引,结果投身于一位刚死的德鲁伊身上。”
东郃子又苦笑几下:“开始还庆幸‘死而复生’,但随即发现不知何故,玄牝珠无法离开这具肉身,那元神也就被困死在这躯壳之内。偏偏这副身躯已年过四十,按其本命元力来看,顶多可再活三十年,若是三十年内没有修个半仙之体,那便必死无疑了!到时候只怕这元神也保不住了。”
“本来可以凭此身躯重修九转玄功,只要又恢复到原先的水准,便可延命至五百岁。但屋漏偏逢阴雨连,修炼九转玄功需要丹药作辅助,否则难以修成,可这个世界的植物与地球完全不同!许多草药都没有,若是单凭一缕元神发动的真力来改造身躯,只怕一甲子也未必能恢复!何况此躯体根本活不到六十年!而玄牝珠也不知怎地,不但无法离体,甚至连作法都不能了,仿佛沉睡了一般,毫无反应,真是龙游浅水、虎落平阳。”
“本以为这就够糟了,谁知还有更倒霉的——这个世界不知何故,竟无法凝练罡煞!需知明清之际,炼炁士们炼制的法宝如飞剑、精雷等大都是罡煞凝练而成,或者需要罡煞协助才能炼成。如今再作法凝练罡煞时,只觉得好似用竹篮打水、瓷碗舀风,只有一点法力波动一闪即消,却死活无法凝体聚形,如此一来连个护身御劫的法宝都没有了,落了个龙被扒鳞、虎被拔牙的下场。”
他走到窗边,看着天上皎洁明亮的圆月把天空照成了轻灵的明蓝色,自思道:“好在这个世界变化之法反而容易进行,是以那些早已失传的符印、符篆之法倒更容易练成。这正好与地球那个宇宙截然相反,那里如果要将符文炼成印与篆,需要很高的天赋和道行。因为起点太高,一般修行者难以适用,由此才出现了罡煞法来替代符印、符篆。我最初修行之时,那些上古的印、篆之法都无人练习了,大家要么改练上手更容易的罡煞法,要么就投机取巧,用符篆来借诸天仙、神之力,荒废了符篆本来的用途。”
“我虽习练符法不深,但其要义还是知道不少,再加上用符法来感召这个世界的力量时,感应相当明晰,因此让我发现了一些炼制符法的要点,竟能无师自通地炼符成印,将‘解除魔法’这个法术制成了‘散魔印’,这在地球那个宇宙是无法想象的!”
想到这里,东郃子心中稍有安慰,看着山脚下那洒满清亮月光的小镇,心中暗道:“有此进步,恢复仙法算是有些指望了。其后来到这个偏远小镇,一是可以避开此世界的各族各类强者,二是找个清净之地借用符法之力来强化躯体,三是发现此处生长了好些草药,正可以用来炼制一些下品的丹药,对重练九转玄功稍有促进。”
“这乐琳也算是与我有缘,当时有几株草药的药性无法确定,既不敢以身试药,镇上又没有可以试药之人,正好遇到她躯体残破,可以用来检验药物的性质,最终让我掌握了这些药的药性,炼成丹药服用后运转玄功,确实有了一些进步,不但身躯坚韧、刀枪难伤,更增寿二十载。”
他又返身踱步,暗自思索:“按理说,教她些道术也无不可,但她沉溺于鬼神之说,我几次试探之下,发现她积习难改、仙缘淡薄,如果教了她太多道术反而对她不利,她也未必学得进去。至于鲍勃菲思,还是个小孩子,心性未定,也难说适不适合收作弟子,教他些普通的德鲁伊法术或一些基础炼炁术倒也无妨。再说九转玄功就我一个传人,而这个世界强者如云、异士如雨,若是有朝一日我遇到不测,那所学道术也就随身殒灭。九转玄功在我手中断灭,岂对得住列位祖师?也罢,不如先收他俩做个俗家弟子,只教一些基本的炼炁术与道术。”
过了两日,东郃子便把乐琳与鲍勃菲思召到石堡的二楼,在一张桌子上立了十个木牌,上面都写了这个世界未曾有过的文字——汉字。
东郃子让二人对着牌位跪下,对他们说道:“你们既然想做我的学生,那我收下便是。但我有言在先,我们秘术德鲁伊的学生分为三类,用你们的话来讲,一类叫凡俗学生,一类叫记名学生,还有一类则叫真传学生。我现在只能收你们做凡俗学生,这种学生不算真正的学生,而类似于旁听生。我只能传授一些基础的知识给你们,能学到什么地步就要看你们自己了。等你们的基础打牢了,也确实适合做一名秘术德鲁伊的时候,我才能收你们做记名学生,那时就真正算是我的真正学生,你们可愿意?”
