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戛然是不能交流的话
话说丙同学如何得知丁同学的信息
怎么不能知道?就因为丁什么都没说,所以丙知道了丁无法判断的情况啊,如果丁知道的话早就说了啊 LS红发正解:good_job:话说其他几位回幼儿园深造的童子们,恐怕直接打回娘胎了吧;jx; :deyi: 洗洗睡了,明天还得早起当司机:shuijiao: 原帖由 AGILE 于 2012-2-25 14:02 发表 http://www.wog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不能知道?就因为丁什么都没说,所以丙知道了丁无法判断的情况啊,如果丁知道的话早就说了啊
你这个是狡辩,既然规定不能交流那么丁即便是知道了,也是说给裁判挺听,不会说给丙同学听,否则就是违规!!
你们这个叫钻空子,或者说是不守规则!
灰狼的这个题目跟那个矩形缺一角,然后用一条直线切成两三角形的题目是一样,难以服众,果然是只能给幼儿园小朋友做的;orz; 原帖由 无心云 于 2012-2-25 14:13 发表 http://www.wog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是狡辩,既然规定不能交流那么丁即便是知道了,也是说给裁判挺听,不会说给丙同学听,否则就是违规!!
你们这个叫钻空子,或者说是不守规则!
灰狼的这个题目跟那个矩形缺一角,然后用一条直线切成两 ...
这也叫钻空子?那请问上课的时候,如果老师布置了一道题,规定大家不许讨论自己做,看谁先做出来。然后有做出来的人站起来回答,难道还不许在座的同学听吗 这个情形是你自己设计的,在你这个场景当让可以旁听
那我也可以假设我的场景,我说这个是考试,知道不知道写卷子上交上去,你说丁同学知道还是不知道
或者老师是依次问的:先问甲,再问乙....
所以我说这个题目有漏洞,不让人信服 呵呵 同意狮鹫同学的看法
我的推断是完全按题目要求来的 没说不能交流 那就是可以说了 只是他们不能回头罢了
你加上不能交流的条件 那就谁都不能知道其他人说的话 就没人能判断出来了 这个题是糊弄幼儿园小孩的 我和狮鹫不忽悠;kaun; 哈哈,红发同学要被我们两个气死了;orz; 这个问题很难吗?中间那个戴黑帽子的看到两个白帽子的,本来两黑两百,那剩下的自己头上的肯定是黑帽子了:hero: 提问:鲁迅原名是什么?
普通回答:周树人
文艺回答: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周树人”并非鲁迅原名,而是鲁迅十八岁以后的名字,十八岁以前他还有一个名字,那才是他的“原名”。鲁迅原名周樟寿
钻牛角尖回答:以上答案不能让人信服,因为世界上有很多鲁迅,谁知到他们原名都叫什么?所以这题无法让人信服。
提问:中国有多少个民族?
标准答案:根据常识,56个
钻牛角尖回答:常识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中国最早三黄五帝时期根本没有确定的种族之说,并且到1953年登记的民族足有400多个,后来才逐渐收拢到56个,中间经过了多少变化谁也说不清楚,所以这题无法让人信服。
提问:一个小木块静止放在桌子上,它受到几个力的作用?
标准答案:两个力,重力和桌子对它的支持力。
钻牛角尖回答:根本不止两个力,题中未说明细小的力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空气中的灰尘和气流都对木块有作用力,桌子对木块可能也有很小的摩擦力,而且根据万有引力说,不止地球对木块有重力作用,火星水星土星木星等星球,包括小行星陨石都对木块有引力,而且生物都有磁场,小木块还肯能受到磁场力。。。。。所以这题无法让人信服。
。。。。钻牛角尖是无止境的,对什么问题都找空子,我干脆别读书了,反正都是“无法让人信服”的 我看啊,不是这道题不能让龙巫妖和狮鹫信服,是“幼儿园”这三个字让你们觉得答不出来没面子吧~罢了罢了,你们非说这不是个题那就不是个题吧~
反正我的回答得到了出题者的肯定,也拿到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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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兽 不能回头偷看;pahf;世界纠结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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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北一人的身份证号码是123456789,多次被认为是假证。
10,西安一对夫妻结婚录像被盗,于是决定再结一次。
11,看完不分享转载的,不管是电脑还是手机,明天就坏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1994年美国评出最离奇新闻之一,现在看来依然不可思议。。。
1994年美国报界评出十大最离奇的新闻。其中一件新闻是这样的: 这一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
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 部跳下自杀的。
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 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 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 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 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
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 面是没有子弹的。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 老伴争吵时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 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
问题的关键就是子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警方在调查中找到了一 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枪里面装了子弹。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意。他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老太太的习惯,所以就给枪 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了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
所以,此案就成了 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 德·奥普斯本人。
他由于借刀杀人之计一直没有得逞,心生沮丧,于是,在1994年3月 23日这一天他决定从十层高的楼顶跳楼自杀,然而却被从九楼窗户射出的子弹打死了。
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自己杀了自己,所以此案最后仍被认定为是一桩自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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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可以拍成电影了:shufu: 我觉得是C 原帖由 兽哥哥 于 2012-2-25 15:09 发表 http://www.wogcn.net/images/common/back.gif这个问题很难吗?中间那个戴黑帽子的看到两个白帽子的,本来两黑两百,那剩下的自己头上的肯定是黑帽子了:hero:
图上的真是示意,你这完全属于胡掰,哈哈! 原帖由 AGILE 于 2012-2-25 15:09 发表 http://www.wog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提问:鲁迅原名是什么?
普通回答:周树人
文艺回答: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周树人”并非鲁迅原名,而是鲁迅十八岁以后的名字,十八岁以前他还有一个名字,那才是他的“原名” ...
我们不是钻牛角,而是科学严谨!
你举的例子都是文艺类的不准确的,我们现在是搞数学已经逻辑推论,小同学你又开始转换学科了,对待不同学科,咱们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
;han; ;han; ;han;
其实话说应不应该回去上幼儿园这个我没有意见啊(其实我还真没有上过幼儿园,也没有上过学前班,咱那个时候乡下没有)
我挺想去补习一下的,哇哈哈。
今年下半年我决定跟我女儿一起去上;orz; 我又来晚了,你们欺负我上课;no; ;no; ;balu; 我只是来灌水的。