跪在地上的乐琳与鲍勃菲思面有失望之色,相互无奈地看了两眼,只好一齐答应了。
东郃子点头说道:“你们不要失望,凡俗学生不能传授太精深的秘术,这并非是故意隐藏,而是你们的能力、心思尚未达到习练更高秘术的地步,贸然传授反而会让你们误入歧途,其实是为了你们好。再则我们秘术德鲁伊门类广大,基础的东西非常多,但练到高处时只能精修几个门类,因为门类实在太广博,一般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全都学会,连我也只是钻研了几门而已。若是你们能博学广闻、触类旁通,那即使是基础的东西也足够受用终生了。”
见他俩面容稍微缓和,东郃子便指着桌上中间的一个木牌说道:“既然来到秘术德鲁伊这个流派,那就要先知道我派的历史。”他清了清嗓子,郑重介绍道:“我们这个流派其实异常庞大,其中又分许多小流派,我虽然学过三个小流派的秘术,但只有第一个流派有正式的师承关系,其他两个都是自己按经书摸索的,这里就不提了。你们只需知道,我所师承的流派,其创始人名叫‘余元’,此流派以改造身体为主,使躯体能免疫各种伤害和不利影响。余元因故去世之后,便有‘余宿’传承了有关秘术,接着陆续传承十代,到我这一带已经是十一代了。”
乐琳心中暗想:“才十一代,我还以为它是远古就有的流派,原来其历史还不足千年。”顿时便有了轻视之意。需知在这个世界上,别说一些上古神祗动辄数千年乃至上万年的历史,即使是一些强大的生物,如巨龙,只要一生不出意外,活个一两千年也是不成问题。她又错把东郃子口中的“一代”按照普通人的寿命来计算,故而以为只有千年的历史,与那些超凡之物相比,这个历史不足千年、又毫无名声的德鲁伊流派实在是不值一提。至于他说的“门类广大”,估计也是自吹自擂而已,纵使再广博,难道能广博得过门类不计其数的奥术体系?若非想学他一些本领,乐琳只怕又要开溜了。
东郃子继续指着桌上的牌位一一介绍了每一代的传人,又让他俩按照地球仙家的规矩磕头行礼,然后拿出一本书对二人讲:“此书上记载着我们秘术德鲁伊入门的基础知识,目前我这里仅有一本,你们一起学习。鲍勃菲思,你每日晚间来我这里吃完饭,然后我向你们俩授课两小时,其余的时间你们自行思考和练习。”
鲍勃菲思心中暗喜——每天都可以来此享用天国般的美食了啊!
而乐琳则接过那本书,看到上面用通用语写着一个相当怪异的书名——《一核五面经》,下面还有一行他们从没见的文字——《五行一元经》。
第十九章 梦想
这个冬天特别寒冷,早早地就下起了大雪,强烈的风雪一直持续了数日还不停息。这种现象异常罕见,一般情况下,这里都是干冷干冷的气候,整个冬天最多只有两三次的降雪,每次顶多下一天就会停。
男爵的小“城堡”被寒风呼呼地吹打着,大大小小的黑色屋檐上结上了一根根、一排排亮白的冰锥,屋顶与墙体上更是抹上了一层霜气逼人的薄冰,整个城堡仿佛结上了一层冰壳。
男爵的房间内,壁炉里的火焰散发着惊人的热力,把整个房间烘得非常温暖。老男爵伏躺在大床的厚厚棉被上,时不时发出疼痛的哼哼声——东郃子德鲁伊正在为他“针灸”。
德鲁伊在男爵背上插满了银针,又拿出一卷粗如拇指、羊皮纸包裹的特制干草药,点燃后对着背部的特定部位炙烤,这便是“灸”了。
他一边“灸”,一边问老男爵:“最初下雪的时候,你的背部是不是也开始发疼?”
老男爵有些惊讶:这事儿自己没说他竟然就知道了。不过德鲁伊的医术非常高明,对于各种病情几乎达到了未卜先知的境界,好在自己见过多次,也有些见怪不怪了。记得他第一次与自己见面的时候,开口便说自己的胃有严重的问题,并且断定自己长期过着忽饿忽饱的生活,还经常睡在潮湿的地面上。那时真把自己给震住了,要知道即使是专职医疗的十多级牧师也不可能仅仅看人一眼就断定病情啊!
老男爵叹气道:“是啊,人老了就这样,浑身就像生了锈的盔甲,怎么使都不灵便了。”
德鲁伊瞟了他一眼,哼笑着说:“不是身体老化的缘故,而是你以前睡觉的时候受凉过深,内脏受创严重,你又没有好好医治,拖到现在才显现出来。”
老男爵连忙辩解道:“我医治过,以前在军队里经常找牧师为我医治伤口和疾病,每次我都是等完全治好了才离去的,内脏怎么会受创伤?”
德鲁伊笑道:“我说的‘创伤’不是指内外的伤口和瘀伤、出血,而是指内脏的功能和相互协调能力。牧师的神术对各种伤口很有疗效,但处理内脏功能的效果相当薄弱,你说的‘移除疾病’这个法术只能把表面的病症祛除,真正的病因依然潜伏在你体内,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还无所谓,等到年老身体略有衰竭,那所有的问题就一起爆发。唉,你可知道当初我看到你的时候,你的内脏简直没一个是完好的!全都是病根深种!若非我用药物和针灸给你尽力调理,只怕当时你活不过两年了。”
老男爵沉默了——那时他的确陷入了很大的麻烦中,本来好好的身体却突然经常生病,开始只是一些小病,扛一扛就过去了,然后问题越来越严重,必须找牧师来医疗,但治好后不久,总是会生出其他的问题,一会儿是头部剧烈疼痛,一会儿又是吃不下东西,再过一阵子又是手脚不由自主地颤动、头发大把大把地掉落、双腿时常浮肿等。为此他专门离开自己的领地,到繁华的都市寻求高等级的牧师为自己治疗,但是花了非常多的钱,身体却依然一日比一日糟糕,不久之后,曾经是一名合格战士的他居然要靠着拐杖才能走路!
直到有一天,一位拥有7阶神术的牧师在向神灵祈祷后告诉他,他的寿命已经不足两年,这才使他放弃一切希望,黯然回到自己的领地等死。
就在他已经病得站都站不起来之际,竟奇迹般地遇到了这位大德鲁伊,他的医术的确令人叹服,第一次服药并略施法术后他便已能下床行走。从那时起,他就把生的希望全都寄托在这位大德鲁伊的身上,并命令管家和其他人用等同于自己的态度和待遇来招待这位大德鲁伊。屈指算来现在已经过了三年了,自己不仅没死,身体甚至还在逐渐恢复往日的活力。
想到这里,他忽然心中一紧,问道:“大师,你看我还能再活几年?”
东郃子略作沉默——人多少都是有些讳疾忌医的,有些话贸然说出,会让人很不舒服。其实老男爵已经数次问过自己的寿数了,即便他知道死后会去神灵的国度,但作为一个贵族,哪怕只是一个最底层的贵族,能多活一天仍然是好的。因为在人世间他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而享受到特权,而在神的国度,一切都由神的意志来决定。对于富贵之人来说,接受死亡,让灵魂升入天国,其实只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
他沉声说道:“人的寿命与身体保养的好坏、心情的状态等都有关系,一般是很难断定的。你看当年神灵也判断你只能活两年,可现在你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不!”男爵说:“那是因为遇到了您,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想我肯定活不过两年。因此我更相信您的判断!这已经是我第四次向您询问这个问题了,请不要再回避。而且我已经面临过一次死亡,现在任何答案我都能承受。”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还有2年的寿命。”东郃子语气平静地慢慢说道:“如果你能放下一切俗事,专心按照我教你的方法调养身体,估计能延长到5年。”
老男爵心中甚是寥落:“也就是说,最多只有5年了?我连60岁都活不过?”
东郃子有些无奈地说道:“内脏的问题很深,而且拖的时间实在太久了。依我看,你的病根其实从15岁起就已经落下了,只不过当时年轻,身体的活力旺盛,于是将很多问题压制下去了。后来你又从军,练了一身武技,使身体强壮,又一次掩盖了问题,而且你自从成为7级战士后,对自己的身体过于自信,风餐露宿、行军杀敌之时,过度损耗自己的身体。这就犹如大树,其根不强却又摧残了枝干,春夏虽是枝繁叶茂,但一入秋冬则根死干朽,再也不能复苏了。人的身体终有衰竭的一日,一旦活力衰退,那隐藏的一切问题都会爆发,此时已经积重难返,寿命已尽,纵使神灵也无法挽回了。”
“15岁、15岁……”老男爵在瞬间似乎又苍老了几岁,他强忍住眼中的泪水,喃喃自语。15岁啊,那正是他离开家乡的日子,一路上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头,受尽了多少的欺骗和压榨。他发誓要出人头地,要不惜一切代价成为一个贵族老爷,于是参加了雇佣军,拼杀数年后,借着赫里福德公国发生内乱,一位伯爵招兵买马的机会,削尖了脑袋钻进去成为一名正式的军人。有了一丝建功立业、成就贵族的希望,他便不要命地作战,经常为了追踪敌人数日不睡,为了包围城寨数日不休,困了就裹着盔甲躺在潮湿的地面上打个盹,渴了就从叶上舔些露水来喝,食物没有调料就从河道旁找些天然的盐巴就着吃,终于凭着千辛万苦,得到了伯爵的注意,于是提拔了一下。等他地位稍有上升,这才发现竞争者早已多如牛毛,或恃法术、或恃裙带,无论实力、后台皆比自己硬得多。为此他一度天真地认为只要巴结上了贵族集团,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机会,于是找了个没落的贵族小姐做了老婆。等入了这个圈子,忽又发现他这点凭依实在可怜得要命,连自己老婆在家族中的地位也是朝不保夕、自顾不暇,何况去顾他?
于是牙一咬,只有拼却了性命才有成功的机会。当然太危险的事情他可干不来,再说就凭他一个7级战士,人家还不放心呢,唯有捡那些又重又累、养尊处优的人不愿去做的任务干。好在伯爵也是个明事理的人,见他辛苦多年,虽无很大的功劳,但苦劳可是挨了不少,于是逮到一次机会将他提为一个等级最低的小小男爵,而且为了平息一些人的怨气,只能把他分封在这最最偏远、最最贫苦之地,饶是如此尚且免不了一些人的口舌。
回首40年,多少战友的尸骨早已化为灰尘,老伯爵也早已魂飞神国,自己却因为肝肾受到的寒湿过重,直到妻子去世也无一个子嗣,空留一个爵位暗自伤心。好在自己这辈子总算是圆了一个当贵族的梦,快要离世的时候来了一个侄子继承爵位,也不枉自己辛苦一生了。
他略带哽咽地又问道:“放下一切俗事,可以活到五年?”
东郃子肯定地点了点头:“对,将领地内的大小事务交给他人处理,不要再为这些事耗费精力,再专心练习我所传授的养生之术,可活五年。”其实他这话也未说全,若是五年内他对草药的掌握又有突破,那么一旦有了新丹药,再续命十年也不成问题。
老男爵略带哽咽地轻声自语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是啊,也许是该放下一切,专心享受着最后的“贵族时光”了。
如烟往事再一次缭绕上心头。
送走了东郃子大德鲁伊,老男爵让管家叫来了格林姆。
望着侄子有些拘谨地走了进来,脸上还极力挤出一丝讨好式的微笑,老男爵暗叹一口气——他毕竟太年轻,今年才18岁,成天想着一些白日梦般的未来。如果他能老成一些,对这个世上的事情看得通透一些,那自己也可以放心地让他来管理这片领地了。
“最近帮我管理这片领地有什么心得吗?”老男爵问道。
“嗯……嗯……”年轻的格林姆支支吾吾地回答着:“有不少的心得啊,我现在才知道管理一片领地是需要花多大的精力,每天都要巡视田地里干活的农夫、调解领民们的纠纷,嗯……还有监督士兵的训练。”他不停地说着。
老男爵打断了这些没有营养的官腔:“那你巡视过几次田地?调解过几次纠纷?至于士兵们的训练,我看总是提韦德斯在干,每次都没看见你的影子!”
格林姆的脸紧张得有些发红,他不想给自己的叔叔一个坏的印象,至少在没有正式成为“男爵”之前,于是他找了个理由。
“叔叔,您也知道,我是个法师,每天都要训练我的奥术能力。您知道,这可是要花很多时间的。”
老男爵对这种陈词滥调很是厌烦,但还是勉力作出一副平静的表情说道:“格林姆,你已经18岁了!年纪已经不小了,不要再把那些无聊的冒险小说当真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小说里那些永远都打不死的主角吗?”他有些激动地从靠椅上抬起了身子:“我告诉你多少次了,我见过的那些死在战场上和冒险队伍里的法师,比你这辈子见过的所有法师还多!我不知见过多少个有才华的战友,他们既会武技也会法术,我们这些天赋不高的人每天都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他们也像你一样,在我们这些低等士兵面前不停地炫耀自己的能力,幻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万人之上的‘主角’。但结果怎样?他们都死了!”老男爵挥舞着手臂大声说道:“他们以为自己是主角,但其实他们都是炮灰!是的,他们全部都是炮灰!现在,他们死了,而我活着,我是男爵!他们什么都不是!连一块碑都没有给他们留下!”
格林姆机械地“嗯、嗯”应付着,心里却不以为然——只要能获得三阶奥术,成为一名正式的法师,那就具有等同于骑士的社会地位;如果能获得6阶奥术,那即使是一位伯爵,也要给点面子;如果能获得8阶乃至以上的奥术,那么黄澄澄的金币、动人的贵妇、美妙的女奴、堪比公爵的尊崇地位……要什么有什么啊!
老男爵看在眼里,暗自叹气——太年轻了啊!说什么他都没感觉的。
他只得缓了缓语气,无奈地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其实还想着成为一名高等法师,但你知不知道,一个高等法师的脚下垫着多少低等法师的头颅?你的法术学习还是先缓一缓吧,东郃子大师告诉我,我这副老骨头需要调养,我想把领地里的事情正式地交给你全权处理,不过这半年我要先考察你的能力,如果能够胜任一名领主的要求,那等我这副老骨头入土的时候,我就把男爵的位置传给你。”
见格林姆眼中爆出强烈的喜色,他又猛然说道:“但,如果你实在做不了一个领主,那我也不会把这片领地送给你糟蹋!”语气甚是严肃。
格林姆呼吸急促起来,连忙发誓,一定全心全力做一名合格的领主。
老男爵疲惫地摆了摆手说:“你先下去吧,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多问问管家和提韦德斯。还有,我知道你们法师其实在心底里瞧不起德鲁伊,但千万不要小看了东郃子大师,他比你想象中要厉害得多!即使是那些高等的牧师也未必比得过他!如果有什么大麻烦,你唯一靠得住的只有他了。我在死人堆里待过,也在活人堆里走过,我不会看错,你要谨记。”
“叔叔您放心,”格林姆满面笑容地说:“我对东郃子大师是一万个尊敬,他的本事我也见识过,您的话我绝不会忘记的!”
老男爵面容稍微缓和,慢慢说道:“那就好,那就好。”
看见格林姆知趣地告辞,退出房间,老男爵心中依然起伏不定:格林姆啊,你可知道其实老老实实地做一个男爵,远比拿着自己的生命和所有财富作赌注,去成就一个高等法师,更舒服、更实际啊。我逼你去学习做一个领主,也是为了你将来有一条后路,你可知道,在这个世上,能成就梦想的人其实万中无一啊。
他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的侄子,梦想总是会让人痛苦,你的梦想其实就是你的痛苦之源。”
是啊,但梦想又是如此的甜蜜,如果当年不是因为“我要成为一个贵族”的梦想,那么今天自己也不会是一位男爵。未来的命运谁知道呢?即使神,也不知道吧。
格林姆勇猛地刺入艾莎温暖而润滑的紧密花径内,强烈的快乐刺激得两人大声地呻吟着。
他大力抓着美妇那丰满的粉色大腿,掌心揉动着那嫩滑迷人的肌肤,让自己的紫色斗士一遍又一遍地大力冲击着柔滑动人的女体。
美妇那一双陶醉的妙目中满是迷离的水雾之色。她奋力拱起潮红的身子,一双软滑动人的藕臂勾住这年轻人有些削瘦的脖子,让充满下体的火热阳刚一波又一波地击打着自己。温热的淋漓汗水化为醉人的情欲之雾笼罩着二人,她越来越忘我地投入到如潮的快乐中,终于用腻人的呻吟欢叫着:“弟弟,我的好弟弟,啊——啊——”
奇异的热流势不可挡地冲击着身体内外每一寸肌肤,她大声呻吟着软倒在床上,迷人的饱满娇躯继续享受着少年热情的奋战。
“爽!爽!”格林姆喘着气欢叫着,左手抓住慑人心目的纤腰,右手抬起动人的丰满美臀,恨不得将两人的身躯融为一体。漂亮寡妇的成熟娇躯是如此的让人着迷,格林姆几乎想沉溺在这美妙的结合中,永远也不要结束。
他死死地盯着曼妙女体上起伏诱人的粉色曲线,心中不可遏制地狂想着:“半年啊,只要再过半年我就可以掌握这片领地,等叔叔一死,我就是男爵了!”他兴奋得几乎笑出声来:“到时候,我就交得起继续学习魔法的学费。等我有朝一日成了高等法师,哼哼,我一定要把凯利米诺女子爵搞到手,还有她那个漂亮的女儿!到时候我也要像大法师勒沃斯一样,什么花儿都要一一采遍!现在学了御女术就这么厉害勒,到时候再加上‘粉红之书’里的法术,那又会厉害到何等程度啊?!!!”
肉体与心灵的兴奋强烈地轰击着他,澎湃的激情不可遏制地涌起。按照东郃子大德鲁伊所传授的“御女术”,此时应当暂停活动,但这次身心是如此的舒爽,他要发泄,发泄内中最最强烈的快乐。
紫色斗士怒吼一声,攻入了热带雨林的最深处,在那温润的最迷人宫殿内发射了自己无穷的怒火,无数白色战士冲入了美丽宫殿的所有角落,宣示着征服者的无上荣耀!
“太爽了。”格林姆喃喃地说着,紧紧搂住这个比自己大9岁的少妇,不知怎地,他总是很迷恋这种年轻的少妇,似乎她们身上有一种无形的磁力,牢牢地吸引着他,令他爱不释手。
“男爵真的要把爵位传给你吗?”艾莎亲吻着他的脸,忽然在他耳边亲昵地问道。
“那当然!”格林姆骄傲地说:“只要这半年内不出差错,男爵之位铁定是我的了。其实就算出了差错又怎样?叔叔除了我之外难道还有别的继承人不成?”
他探手到美妇浑圆饱满的柔软山峦上,细细地感受着迷人的弹力,继续吹嘘道:“到时候我就有了继续深造魔法的学费,等我学到了6阶、7阶魔法,即使是伯爵也要对我礼让有加,金钱、地位我要多少有多少!哈哈哈哈哈~~”
美少妇艾莎把手伸到被子里握住了那依旧火热的斗士,媚声道:“到时候,也带我去好不好?我想陪着你,顺便也看看外面的世界。”
格林姆一愣——艾莎虽然在这里已经算是最漂亮的大美人了,但与大城市那些美女相比还是略差一些,而且她只是个普通的农夫之女,哪里比得上那些气质高雅的贵妇让男人更有征服欲。
但这话可不能说,他只得哄道:“当然带你去啊,到时候我给你买一栋三层的大房子,还带一个大大的花园,再给你安排几个仆人,好不好?”
艾莎满意地笑着,用那巧手,轻柔地服侍着紫色斗士,让它急速茁壮起来,热腾腾地宣示着自己的欲望与强悍。
少年的激情果然旺盛啊,她轻笑着,再接再厉问道:“那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要命的揉捏实在是舒爽之极,让格林姆呼吸急促地“哦、哦”呻吟着:这个问题实在麻烦啊,需知学习魔法的学费高得惊人,绝对不是一个男爵的收入能搞定的。如果自己要结婚也肯定会找个贵族或富商的女儿,断然不会去娶一个寻常人家的女人,即使她是个美女!
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你可比我大9岁哟,人家会说闲话的。再说当个情人不也很好吗?没有婚姻的束缚,自由多了。”说着便亲密地吻了上去。
艾莎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神色,故作甜蜜地吻了过去。
情人?自由?就是那种一脚便能踢开的角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